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发布时间:2020-05-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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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题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效率原则:指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能时,要力争以尽可能快的时间,尽可能少的人员,尽可能低的经济耗费办尽可能多的事,取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2、 3、 4、 5、 6、 7、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指指导和规范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则。
行政机关: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行政相对人: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国家公职关系:指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国家发生的法律关系。
※行政立法: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活动。
行政处理:行政主体为实现相应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任务,根据行政相对人申请或根据职权,依法处理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某种权利义务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
8、
※行政许可: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
9、
行政处罚: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10、 ※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
11、 行政救济:指公民权利和利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或不当侵害,有关国家机关基于相对人的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和程序纠正,制止或矫正行政侵权行为,使受损害的公民权益得到恢复、补救的法律制度。它包括复议、诉讼、国家赔偿等。
12、 行政法制监督: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以外的个人、组织,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和遵纪守法的行为的监督。
13、 ※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复议机关依照行政复议程序重新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14、 ※行政赔偿: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15、 行政补偿:指行政相对人由于行政主体的合法活动而遭受损失,由国家给予补偿的制度。
16、 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有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行政诉讼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17、 一般地域管辖:行政案件一般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即以被告所在地来确定管辖法院。
18、 管辖权的转移: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由下级人民法院将其有管辖权的案件移送给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将其有管辖权的案件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19、 行政诉讼当事人:因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
20、 行政诉讼第三人:指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因而参加他人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1、 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22、 行政强制:行政主体为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或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相对人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的需要及为了获得行政上信息的需要,而对相对人人身或财产采取即时强制措施的行政行为。 23、 行政合同: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与其他行政主体之间或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基于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24、 ※行政立法
25、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处理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裁决引起的行政争议案件时,根据民事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审理的活动。
26、 政府工作报告:是政府对其施政情况的工作总结,反映其在行政管理各个方面或者某个特定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尚且存在的问题。
27、 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
28、 行政裁决:依法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29、 ※行政赔偿
30、 移送管辖:某一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而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31、 行政关系: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32、 ※行政许可: 33、 ※行政拘留:
34、 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35、 行政监察:指国家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纠举、惩戒违法、违纪行为的活动。
36、 行政主体:指能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7、 行政法规:指国务院依宪法或法律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38、 行政确认: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甑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39、 ※行政复议 40、 ※行政立法
41、 变更判决: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决定,通过
司法裁判直接予以改变的判决。
42、 说明理由制度: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时,要说明作出该决定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制度。
43、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任何机关、组织、个人未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
44、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指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程序。
45、 行政追偿:指国家行政机关向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或履行其他赔偿义务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或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 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行政法的法源
答:我国行政法法源的种类: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
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依宪法或法律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4、地方性法规;
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制定自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部门规章(指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发布的规章);
7、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8、法律解释; 9、条约与协定。 2、简述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 答: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