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帮困办法

发布时间:2019-09-02 10:59: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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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扶贫帮困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公司扶贫帮困体系,切实关心员工、解决员工实际困难、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高度重视对员工的扶贫帮困工作,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帮扶资金,努力帮助困难员工。并倡导公司员工互帮互助,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公司在职员工、离退休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第七条中任一条的均可申请获得公司帮扶扶助。

第三条 扶贫帮困工作原则: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长期坚持。

第四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定期扶助和应急帮助相结合的帮扶方式。定期扶助是指岁末年初集中发放的困难补助;应急帮助是指以互助金形式对员工进行及时帮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湖南XX黄金冶炼有限公司扶贫帮困委员会,即公司工会委员会。

第六条 各分会成立帮扶工作小组,负责本分会员工的扶贫帮困工作。

第三章    帮扶扶助工作细则

第七条 扶贫帮困的对象和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均属于公司扶贫帮困的对象: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员工(以XX市为标准,2012年低保标准为350/月)。

2因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病、受灾等,导致家庭人均实际生活费连续三个月及以上明显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员工。

3)同时符合上述两种条件的员工视为公司特、重困员工。

4)因各种原因造成短时期内生活困难的,可向公司工会申请借用互助金帮助。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享受帮扶:

1、员工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2、员工工作态度不积极,或生活铺张浪费的;

3、员工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致生活困难的。

第八条 员工家庭人口和收入计算方式

1、员工“家庭人口”的计算:经公司界定,与员工本人有直系供养关系的列为其家庭成员。但家庭成员中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下在校生除外)至60周岁(女性5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就业、不自食其力者,在计算“家庭人口”时应予以剔除。

2、员工家庭人均月收入的计算:员工本人月总收入减去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及个人所得税后的实际收入(即实发工资),除以家庭人口,即为员工家庭人均月收入。

第九条 扶贫帮困资料管理

1、困难员工档案管理

1)基层单位建档。各单位应定期(每年10月)对本单位困难员工对象进行集中建档。公司工会应深入困难员工班组、家庭或社区进行调查核实,做到符合条件的一户不漏;对特、重困员工必须入户重点家访,做到建一户、准一户。

2)报公司扶贫帮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档。单位工会在本单位建立困难员工档案的基础上,填写《困难员工信息表》,报公司扶贫帮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立电子档案。

3)困难员工档案动态管理。各单位工会应定期对困难员工家庭进行走访,了解其情况变化。凡家庭生活状况改善、不属于困难员工范围的要及时注销并报告公司扶贫帮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新产生的困难员工特别是特困员工要及时建档。

2、借用互助金员工档案管理:公司工会派专人负责对借用互助金的员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登记造册。

第十条 扶贫帮困资金来源

1、公司工会经费中划拨资金

2、上级拨付公司的困难员工慰问、补助专项资金等。

3、员工自愿缴纳的互助金。

第十一条 困难员工定期帮扶标

1、困难员工:可发放一次性补助1000元。

2、特、重困员工:可发放一次性补助2000元。

3、遭遇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的重、特困员工:一年内患病住院自金额或直接经济损失(下同)在5000元以1万元以下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一次性补助1500元;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一次性补助3000元;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补助4000元;自费医药费(或损失)特别大的,由公司工会为员工向上级工会申请特别补助。

4、子女品学兼优、就学困难的员工:凡符合特困员工或困难员工条件的家庭,其子女参加了当年的中考或高考,并被国民教育系列学校录取。根据家庭困难情况、子女考试成绩、入学交费通知情况,一次性给予1000-2000元扶助。

5、互助金:一次性借用不得超过2000元,并从员工下月工资中逐月扣除(分四个月扣回)

第十二条 办理扶贫帮困的程序

1、困难员工

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员工,经所在单位调查核实后,向公司扶贫帮困委员会申报,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可向所在单位申报,并填写《员工困难申请表》,经单位核实、签署意见后上报。

2)公司工会派专人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

3)公司扶贫帮困委员会会议审定,确定帮扶对象、扶助标准;公司工会主席审批。

4)公司工会发放扶贫帮困款项。

本款中证明材料指能够证明本人及家庭困难情况的真实材料,如疾病证明(由二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自费医药费证明、就业状况及经济收入证明、受灾情况证明、子女就学证明等。

2、互助金:符合条件的员工,经分会主席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后,向公司工会申报,经公司工会主席审定后,到党群工作部办理互助金借款手续。

第十三条 离退休员工的帮扶补助

1、符合困难条件的离、退休员工,补助金由公司工会在工会经费中进行统筹安排、管理和发放,申报程序参照第十二条。

2、公司工会负责建立离退休员工档案。

第十四条 各分会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困难员工进行帮扶。

第四章         困难员工帮扶扶助工作监督

第十五条 困难员工补助发放前,应在公司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扶贫帮困专项资金由公司工会财务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 公司扶贫帮困委员会定期(每年2次)向公司党委、行政汇报扶贫帮困资金、互助金收支情况,并通过公司内网、《内刊》公布收支明细,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同一件事导致的家庭困难,家庭成员中有1人或多人是公司的员工,限帮扶一人。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湖南XX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工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80a6571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af9a9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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