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06 11:57:55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

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 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

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下面是收集的关于 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办法,供大家查阅 行政事业单位工会

经费管理办法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

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 发扬艰苦奋斗、勤俭

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坚决制止奢 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 确保

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 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让工会经费真正 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

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 认真执行工会

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

《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单独开设银行账

,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按照全国

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 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

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

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

、人

益。

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 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

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 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

包括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2% 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

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国工会 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其他收入。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 及时

足额上解经费。

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 产生的支出。

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

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 优 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 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 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 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 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 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 用会费组织会员观

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 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 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 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

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 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

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

动的各项支出。

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开展职工劳动保

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 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 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工会培训工会干部、 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 生的各项支出。

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 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 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 召开工

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 开展

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 经审

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 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 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 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 提供必要的设

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 并且基层工会有

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 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

位的各项支出。

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

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 以及会员本

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 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 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 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 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 搞请客送礼等

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 使工会经费开支失

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或为非法集资活动

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本通知下发后全总20091028日印发的《基层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发〔200947同时废止。

拓展阅读:

工会经费来源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五个方面:一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 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 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 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 补助;五其他收入。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 同时也是会员在工

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

会员缴纳工会会费,体现了会员的组织观念,密切了会员 与工会组织的联系, 同时也有利于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和团 结友爱的精神的增强。

会费交纳的标准,是根据不同时期会员的收入情况和工会 工作情况,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的。

现行标准,根据全国总工会1978年工发101号通知规定, 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基本收入 0.5%

会费。

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只要企业发给的是“工资”,而不是发的奖金、津贴或补

贴,就应按本人所得的工资收入计算交纳会费。

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留在基层,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勿

需上交。

行政方面拨交的经费

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拨交的经费。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

位和机关,应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2%向工会拨交当

月份的工会经费,并由工会按有关规定逐级上解。

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有权对行政区域内企业、 事业单位和

机关行政方面拨交工会经费情况进行检查。

对逾期未交或者少交工会经费的单位,经屡次催交无效

时,可以正式文件通知缴款单位的开户银行,由银行存款中 扣交,并从当月的第16日起,每日扣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修改后的《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 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 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

会可以依法申请支付令,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拨交工会经费是国家以立法形式维护工会权益的具

体表现,因此,它具有以下特征:

(1)强制性。

行政拨缴工会经费是《工会法》规定的 《工会法》与其

他法律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必须执行。

不执行就是违法,就要强制执行。

《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建立

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 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当月的经费。

未按规定拨缴或者逾期拨缴工会经费的, 按日加收拖欠金

额千分之五滞纳金。

”“各级工会应当按规定的比例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

“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

《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企业、

事业单位不缴、欠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 以依法向企业、事业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 提起诉讼。

(2)无偿性。

企事业、机关的行政方面向工会拨缴经费是无偿的。

拨缴工会经费是国家为了支持工会履行社会职能的需要, 因此不需要偿还。

(3)固定性。

行政方面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2%向工会拨交经费,

这是法律固定下来的,具有长期的法律效力。

各基层单位行政方面应于每月 15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

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

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后,应向交款单位行政开具“工会经 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税务部门据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全国总工会对基层 行政方面向工会拨交的经费, 规定自上而下逐级上解形成各

级工会的经费来源。

各级工会经费留成比例为: 基层工会的分成比例一般不少

60%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市、县总工会的分成 比例不超过35%具体各留多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 工会决定5%上交全国总工会。

3 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上缴的收入。

工会可以利用自己筹集的各种资金,举办职工旅游,职工 消费合作社等为职工服务的经济事业。

4 人民政府的补助。

在工会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人民政府给同级工会的补贴, 是工会经费的补充来源。

它具有一次性和专用性的特点。

5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指:上级工会的补贴,个人、社会团体及海 外侨胞、友人的捐助,工会变卖财产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b54c3decd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b0.html

《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