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证件管理
第一节 许可证
识别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种类Y
烟草专卖许可证可分为以下四类:
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依法核发的准许其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业务的证明文书。
2.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具备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的准许其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的证明文书。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有两个样式,分别是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其中,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是准于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的证明文书;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是准于从事烟叶、复烤烟叶、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经营业务的证明文书。
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许具备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证明文书。
识别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放主体X
实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送达X
准予许可或是不准予许可都必须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送达申请人。在作出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
实施零售许可证使用的要求
(一)守法经营
1.合法渠道进货
2.不得销售非法生产、霉坏变质、假冒注册商标和走私卷烟
(二)依法使用许可证
1.亮证经营
2.服从后续管理。
3.不得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4.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后续管理
期限:生产经营类许可证:8日审查+8日审批+最高可以再延长7日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申请材料不齐全,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全部内容,不能当场告知的,应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2、零售证15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再10内送达零售许可证。
3、作出许可决定20日内,需要将行政许可有关内容公告。
第二节 准运证
辨别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种类Z
辨别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发放主体X
辨别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使用范围X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证明文书,是区分合法与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依据。
《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识别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使用要求X
1.准运证随货同行
2.合同随货同行(一车一证)
3. 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
1.准运证随货同行
2.合同随货同行(一车一证)
1)合同原件随货同行的情形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出口合同除外)原件应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一起随货同行。运输货物的规格、等级、数量、发货地和到货地以准运证的数据和标注为准。”
2)合同复印件随货同行的情形
进口卷烟在国内运输过程中,合同复印件应随货同行,且复印件上需注明实际运输的数量,并由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加盖合同审核章。
3.使用有效期限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应当由签发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情况进行合理确定;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开始计算。同时,准运证只能在有效期限内使用1次。(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
防伪设计:迎光观察时,可以看到中国烟草会标和 中国烟草 CHINA TOBACCO 字样。2、使用国家局统一发放的检测模块,能过多角度对准运证编号处的水印检测出不同内容。3、在紫外线灯光照射下,准运证专用章有荧光反应。4、放大镜可以观测到最下方的横线由 YANCAOZHUANMAIPINZHUNYUNZHENG 构成。
第二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日常检查
市场检查主体
烟草专卖管理行政执法主体是各级烟草专卖局,由各级烟草专卖局的专卖管理人员代表烟草专卖局进行执法,而市场检查是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一种具体体现。市场检查的实施主体是具有烟草专卖执法主体资格的专卖管理人员,即市场监管员。必须要通过全国烟草行业专卖执法人员的统一考试,并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检查证件。
(市场检查主体:各级烟草专卖局。市场检查实施主体:具有烟草专卖执法主体资格的专卖管理人员,即市场监管员。即取得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检查证件的专卖人员)
市场检查的工作衔接Y
市场监管员在日常检查工程中,发现有关情况要通过信息反馈单、电话、网络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与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稽查部门以及卷烟营销部门进行信息反馈和交流。
(1)对卷烟零售户违法违规使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行为,要及时将情况通报专卖监督管理科(股)进行相应处理。如发现卷烟经营者的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等卷烟零售许可证上登记的有关内容发生变更,应及时将信息通报同级专卖监督管理科(股),由专卖监督管理科(股)做相应变更处理。
(2)对卷烟零售户违法违规经营卷烟的行为,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进行处理,并将当场查获的违法卷烟及时上报稽查队交专卖监督管理科(股)进行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要及时将情况向稽查队汇报,由稽查队组织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3)发现客户经理违规推销卷烟、电访员访销不到位,送货员没有按规定送货到户等问题,要及时将情况通报同级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股),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股)进一步进行调查处理。
(4)对卷烟零售户订货和销售异常的问题,在检查其有无违法购进卷烟行为的同时,应及时通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营销部门对其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防止出现违规经营行为
日常市场检查的工作模块主要由以下内容构成:
(1)监督检查本辖区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使用情况。(许可证使用情况)
(2)监督检查辖区内的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情况。(守法经营情况)
(3)对卷烟营销部门的访销、配送活动进行监督。着重检查落地与落户销售的情况。(访销配送情况和落地落户销售情况)
(4)收集涉烟违法情报。了解卷烟零售户的经营情况,收集本辖区零售市场涉烟违法案件的情报信息,并及时进行反馈。(了解经营情况)
(5)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6)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市场检查工作衔接
市场检查的准备工作
1.了解、熟悉检查计划2.准备用具(1)烟草专卖检查证件:专卖执法人员具有合法执法主体资格的证明,是进行市场检查时必须携带的物品(2)行政许可类法律文书(3)行政处罚类法律文书(4)内部监管类文书(5)市场检查工作日志(6)法律法规宣传资料(7)辅助类工具。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注意车辆使用的安全;(2)注意通讯设备、摄录设备等办案器材稳定、可靠;(3)注意随身携带检查证件;(4)注意各种法律文书及有关资料完整无损。
市场检查的实施X
到户检查的基本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提高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水平,树立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烟草市场环境,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对日常专卖执法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
1.用语要求
在日常的烟草专卖执法中,用语是否文明关系到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形象,从中既能体现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精神面貌,更能反映出管理人员对卷烟零售户的执法态度。因此,在日常的专卖执法检查中,专卖管理人员必须使用文明执法用语,避免简单、粗暴的检查方式。使用文明用语可以拉近专卖执法人员与零售户的距离,有利于开展执法工作。
一般地说,在日常检查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文明执法礼貌用语包括:
①进入零售户店面,要说“您好,我们是×××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今天我们对您进行例行检查,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您配合”。
②检查专卖零售许可证时,要说“请出示一下你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检查完专卖零售许可证后,要说“谢谢,请收好你的许可证”。
③检查零售户的卷烟时,要说“对不起,我们要检查一下你的卷烟,请给予配合”。
④需要检查店内带锁的抽屉、柜子时,要说“请您自己打开抽屉(柜子),保管好自己的钱物,让我们看一下”。
⑤检查卷烟仓储场所时,要说“请您打开仓库,陪我们查看一下”。
⑥检查完毕后,要说“麻烦您了,谢谢”。
⑦经检查发现违法行为,需要对卷烟进行先行登记保存时,要说“您的这些卷烟涉嫌非法生产的卷烟(或者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非法进口的卷烟),我们依法要对这些卷烟进行先行登记保存,请你在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上签字,并于××日内到×××烟草专卖局接受处理”。
⑧如遇阻挠,要说“请配合我们的执法检查,抗拒、阻碍执行公务,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⑨经检查如无违法行为,要说“打扰您了,祝你生意兴隆!”
⑩检查结束与零售户告别时,要说“谢谢合作,再见”。
2.行为规范
(1)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对卷烟零售户经营场所、违法行为发生地等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前,须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并有当事人或见证人在场。
(2)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不得对非经营性场所进行检查;如该场所涉嫌违法,确须检查的,应及时向有执法权限的执法机关报告,并配合其进行检查。
(3)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应告知当事人权利,并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应尽量避免翻动与执法活动无关的财物;检查完成后,要对检查所涉及的其他物品尽可能的复位。
(5)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现被检查主体存在违法行为,应对其配合检查的行为表达谢意;如果发现其确有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6)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抽样取证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告知当事人或见证人抽样的理由和依据,如实填写《抽样取证物品清单》,现场封存,并提请当事人或见证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3.工作手续
检查零售户违法行为时的工作手续
对卷烟经营者违法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①进行现场检查的,需要现场制作《检查(勘验)笔录》,并提请当事人签字确认。②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其涉嫌违法情况,告知当事人初步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③需要对违法物品进行登记保存的,要现场开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请当事人核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品种、数量等,核对无误后,在《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上签字确认。④将先行登记保存的可以装箱封存的烟草专卖品及其他涉案物品现场装箱、封存。⑤告知当事人应于何时、带何材料、到何地、找何部门接受案件调查、处理。
许可证管理方面的工作手续:填写各类申请表
内部管理监督方面的工作手续:①询问有关送货员卷烟配送情况,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记录。②查看零售户的购货小票,看是否有送货员或客户经理的签字,是否存在购货异常情况,如有异常情况要填写入户核查单,记录有关情况。③实行电子结算的,要查看零售户的银行交款凭证,看其是否和订货情况一致,发现异常情况要在入户核查单上进行记录。
实施步骤:
在进行日常专卖检查的过程中要做到“一亮证,二检查,三告知,四整改,五道别”
(1)亮证:进入零售户店内应首先出示执法检查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工作意图,检查时应至少有2名执法人员共同进行。
(2)检查:依法检查零售户的经营状况,守法情况,检查经营场所时,当事人应在场。
(3)告知: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告知当事人违法违规事实及查处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4)整改:对零售户的轻微违规行为,应当场责令改正,并填写相关文书。登记保存涉案物品时,应当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对涉案物品进行当场封存。
(5)道别:离开时要和零售户友好道别。
违法行为的识别X
零售户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其识别方法
就卷烟零售户来说,其常见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识别方法:第一,看零售户是否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零售许可证是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法行为的一个根本特点。第二,看零售户是否有销售行为。
②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识别方法:第一,看零售户是否合法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第二,查看零售户是否具有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货的凭证,即购货发票。
③无证批发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识别方法:第一,查看是否具有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多达50条(含50条)以上的销售行为,这是认定无证批发烟草制品的一个法定数量标准。第二,查看是否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④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实践中常见的有以下四种:a.假冒卷烟;b.计划内卷烟厂超计划生产的卷烟;c.非法烟厂生产的卷烟(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卷烟);d.无注册商标卷烟。识别方法:第一,查看零售户销售的卷烟是否是假冒商标卷烟。第二,查看零售户销售的卷烟有无注册商标。
⑤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识别方法:1、是否是有合法有效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2、检查是否超过或少于准运证记载的数量实施运输行为。3、检查是否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
烟草专卖执法部门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管辖区分Y
对于涉烟违法行为,拥有行政管辖权的主要有四个部门,即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和公安机关。
①由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涉烟违法行为,主要有:擅自收购烟叶;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无证生产烟草制品;无证生产其他烟草专卖品(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无证批发烟草制品;无证经营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无证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销售无标志外国卷烟、专供出口卷烟、没收的非法进口卷烟;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免税店经营未加贴专门标志的卷烟、雪茄烟;擅自拍卖烟草专卖品;使用过期、失效许可证或者转让许可证;不及时办理许可证年检、变更、注销手续;非法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等违法行为。
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辖的涉烟违法行为,主要有: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
③由海关负责管辖的涉烟违法行为,主要是走私烟草专卖品行为。
④由公安机关负责管辖的涉烟违法行为,主要是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行为。
举报投诉的接待规范X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应当热情接待前来咨询、投诉、申诉、来访及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
(1)接待者应当认真记录有关问题或请求。(2)任何人不得以工作忙或相关人员不在等理由回绝申请人或咨询人的要求;对来访者所提要求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给予解释。(3)具体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及时受理申请、回答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咨询人相关事项。
受理举报(投诉)的接待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告知举报人相关权利义务。举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有:举报权询问权要求回避权要求保护权。
举报人的义务有:对所检举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正确的处理意见,不得提出专卖法律、政策等规定以外的要求。
(2)认真、准确的记录举报内容并及时汇报。
处理程序:接待、受理登记、初审-调查处理-归档和答复
接待举报与投诉的注意事项
(1)接待者应当认真记录有关问题或请求。所问内容属于接待者的业务范围,接待者应予以解答或办理;所问内容不属于接待者的业务范围,接待者应负责将申请人或咨询人引导至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处,在双方接洽后方可离开。
(2)任何人不得以工作忙或相关人员不在等理由回绝申请人或咨询人的要求;对来访者所提要求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给予解释。
(3)具体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及时受理申请、回答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咨询人相关事项。
受理举报与投诉的规范(最简版)
(1)告知举报人相关权利义务
(2)认真、准确的记录举报内容并及时汇报。
(3)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举报或投诉人。
对于其他意见类型的电话,按以下方式处理:
②投诉电话,接线员能直接处理的,应确定处理意见并记录,提请相关部门督察,将处理意见回复投诉人,相关部门按处理意见实施纠正措施;接线员不能直接处理的,应立即告知投诉人,承诺解决时间并记录,将投诉意见处理单传递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查明原因,拟定处理意见,回复接线员,接线员确定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回复投诉人并记录,相关部门按处理意见实施纠正措施。
(3)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举报或投诉人。
接待时注意:1、仔细聆听。2、耐心答复。3、准确告知。
行动时注意:1、反应快速。2、处理准确。3、服务热情。
烟草专卖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
一是社会公众;
二是专卖管理行政管理相对人,特别是烟草行业内企业单位及其生产经营人员、卷烟零售户;
三是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
法制宣传的注意事项X
首先在内容上有三点需要注意:(1)要进行烟草专卖基础性知识的普及教育。(2)要进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3)要进行依法行政的普及教育。
在宣传方式方法上有四点需要强调:(1)宣传教育的面要广,重点要突出。(2)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要多样化、注重实际效果。(3)要区别地域差别开展宣传。(4)宣传教育要与执法实践有机结合。
2.法制宣传的方式(1)按照宣传的载体可以分为:媒体、会议、板报、墙体、传单、标语等。(2)按照时间可以分为: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3)按照性质可以分为:正面宣传和反面宣传。
宣传方式方法上有四点需要强调:
(1)宣传教育的面要广,重点要突出。
(2)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要多样化、注重实际效果。
(3)要区分地域差别开展宣传。
(4)宣传教育要与执法实践有机结合。
法制宣传的方式
(1)按宣传的载体可以分为:媒体、会议、板报、墙体、传单、标语等。
(2)按时间可以分为: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
(3)按性质可以分为:正面宣传和反面宣传。
市场监管对象的种类: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烟草专卖品批发企业、烟草制品零售商、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企业
第二节 市场监管
烟草零售业态分类信息收集的方法X
烟草零售业态共分为7类,分别是①食杂店、②便利店、③超市、④商场、⑤烟酒商店、⑥娱乐服务类、⑦其他类。
采集的信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采集对象的名称、位置、经营时间、经营规模、商品种类和结构、服务方式、经营形式、管理模式、组织形态等。
信息收集的方法
a.资料调查法。即查阅有关资料。如企业内部的资料、政府管理机构的资料、行业协会的资料、书籍、杂志、报纸资料等。
b.访问调查法。即通过现场询问的方式向被调查者了解情况,以其口头回答作为调查的原始资料。访问调查法根据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的接触方式不同,又可分为访问调查、邮寄调查、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等种类。
c.观察调查法。即调查人员在调查现场,直接或者借助观察仪器,记录被调查者的有关信息的方法。
烟草专卖品销售环节的监管要求
1、要求卷烟零售户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法经营。
2、要求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到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3、要求烟草制品零售商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霉坏变质的烟草制品。
烟草专卖品批发环节监管要求
1、凭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
2、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地域范围内从事批发业务。
3、不得购进和销售假冒商标卷烟。
烟草专卖品运输环节的监管要求
1、邮寄烟草制品实行限量和邮寄证明制度。邮寄卷烟每人次2条,烟叶烟丝每件5KG,两者合计不超10KG
2、异地携带烟草制品实行限量制度。最高1万支(50条)
3、个人入境免税携带烟草制品实行限量规定。400支
4、托运、自运烟草专卖品实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制度。
第三章 案件查办
第一节 案件调查
识别管辖X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管辖是指界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执法机关之间实施烟草专卖监督检查以及查处违法案件的具体分工和权限的一种法律制度。
管辖的原则:1.行政效率原则。2.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原则3.专业性原则
管辖的形式有:
1.地域管辖:是根据基层同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管辖区域而对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权作出的管辖权划分。
2.级别管辖:是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级别不同而对行政处罚权作出的管辖权的划分。(县级局:辖区内发生的案件;市级局:辖区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省级局: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国家局:全部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指定管辖:是指在两个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同一违法行为都有管辖权时,发生管辖争议,由它们共同的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其中一个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管辖权的行为。
4.移送管辖: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所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而移送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执法机关的一种管辖方式。
级别管辖速记
县级局:辖区内发生的案件(辖区内一般案件);
市级局:辖区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省级局: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国家局:全部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移送管辖三种情形:
一是无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二是无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如将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法行为、销售假冒商标烟草制品的案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走私烟草专卖品的案件移交海关。
三是烟草专卖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指定管辖的两种情形
1、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发生管辖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2、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或者不宜管辖的,由其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辖或者指定其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行政处罚程序的作用
1.保证行政处罚正确实施。
2.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X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它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行政处罚程序,与一般的行政处罚程序相对而言,是指在具备某些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过程。《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简易程序其主要步骤为:
1.表明身份2.说明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3.告知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4.制作笔录。5.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6.备案。7.执行。
处罚决定书应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违法行为事实,行政处罚种类或处罚数额,处罚依据、时间、地点,告知复议权利或诉讼权利及期限,处罚主体的名称,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当场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X
所谓一般程序,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经过正常的普遍程序。它包括调查取证、决定的作出和处罚决定书的交付、送达等内容。
1.立案2.调查取证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
一般情况下,处罚决定书应在宣告后当场交付被处罚人;不能当场送达的,应在七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的听证适用情形
1、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一万元以上的罚款
2、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者违法烟草专卖品
3、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
4、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听证要求的提出和听证通知
1、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主体告知听证权利后三日内提出。
2、组织听证的行政处罚主体应当在听证举行的七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告知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同时报告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需要立案查处的情形包括:
1.经初步审查,掌握了一定的违法事实,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2.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证据,需要立案查处的;
3.掌握了当事人的违法活动线索,且有违法嫌疑需要继续进行调查的;
4.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的案件;
5.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其他情形。
立案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涉嫌实施了违法行为;
(2)已实施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追究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3)属本机关管辖范围。
违法案件主要来源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举报投诉,上级交办,其他执法部门转送等。
立案审批
承办部门负责人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立案审批表》中填写审核意见。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本机关负责人审批。如同意立案的,机关负责人批准之日为决定立案的时间。对正在发生的违法活动,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查处,并在查处后七日内依法补办立案手续。
立案程序Y
1.获取案源。违法案件主要有以下来源:群众检举、揭发,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上级交办,其他执法部门转送,当事人主动交代。
2.立案审批。承办部门负责人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立案审批表》中填写审核意见。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本机关负责人审批。如同意立案的,机关负责人批准之日为决定立案的时间。
不予立案的情形及处理
1、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限的;
2、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
3、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且已改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形。
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的,应当填写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报告表,报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案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七日内移送其他行政机关。
证据的属性(证据的基本特征)
1.客观性。客观性是证据的最基本的特征。
2.关联性。
3.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取得证据的主体、取得证据的程序、方式以及证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区分证据种类Y
1.书证。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中的书证主要包括各种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书证是最常见、最重要的证据形式。
2.物证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中的物证主要包括各种涉案烟草专卖品、烟草标识、涉案运输车辆、制假设备等。
3.视听资料。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视听资料主要是指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的录音、录像、照相时形成的资料,或者是有关电子资料。
4.证人证言。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中,执法人员询问证人时制作的询问笔录就属于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中,对案件当事人所作的询问笔录。
6.鉴定结意见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中,主要包括卷烟真伪鉴定结论、名晾晒烟鉴定结论。
7.检查(勘验)笔录。
是指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对案件发生的现场或者可以证明违法行为的物品进行检查、勘验时所作的书面记录。
调查取证权限X
1.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2.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对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3.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
1、只可检查当事人的经营场所
2、在检查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时,必须有相关执法部门的配合
3、无检查当事人通讯记录和资金往来记录的法定权限。
调查取证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终结。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延长调查取证期限的,应当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调查取证现场检查程序:
1、依法向违法经营现场当事人出示执法检查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检查事项或主要内容
2、依法实施现场检查
3、对检查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进行记录
4、检查完毕将有关笔录交当事人核对
5、核对无误的,由当事人签字或以其他方式确认,并注明日期
6、当事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确认,由在场两名以上见证人签字确认(执法人员同时签字)并注明日期
7、没有见证人、见证人不足2名或拒绝签字的,由执法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签字确认。
对于依法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根据情况在七日内采取的措施
1、及时采取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
2、需要鉴定的,及时送交有关机构鉴定并告知当事人所需时间;
3、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作出移送决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4、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告知当事人。
抽样取证应注意的事项
1、执法人员应两人以上,并出示执法检查证件;
2、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是单位的,应通知其单位领导,并有其单位领导或者相关的实物保管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在场;
3、开具所抽查的样品清单,该清单一式两份,并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盖章后各保存一份。如果当事人在场但拒绝签字盖章或者不在场的,应当有二名以上见证人在场确认;见证人不足二名或者拒绝确认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物品清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字。
4、对抽样物品应注意保管,结案后应依法作出退回、销毁或没收等处理。
复印、抄录的要求
复印或抄录应当与原件核对无误,应当注明出处,并经该原件持有者核对无疑后加盖印章或签名。
第二节 案件审理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的内容
1、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3、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的期限。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方式Z
(1)口头告知(2)书面告知。
陈述、申辩的审查及处理
在简易程序中,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成立的,执法人员应当予以采纳。
在一般程序中,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纳。因采纳了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意见,而改变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或处罚意见的,应再次告知。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行政处罚文书的特点
1、内容的合法性 2、格式的规范性 3、制作的时效性 4、语言的专业性 5、功能的实效性
行政处罚文书的作用
(1)行政处罚文书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活动的忠实记录
(2)行政处罚文书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工具
(3)行政处罚文书是反映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标志和尺度
(4)行政处罚文书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复议、诉讼活动中的主要证据之一
行政处罚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
1.格式统一 2.制作合法 3.内容具体准确 4.形式规范
行政处罚主要文书
立案阶段:举报记录表、立案报告表、指定管辖通知书。
调查阶段:检查(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抽样取证物品清单、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
审理决定阶段: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公告、听证笔录、听证报告、案件处理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执行阶段:送达回证、责令改正通知书、违法物品销毁记录表、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等。
结案归档阶段:结案报告表、卷宗目录、卷内备考表等
立案阶段行政处罚文书制作X
立案阶段的文书主要包括举报记录表、立案报告表。
调查阶段行政处罚文书制作X
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主要包括检查(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抽样取证物品清单、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等。
审理阶段行政处罚文书制作X
审理决定阶段文书主要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公告、听证笔录、听证报告、案件处理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执行阶段行政处罚文书制作X
送达执行阶段的文书主要有:送达回证、责令改正通知书、违法物品销毁记录表、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等。
结案阶段行政处罚文书制作X
结案归档阶段文书主要有:结案报告表、卷宗目录、卷内备考表等。
送达的方式
(1)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派其工作人员将法律文书当面交付当事人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当事人的,由当事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字、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当事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当事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时,由送达人将法律文书留在当事人住所的一种送达方式。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向其告知留置送达的法律后果,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3)委托送达
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代为送达。委托机关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4)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的,可以通过邮局用挂号方式邮寄给受送达人。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5)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通过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予以公告,也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告栏张贴公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设有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网站的,可以同时在网站上公告。公告送达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送达期间的确定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期间不包括邮寄的在途时间,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应及时送达。
送达实践中的几点注意事项
(1)送达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文书时,应首先选择直接送达的方式,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其它的送达方式都是直接送达的补充。
(2)直接送达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文书,除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办公场所当场交付当事人外,还可以将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当事人的住所地或居住地。
结案的条件
结案的条件应当是行政处罚决定全部执行完毕。
行政处罚的结案工作不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影响,以是否执行完毕为结案标准。
某些案件行政处罚决定未执行完毕或没有执行,但因法定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丧失了继续执行条件,如当事人死亡或下落不明、单位破产等,或继续执行已经没有意义的,也可以报本机关负责人批准,适时结案。
结案的程序
1.制作结案报告。案件执行完毕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向本局负责人报告案件执行情况并申请结案。
2.结案审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审批。局领导在结案报告上签署的同意结案的时间,为本案的结案时间。
归档工作的基本要求
(1)一案一卷,不同的案件应当分卷建档。
(2)装订有序。
(3)装订整齐,卷内文书页码之间盖骑缝章。
(4)字迹清楚。
(5)材料齐备。
立卷归档的步骤
(1)整理文书材料
对破损或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对纸面过小的书面材料要加贴衬纸;对纸面大于卷面的材料,要按案卷大小从外向里和从上朝下折叠整齐;对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应剔除干净,以免生绣损坏材料。
(2)编排文书材料
卷内文书排列顺序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送达文书在前,其余文书按照办案时间顺序排列。
(3)文书材料的编号和装订
文书材料经过系统编排后要逐页进行编号,页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统一编在右上角,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和案卷封底不编页号。
(4)归档
案卷立卷归档后,任何人不得私自增加、抽取、拆散和涂改案卷材料。对使用简易程序查处案件的有关材料也应当立卷归档保存。对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材料,要复制一份副卷,按正式案卷的要求归档保存。
档案的管理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是按照法定的程序、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反映执法活动全过程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历史记录。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的规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是反映举报、立案、调查取证、审查过程、处理结果的完整案件材料,有处理结果的案件材料为永久保存案卷;对查无实据作了结处理案件的案卷材料,为短期保存案卷。
甲县烟草专卖局
举 报 记 录 表
1、指出上述中错误的地方。
2、举报投诉的方式有哪些?
XX 烟草专卖局
立 案 报 告 表
X烟立[ XXXX ]第X号
1、 请指出案例文书中五个错误的之处。
2、 请指出本案的立案时间。
3、 简要回答立案应具哪些条件。
4、 不予立案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NO:44X0000001
某县烟草专卖局在查获一起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案件时,执法人员李力制作了一份询问笔录,具体如下:
XX 烟草专卖局
询问笔录
询问人:李力 记录人:李力 询问地点:XX省XX市XX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稽查大队
询问时间: X 年 X 月 X 日 X 时 X 分至 X 日 X 时X 分
被询问人:XXX 性别: X 年龄: X 职业: X
身份证件及号码: 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
住址:XXXXXXXXX 经营地点: XX省XX县XX市场XX号
询问笔录:
问:你的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身份证号码、经营地点?
答:我叫XXX,今年X岁,X性,籍贯是XX省,户籍地址是XX省XX县XX镇XX村XX号(现住XX省XX县XX市场XX号),身份证号码是XXXXXXXXXXXX,经营地点在XX省XX市XX县XX市场XX号。
问:X年X月X日我们在XX查获的卷烟是谁的?
答:(略 )
以上记录我看过,全部属实XXX(被询问人签字)
( 执法人员签字 )李力 执法号345
以上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 被询问人签名:XXX X年X月 X日
第 X页共 X页
请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请选择正确的答案,将相应的字母填入题内的括号内。(5分,如出现错误选项不得分)
下列内容中属于对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案件中卷烟所有人询问笔录应当调查的内容是:( )
(A)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归谁所有,烟草专卖品的品种、数量及来源、去向;
(B)运输车辆情况,如何运输,运输的时间、地点;
(C)卷烟的包装方式如何;
(D)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等;
(E)是否托运,托运的情况如何,如承运人是否验货,承运人是否明知是烟草专卖品,是否支付运费。
2、请指出案例中明显错误的地方。(10分)
1、A B C D E
(5分。每选对一项得1分,选错一项不得分。)
2、(1)在询问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2分)
(2)要首先向被询问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2分)
(3)要向被询问人讲明接受询问的法律义务(2分),隐匿证据、作伪证的法律后果(2分),以及被询问人依法享有的权利(2分)。
零售户A店(法人代表为张三)由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限期至2009年12月31日,该店许可证到期未延续,2010年1月5日许可证被注销。2010年1月20日张三把店档转让给李四。2010年2月25日甲县烟草专卖局对该店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销售非法生产卷烟情况,甲县烟草专卖局对该店的非法生产卷烟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立案调查。3月10日甲县烟草专卖局作出行政处罚,以下是行政处罚的送达决定书,请指出错误的地方,为什么?
甲县烟草专卖局
送达回证
答:(1)受送在人零售户A店是错误的。受送达人应为李四。
(2)转交送达是错误的。送达方式应为直接送达。
(3)送达人签名只有张某是错误的,送达人签名应是两名以上(含两名)专卖人员签名。
(4)代收人注明代收理由法人代表生病住院,由于A店的许可证已失效,所以“代收人注明代收理由”应为斜杠。
××××××烟草专卖局
行政处理决定书
X烟处[X年]第X号
关于对王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处理决定
案由: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当事人:王某,男,现年25岁,在A市××街××号经营××超市,烟草专卖许可证号码为××××××,联系电话为××。
违法事实:2008年10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王某经营的××超市进行检查时,在其超市内查出了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红塔山(新)10条,价值1000元,执法人员将涉案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经局领导批准同意,10月12日我局依法对此案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经查实:王某于10月11日去B市购进日用百货的时候,顺便在某一零售户处购进红塔山(新)10条,购进总额850元,准备拿来销售,10月12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
以上违法事实有检查(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进货单据,对王某的询问笔录等为证。
本局认为,当事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构成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1、罚款100元;
2、红塔山(新)10条予以发还。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本决定作出之日60日向B市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
A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监督科
2009年3月29日
问: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求,结合上述案例指出案例明显错误的地方。
答:1、本案应用行政处罚决定书而不是行政处理决定书;
2、执法人员不能将涉案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应是以局的名义将涉案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3、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不具体,应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全称及具体的条、款、项、目;
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不正确。一是种类不正确,“红塔山(新)10条予以发还”不属于法定的处罚种类。二是处罚幅度不具体,笼统写罚款100元不正确;
5、未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6、告知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救济的途径和期限不准确:(1)不是向B市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而是向A市烟草专卖局的上一级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2)不是“可以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申请复议,而是“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三是应告知当事人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和期限;
7、落款为“A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监督科”错误,应为 “A市烟草专卖局”;
8、落款日期不能用阿拉伯数字,应用中文数字。
NO:44X0000001
XX 烟草专卖局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X 烟专先登[XXXX] X 号
当事人: XXX 查获地点: XX省XX市XX县XX市场XX号
你(单位)因 无证运输卷烟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调查和处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下列财物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说明:1、当事人接到本通知书后七天内(携带本通知书、许可证副本和本人身份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 XX市烟草专卖局XX稽查大队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 XXXXXXXXXXXX )接受调查和处理,逾期不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本通知书所列表格不够填写,可另附物品清单。
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时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检查人员、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字、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如果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确认或者没有见证人的,由检查人员注明或记录有关情况。
4、保存地点: XXXXXXXXXXXXXXXXXX 保存方式: 封存
行政机关负责人: XXX 检查人员:赵五 (检查证号: 12345 )
当事人:张三
行政机关(印章):
见证人:没有见证人。
2011年3月15日 2011年3月15日
请指出上面文书中错误的地方。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一、明确性质:先行登记保存,从法律性质上讲属于一种证据保全措施,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保存证据的文书。
二、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管理办法》(粤烟法[2009]9号)及《关于调整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序列号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印制和使用。
三、检查人员必须两名以上,并且不能充当见证人。检查人员签名后,必须写明烟草行业检查证号;也可以同时写明省政府颁发的“执法证”号。
四、“你(单位)因 的行为”应填写根据行为类别填“运输卷烟”“经营卷烟”,不能预先假设行政处罚种类,如填写“无证运输卷烟”“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等是错误的。
五、登记保存证据的品种、数量、规格以及状态必须准确。
六、当事人拒绝确认或者不在场的,应当有二名以上见证人在场确认;见证人不足二名或者拒绝确认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上注明情况并签字。
七、“行政机关印章”必须是“XXXX烟草专卖局”的公章。
XX 烟草专卖局
检查(勘验)笔录
请指出上表中错误的地方
检查(勘验)笔录
这是作出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之一,制作及使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检查(勘验)笔录既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同时又是收集、固定和保全证据的一种方法,它重视现场和物证的原始状貌,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勘验时间要注意写明时间段,地点要准确具体,应填写到当事人的门牌号。
三、“检查(勘验)笔录”栏要准确详细记录检查的内容、方法、结果及其他相关情况。
四、填好后,应交由当事人阅读或向其宣读,确认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字或以其他方式确认。当事人拒绝确认或者不在场的,应当有二名以上见证人在场确认;见证人不足二名或者拒绝确认的,执法人员应在检查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签字。
五、“当事人签字”栏:一般写“以上情况属实”,并由当事人签字或以其他方式确认。
烟草专卖局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调查终结报告
调查终结报告是指对立案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充分的调查取证之后,认为已经查明事实,由调查人员写出全部案件情况和处理建议的内部文书。制作要求:
1.“调查核实情况”栏应写明涉嫌违法的案由、立案时间、调查人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没有违法事实要重点叙述调查取证的过程和没有违法事实的结论。有违法事实的,重点叙述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过程,包括时间、地点、动机、目的、经过、手段、情节、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等。
2.调查人员应根据具体的调查结果,写明对案件处理的初步建议。处理建议分三种情形: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不予处罚;违法事实成立,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管辖;违法事实成立,且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提出具体的处罚意见、认定依据和处罚依据。
下表是甲市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制作的案件处理审批表:
甲市烟草专卖局
案 件 处 理 审 批 表
1、选择题(每题2分,共6分):
(1)下列( )属于审理决定阶段的文书。
A、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 B、举报记录表
C、听证通知书 D、调查终结报告
(2)案件处理审批表属于( )的文书。
A、立案阶段 B、审理决定阶段 C、调查取证阶段 D、执行阶段
(3)在案件处理审批表的制作中,不包括哪个内容?( )
A、立案时间 B、不服处罚决定救济的途径和期限
C、处罚依据 D、承办人意见
2、请指出该文书存在的错误之处并改正。(9分)
1、选择题(每题2分,共6分):
答案:(1)C (2)B (3)B
评分标准:每题2分,共6分。
2、请指出该文书存在的错误之处并改正。(9分)
答案:1)“案由”栏填写错误(0.5分),应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或去掉涉嫌)(1分);
2)“立案时间”栏填写错误(0.5分),应为局领导批准立案的时间(或是2010年3月12日)(1分);
3)“违法事实”栏填写错误(1分),应填写违法行为的性质(1分);应填写违法依据的具体条款(1分);
4)“处罚依据”栏填写错误(0.5分),应填写处罚依据的具体条款内容(1分);
5)“领导审批意见”栏填写错误(0.5分),应填写审批的时间(1分)。
案件处理审批表
一、“承办人意见”栏应填写承办人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定性意见、处理建议,并签名及日期。
二、“法制审查意见”栏应填写烟草专卖局内部独立的法制工作机构或者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定性意见、处理建议及其法律依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的签署意见,并签名及日期。
三、“审批意见”栏由烟草专卖局负责人审批并签名及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96eacd1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f230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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