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承诺书(投标版)

发布时间:2020-11-17 17:00: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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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承诺

我单位承诺,中标后保证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按时进场,开工后根据进度计划编制材料采购计划,确保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必要的机械设备,根据施工进度计划,依次进场;具体保证技术措施如下:

1.1项目管理人员落实到位的承诺及技术保证措施

(1)我单位承诺,中标后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按时进场组织施工,确保履职尽责。

(2)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日内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现场施工人员与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并保证常驻现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离开现场。

(3)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事先同意,投入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如确属需要,须选派在资历和能力等方面不低于其前任的人员报请监理人审核,并经发包人审批后方可替换。

(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保证在施工场地的工作时间每月不少于20天,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罚款1000元/天。

(5)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行请假制度,请假须招标人或监理单位的认可。

1.2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更换及落实不到位的处罚措施

(1)我单位承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在工程开工前 20内全部到达施工现场,保证不在其他工地兼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上人员原则不得变动,若确需变动,应向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提交人员变动报告,取得书面批准后执行;对于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更换,在接到发包人人员变更通知后应立即给予更换,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项目部其它人员如擅离工地现场,委托人将在工程款中扣罚 500 元/天的违约金;

(3)若发现项目部组成人员职称、年龄结构、上岗证与投标文件有不符现象,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罚20000 元/项,并经委托人认可后方可上岗;

(4)项目部组成人员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人员进场计划进驻现场,每人每推迟一天扣罚 1000 元。

(5)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管理人员,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我单位违约:项目经理、技负责人10万元/每人次、其他主要管理人员2万元/每人次,投标文件中管理人员不得更换,若更换视为无正当理由更换进行处罚,但建设方要求更换除外。

我单位承诺,未经甲方许可不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愿接受20000元/次的罚款。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202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4c71f9d5a0216fc700abb68a98271fe910eaf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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