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20XX补交党费时间规定

发布时间:2019-03-17 13:53: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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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补交党费时间规定

【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

  各支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枣组文[20XX]55)执行,文件附后。

  2、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请各支部务必于20XX25日前缴齐。

  3、对用现金方式缴纳不方便的,由支部负责联系本人,经本人书历申明自愿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代缴申明报党办后经党组批准后报财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

  4、本次缴纳党费以20XX12月工资表为准,在岗干部与退休干部以12月所发工资为依据计算。

  党办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3000元以下(3000)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5000 )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10000)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68e841c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4c59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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