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名词

发布时间:2019-08-25 10:57: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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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综合反映统计期间内保险单在各种关键字段的组合分析下截止统计截止时间的经营结果。

筛选条件:保险起期位于统计期间的各险种保单,以及该批保单项下至统计截止时间之前发生的批单、赔案。

承保笔数:统计期间的保单件数-注销批单件数-退保批单件数

保险金额:统计期间的保单保险金额+注销批单保险金额+退保批单保险金额+其他批改类型批单保险金额

签单保费:统计期间的保单保费+注销批单保费+退保批单保费+其他批改类型批单签单保费

储金收入:统计期间保单储金+注销批单储金+退保批单储金+其他批改类型批单储金

满期保费:如统计截止时间小于保险起期,则满期保费为0;如统计截止时间大于保险止期,则满期保费为签单保费如统计截止时间大于保险起期且小于保险止期,则满期保费=(统计截止时间-保险起期+1)/(保险止期-保险起期+1)*签单保费

未决件数:保险起期位于统计期间内的保单项下至统计截止时间之前发生但尚未结案的赔案件数

已决件数:保险起期位于统计期间内的保单项下至统计截止时间之前发生并已结案的赔案件数

出险频度(%):((未决件数+已决件数)/承保笔数)*100%

未决赔款:保险起期位于统计期间内的保单项下至统计截止时间之前发生但尚未结案的未决赔款金额

已决赔款:保险起期位于统计期间内的保单项下至统计截止时间之前发生并已结案的已决赔款金额(含理赔费用)

满期赔付率(%):((未决赔款+已决赔款)/满期保费)*100%

历年制赔付率

公式

  历年制赔付率 = (当期已决赔款 + 期末未决赔款 - 期初未决赔款)/(当期保费 - 期末未到期保费 + 期初未到期保费)   注释:   ①当期已决赔→结案日期在统计期间的赔案   ②期末未决赔款→估损-未决预赔。(估损:(期末未决赔案估损)立案日期在统计止期前的未决赔款;未决预赔:(期末未决预赔)立案日期在统计止期前已核赔的预赔金额)   ③期初未决赔款→估损-未决预赔(估损:(期初未决赔案估损)立案日期在统计起期前的未决赔案。未决预赔:(期初未决预赔)立案日期在统计起期前已核赔的预赔金额)   ④未到期保费→未实际发生的保费,现在大多险种按照1/365法计提

意义

  历年制赔付率考虑的是业务的长期品质和影响。一般保险公司拿历年制赔付率作为衡量一个业务或者一个销售部门业务品质好坏的重要指标,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比满期赔付率有意义。但是,它的缺点是,没有办法测量今年业务的好坏。因为,历年制赔付率会受去年甚至更早些业务的品质影响,这一点特别体现在工程险上。因为工程险长期业务比较多。

赔付率是保险公司重要的经营指标。目前,在具体的保险实务中,大家都赔付率的认识和理解存在不统一的现象,为对赔付率计算口径和使用方法进行全面的研究,在分析过程中尽量从赔付率计算口径的基础概念出发,同时考虑到保险公司中各类赔付率的实际运用情况,对赔付率计算口径进行分析。正确使用赔付率,合理定义赔付率的计算口径,不仅能够准确评估保险公司经营中的赔付成本,而且能够发挥其管理工具的作用,提升保险工作整体管理水平。

[关键词]赔付率使用方法计算口径

保险公司经营的是风险,风险具有无形性和不确定,这是保险行业经营的主要特征,这一特征也直接决定了统计指标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具特别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如何衡量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如何衡量保险公司赔付状况,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此,我们分析对保险公司的赔付率计算口径问题进行探讨。

一、赔付率指标在保险公司的应用

  从本质上来看,赔付率就是保险公司赔款支出与保费收入之间对比关系。赔付率指标是保险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关注的关键经营指标之一,在保险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用来衡量业务质量,进行承保管理

一般来说,赔付率大小是业务质量的必然反映,赔付率高说明业务质量好,赔付率说明业务质量差。这一结论的成立理论基础是保险公司经营“大数法则”注①定律所决定的。

在承保实务中,通过观察不同险种、不同地区、不同标的以及不同客户群的赔付率,筛选出赔付率低、业务品质好的做为公司重点客户,予以承保,反之则做为公司拒绝承保或者提高承保条件方可承保的业务。通过赔付率指标实现了对业务的选择与管理。

(二) 反映保险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赔付支出在保险公司经营总成本中占据了70%的比重注②,是保险公司支出的主要项目。因而,赔付率指标也就能从较大的程度上能够反映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赔付率低的公司,经营业绩也就相对较好,赔付率高的公司,经营业绩也就相对较差。

(三) 赔付率指标是开展内部管理,实施KPI注③考核管理的重要指标

由于保险产品具有“无形性”这一特征,因而在保险公司实施KPI考核管理,其重要性也就更加突出。保险公司通常会设置KPI指标体系进行考核管理,指标体系中包含了一系列能够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的指标,依据指标重要性和考核指导思想,对每个指标设置不同的权重。赔付率指标往往是其中一项的关键指标,体现保险公司对赔付水平也即经营业绩的重视。

二、各类赔付率指标的计算方法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中,由于管理经验和管理流程上的差异,各家公司对赔付率计算口径上和称谓上都有或多或少的不同,目前尚难统一。为此,本文在分析赔付率指标时,为做到对赔付率指标分析完整、准确、客观,采取按照赔付率计算方法进行穷举的方式,分别列出每种计算方法下赔付率的计算公式和计算口径。总的来看,赔付率指标可以分为简单赔付率、满期赔付率、历年制赔付率和综合赔付率等四类指标。下面分别介绍如下:

(一)简单赔付率

1、计算公式

简单赔付率=(已决赔款+未决赔款)/保费收入*100%

2、公式含义

反映统计区间内赔款与保费收入的简单比例关系;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未来现金流动情况。

(二) 满期赔付率

1、计算公式

满期赔付率=承保年度生效保单项下的(已决赔款+未决赔款)/承保年度生效保单项下的满期保费*100%

2、公式含义

反映统计区间内已赚保费注④与其对应的赔款的匹配关系;是承保年度制满期赔付率。

(三) 历年制赔付率

1、计算公式

历年制赔付率=(当期已决赔款+期末未决赔款-期初未决赔款)/(当期保费收入-期末未满期保费+期初未满期保费)*100%

2、公式含义

反映统计区间内已赚保费与统计区间内发生的赔款之间的匹配关系;也叫事故年度制满期赔付率。

(四) 综合赔付率

1、计算公式

综合赔付率=(本年度已决赔款+净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分保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追偿款收入)/(当期保费收入-分出保费+分入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100%

2、公式含义

考虑再保因素影响后反映统计区间内已赚保费与赔款之间的匹配关系。

三、四种赔付率优缺点比较及适用条件

由于上述四种的赔付率的计算方法不同,所反映的内容和侧重点也就不尽相同,也就是说,各种赔付率优缺点的是由有其指标设计所引起的。下面分别对四种赔付率优缺点比较分析如下:

(一)简单赔付率

1、优点

计算简单、可操作性强;

2、缺点

不能全面、准确的反映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3、适用条件

适用于业务发展较为稳定公司,不适用业务高速发展的新公司和业务呈现萎缩趋势的老公司;适用于对赔付率粗略估算。

(二)满期赔付率

1、优点

具有准确、客观、全面反映某一或几个保单年度经营业绩的特点。

2、缺点

仅反映某一个或几个保单年底生效保单项下的经营业绩,不能反映某一个区间内综合经营业绩情况。

3、适用条件

  衡量某一保年度或某一时间段内的业务经营业绩,而且能够排除非考核区间内保单因素的影响,适用于对不同年度保单的业绩评估,是制定业务承保政策时会经常运用到的指标。

  在使用满期统计过程中,统计区间和统计截止日期的选择对于满期赔付率的计算中具有重要意义。通常使用满期赔付率指标需要说明是某一个保单年度或某一个时间段内的满期赔付率;

(三) 历年制赔付率

1、优点

能够综合、精确的反映考核区间内整体经营情况;不受保单年度的限制。

2、缺点

若考核区间较短,更易受大案或突发事件的影响较大。

3、适用条件

  衡量某一个时间段内的综合经营业绩,反映统计区间内赔款与已满期(已赚)保费之间比值关系的指标。

  在使用历年制赔付率过程中,统计起期通常选择为1月1日,统计区间的跨度越长,受非本年度保单的影响就越小,越接近真实反映本期经营业绩。历年制赔付率更能够反映一段时间内被考核机构的整体经营业绩,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统计指标。

(四) 综合赔付率

1、优点

考虑精算、再保等因素,运营精算方法计算,能够科学、综合、精确反映考核区间内整体经营情况.国外保险公司一般采用这个公式。

2、缺点

计算量、计算难度较大,要求公司数据规范,而且要有一定的量的积累,受采用精算方法的影响较大;统计维度少,不能从多个角度灵活反映赔付情况。

3、适用条件

综合赔付率一般是根据保险公司利润表中相关指标进行计算而得,是考虑再保、精算等因素的综合性指标,通常是保险公司KPI指标之一,适用于整体反映一个机构的经营情况。

四、满期赔付率和历年制赔付率的使用说明

(一) 满期赔付率指标与历年制赔付率指标计算中的引入未决赔款修正指标

由于满期赔付率与历年制赔付率均未考虑已发生未报案、已报案未立案、已立案未结案三个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引入未决赔款修正指标,对上述赔付率指标进行必要修正,以更为准确的反映真实赔付率状况。

修正后未决赔款的计算公式为:

未决赔款(修正)={未决赔款-预估损失代数偏差率*未决笔数*案均已决赔款}(已立案未结案的影响)+{(1-及时立案率)*报案件数*案均已决赔款}(已报案未立案的影响)+已决赔款*4%(已发生未报案的影响,根据经验预测数值或借鉴行业均值,进行调整)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使用未决赔款(修正)计算满期赔付率时,及时立案率、案均已决赔款、预估损失偏差率、未决笔数、案均已均赔款等指标的口径和计算方法与满期赔付率相同(不考虑非考核区间内保单的影响)。

使用未决赔款(修正)计算历年制赔付率时,计算及时立案率、案均已决赔款、预估损失偏差率、未决笔数、案均已均赔款等指标的口径和计算方法与历年制赔付率相同。

(二) 满期赔付率与历年制赔付率指标值之间的关系

   从满期赔付率与历年制赔付率计算公式来看,二者之间存在着较强相关性。下面是某家保险公司同一年度内不同保单年度(仅有两个年度的保单)的满期赔付率与历年制赔付率的走势图,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二者之间的关系。

   满期赔付率与历年制赔付率之间存在较强的正相关性,结合二者之间的计算方法,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在同一统计区间内,历年制赔付率是在同一统计区间内的不同年度满期赔付率的加权平均数,不同年度保单对历年制赔付率的影响权重与该年度保单落在统计区间的满期保费占统计区间的已赚保费的比例有关。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93107db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379bfe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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