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18-10-11 17:52: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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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方案

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


一、总则 1

(一)指导思想 1

(二)规划原则 1

(三)规划范围 3

(四)规划期限 3

二、土地整治目标与任务 3

三、土地整治项目安排 4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4

(二)垦造水田项目 5

(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5

(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 6

(五)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8

(六)土地复垦项目 8

(七)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10

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

(一)发挥土地整治规划管控作用 11

(二)加强土地整治实施管理 13

(三)加强土地整治机制探索创新 13

(四)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14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及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统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番禺区致力建设广州枢纽型网络城市的重要战略支点,在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国家战略规划中,担当着战略主力军的重要角色。本轮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保护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为首要目标,统筹推进全区垦造水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目的,有序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总体要求,以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城(镇)综合整治为平台,推进土地复垦治理,实现土地整治与生态建设相结合,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和谐发展。

(二)规划原则

1、坚守耕地红线原则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减少非农建设占用和保证有效耕地面积为前提,以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主要任务,以充分发挥耕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综合功能为目的,大力推进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顺利完成。

2、促进城乡统筹原则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

3、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遵循《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等部署安排,落实和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并做好与农业、生态、水利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推动规划管理法制化、制度化。

4、坚守生态保护原则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保护耕地的要求,积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

5、突出区域特点原则

紧密结合番禺区自然和社会经济发展特征和实际情况,宏观上突出体现统筹城乡发展和土地整治运行机制创新;微观上统筹全区整体及不同区域的发展条件、自然生态环境状况和土地利用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和整治重点方向,突出区域特色原则,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6、坚持民主决策原则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公众的首创精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搞好专家咨询,加强对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论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加强部门协调和上下衔接,做到相关规划、上下级规划之间协调、衔接。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涵盖番禺区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大龙街、东环街、洛浦街、桥南街、大石街、沙头街、石壁街、市桥街、钟村街、小谷围街、化龙镇、南村镇、新造镇、沙湾镇、石楼镇、石碁镇16个镇(街),土地总面积为51489.76公顷。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基期年为2015年,目标年为2020年。

二、土地整治目标与任务

根据《市级规划》下达番禺区的指标,“十三五”期间,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指标为2566.67公顷;兑现承诺垦造水田面积为10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划指标为506.67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指标为2公顷;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指标为306.67公顷。番禺区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详见下表。

2-1 番禺区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

注: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不分解,采用易地购买指标方式解决。

三、土地整治项目安排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以严格落实市级规划下达任务安排为目标,结合番禺区20162017年已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范围,并综合考虑与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衔接,集中连片性好,整理潜力高等因素,“十三五”期间全区计划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个,建设规模为2572.54公顷。详见下表。

3-1 番禺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表

单位:公顷、年

(二)垦造水田项目

在垦造水田潜力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已立项的垦造水田项目、村民意愿等因素,“十三五”期间全区计划开展垦造水田项目1个,垦造规模为103公顷。详见下表。

3-2 番禺区垦造水田项目安排表

单位:公顷、年

(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依据市级规划下达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任务,结合番禺区201620172018年度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十三五”期间全区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1个,总规模6.86公顷,位于石碁镇。详见下表。

3-3 番禺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安排表

单位:公顷、年

(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

综合考虑番禺区201620172018年度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全区经济社会状况等因素,“十三五”期间,全区安排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47个,总规模345.97公顷。详见下表。

3-4 番禺区城镇低效用地项目安排表

单位:公顷、年

注:项目来源于番禺区《广州番禺区城乡更新总体规划(2015-2035)》公示成果。

(五)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复垦范围内实施建设用地复垦工程。“十三五”期间,全区安排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复垦项目2个,总规模123.00公顷。详见下表。

3-5 番禺区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表

单位:公顷、万元、年

(六)土地复垦项目

“十三五”期间,番禺区计划开展土地复垦项目21个,改造规模71.79公顷,主要位于石楼镇、南村镇。截至目前,土地复垦项目类型均为临时用地复垦,因此无新增耕地规模。若后续有新增土地复垦项目,届时再补充开展。详见下表。

3-6 番禺区土地复垦项目表

单位:公顷、万元、年

注:若后续有新增土地复垦项目,届时再补充开展。

(七)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土地整治项目包括:旧城镇改造中建(构)筑物的拆迁及综合整治、“城中村”综合整治、“美丽乡村”等新农村建设项目、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复绿、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两不具备村庄搬迁、农村泥砖瓦房改造、生态控制线建设用地退出、江河湖泊退缩线内的现状建筑物拆除等。规划期内,综合考虑番禺区土地综合整治区域的空间分布特征,以及结合《广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安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个,位于石楼镇海鸥岛。

番禺区海鸥岛土地综合整治方向:

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促进生态农业发展。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农田灌排设施建设,田间道路建设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通过水利灌溉排涝、田间道路等工程措施,完善排灌系统,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增强作物的抗旱、抗涝、抗病、抗倒能力,以减少化学肥料和农药的使用量,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农田生态系统。通过对沟渠和田间道路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使沟道与农田成块,道路与防护林成网,水土流失改善,土壤蓄肥保水能力增强,耕地质量得到提高,区内生态景观逐步改善。

构建具有番禺特色的“田园综合体”。土地综合整治为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稳健推进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通过加强区域山、水、林、田统一整治和管护,构建具有地域特征的乡土景观风貌和生态屏障,建设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围绕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建设各产业深度融合的特色村镇;通过村庄建设用地整理,充分融合乡村的产业功能、旅游功能、文化功能、社区功能,调整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全面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实现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和谐。

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发挥土地整治规划管控作用

1、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依托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平台,建立土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土地整治各项工作,保障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土地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完善“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公众参与、整体推进”的土地整治工作机制。

2、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土地复垦监管模式

2017810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印发2017年第23号公告),要求组织实施土地复垦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模式。确保土地复垦监督检查坚持依法依规、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原则,以目标和任务为导向,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维护公平正义。

3、建立规划实施评价制度

建立土地整治规划实施评价制度,确保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分析评价土地整治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与落实情况,对影响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统筹土地整治规划任务的安排。建立包括土地自然属性、社会经济属性与生态环境属性的综合数据库,为后续的土地整治监测评价预警奠定数据基础。加强与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施工与农用地分等、产能核算等成果的衔接,为开展评价奠定基础。

(二)加强土地整治实施管理

1、强化规划信息化平台建设

通过“土地整治+互联网”模式,将各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信息化管理,形成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监管、网上公开和网上服务,实现国土资源数据共享。网络体系的建立有助于理顺管理关系、优化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行为、促进各部门协同开展工作,防止管理低效导致工期的拖延,为土地整治工作提供最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2、做好政策资金整合

政府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加强政策整合,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为目标,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政策手段进行统筹整合,发挥政策组合的整体效应,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加强资金整合,以土地整治为平台,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和土地复垦费等资金为主体,有效推进涉农涉地资金统筹使用,发挥资金综合效益。

(三)加强土地整治机制探索创新

1、完善土地整治激励机制

积极落实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根据耕地保护面积,对耕地保护农户给予经济补偿,充分调动农民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资机制,加快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不断推进土地整治的产业化和社会化。

2、探索土地整治市场化机制

探索推进土地整治市场化,建立多元化的土地整治融资渠道,形成以政府资金为主导,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的土地整治资金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土地整治市场化运作;规范土地整治市场服务,加强市场运作监管,科学制定土地整治收益分配办法,明确不同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形成稳定的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土地整治市场健康发展。

3、探索土地整治后期管护长效机制

以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遵循“权责对等”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整治后期管护制度,明确主体,落实管护责任,探索有偿管护。将建成的基础设施以资产的形式量化到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明晰产权,作为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依据,为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增加资产收益。

(四)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1、确实维护农民权益

进一步明晰农民土地权利,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广泛实行听证质询制度,实行土地整治“阳光操作”,引导农民全程参与,在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与实施以及土地整治项目设计与工程建设中广泛征询当地农民的意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与决策权,并接受公众监督。

2、加强土地整治宣传和信息公开

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土地整治意义、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实施效果和政策法规等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土地整治的认知水平,增强干部群众参与土地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将土地整治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提高规划实施的公开透明程度,保障土地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b009364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d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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