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现行的农副产品(茶叶)的收购政策,经双方商定,签订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乙方向甲方交售茶叶品名、数量如下:
四、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样价政策;在各基层收购站张榜公布国家规定的评茶等级标
准、价格和样茶;坚持对样评茶,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五、 乙方交售的茶叶不得掺杂使假,要表里合一。
六、 乙方向甲方按合同交售名茶原料和秋毛茶,甲方将保证收购乙方生产的低档茶,如乙方不 按合同执行,向它方交售茶叶,甲方可不收乙方的低档茶叶。
七、 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都不得违反本合同,如有违反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
罚违约方未履行合同部分金额 10%的违约金。
第2页共3页
八、 本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乙方(签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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