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警察法》立法目的之探讨

发布时间:2020-06-15 20:14:5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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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武装警察法》立法目的之探讨

     [摘要]《人民武装警察法》颁布以后,受到社会极大关注。本文粗略地从法理的角度探讨《人民武装警察法》的立法目的,从而更深层次地去剖析新出台的《人民武装警察法》所体现的价值。
  [关键词]立法目的 法治 权利 权力
  
  《人民武装警察法》作为国家的法律之一,是调整人民武装警察法律关系的专门法律。是规定了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领导指挥体制、任务、职权、义务和权利以及执行任务的保障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具体内容的法律规范。那么,制定《人民武装警察法》的目的是什么呢?本文做如下探讨。
  《人民武装警察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分析第一条可以看出,《人民武装警察法》的立法目的可以分为三项内容,即第一,规范和保障武警部队依法履行职责;第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三项内容我们应该如何来理解呢?本人认为,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先要搞清楚我们是在怎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以什么视角来理解《人民武装警察法》的立法目的。
  一、《人民武装警察法》立法的法治背景
  19993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法治国家建设就是我们理解《人民武装警察法》立法目的的法治背景。
  什么是法治?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的一种治国理念。人治的概念,大家可能不太熟悉,但可以说资本主义社会之前的社会都是人治社会。人治,是指依个别人的意志治理国家,领导人的意志大于法,领导人的一句话可以直接废除法律,人治其实就是专制统治,法律只是一种便于统治的工具,有无法律都无所谓,因为领导人的一句话就有了强制执行力,不需受到任何约束。在人治社会里,人们更习惯于期待清廉正直的领导,发生纠纷更习惯于寻求官员的解决。而领导者更习惯于发号施令,强制推行自己的意志,显示自己的权威。一般而言,在人治社会里,公民的权利是很难得到保障的。
  法治与人治相反,法治指依据法律治理,依法治理,即法的统治。现代意义的法治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产物,人文主义是其价值诉求,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权利平等、权力制约、权利本位等特点。
  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警方略的需要,出台了《人民武装警察法》,可以说《人民武装警察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和保障武警依法履行职责的基本法律。它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武警部队履行职责使命,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从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武警部队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二、《人民武装警察法》立法目的的核心
  根据《人民武装警察法》第一条规定,武警法的立法目的有以下三项内容:第一,规范和保障武警部队依法履行职责;第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人民武装警察法》三项内容并不是一个并列关系,其核心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当前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意味着依法治理,意味着法的统治,意味着公民权利的保障,意味着对国家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的规范和限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国家、政府的非法侵犯。法治的核心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保护人民权利。依据法治的要求,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这里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而不包括法规和规章。对于这一点,我国《立法法》有明文规定。
  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从本质上说,属于国内社会治安管理的一部分,属于警察任务的一部分。武警职权属于一种特殊的警察权。武警职权属于一种特殊的警察权,原因在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具有军队的性质,武警部队是以军事力量来履行警察任务。武警部队执行的安全保卫任务一般都涉及对管理对象的人身等权益的限制与剥夺,而这些限制与剥夺,依据法治的要求,必须由法律明确授权,并依法行使法律授予的权力。因此,在法治的背景下,如果我们执行任务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得到法律的授权,那么就是违法的,就是违背法治理念的,就会遭到人民的反对甚至武力反抗,也会遭到国际社会的谴责。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8fb2e91a3c7aa00b52acfc789eb172ded6399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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