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森林火灾查处现责任追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4 08:31: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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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森防200916

吉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近期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长白山管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县(市、区) 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省敦化航空护林站,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

42,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了关于近期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国森防发明电〔200936)。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王守臣副省长批示:“速将此《通报》转发各市(州)、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并以此警示各地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扎实有效地把各项防范工作抓好”。

按照省领导指示要求,现将此《通报》转发各地,请立即做好传达贯彻。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通报》精神,按照王守臣副省长指示要求,扎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对每一起森林火灾都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除查清肇事者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管护人员和包保责任人的责任。坚持火灾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原因而引发重大危险性火灾的要依法从严处理。要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春防工作安全。

          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转发 火灾案件 通报 通知

吉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0943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775d1c8a1c7aa00b52acb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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