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银行代理网点形成现状、问题与措施(doc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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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银行代理网点形成现状、问题与措施(do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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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银行代理网点形成现状、问题及对策2008年以来,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的组建工作稳步推进,由于原邮政储蓄营业网点未能全部划归邮储银行,使代理营业网点管理方式成为这次邮储改革的一大特点,同时也对银行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邮储银行代理营业网点的形成与现状
邮储银行代理营业网点是指原邮储机构营业网点中未改制成为邮储银行支行的剩余网点,由邮政企业代为管理,继续办理基础金融业务,邮储银行按其储蓄存款额度的一定比例支付代理费的机构。双鸭山市邮储银行成立以前,全市共有83个邮储营业网点,截至20105月末,其中的49个网点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改制为邮储银行支行,其余34网点则作为邮储银行的代理营业网点,仍留在邮政企业经营。截至20105月末,邮储银行代理营业网点占其机构总数的41%,其中:市区网点21个,县城网点5个,农村网点8个;全市邮政储蓄代理网点存款余额21.81亿元,占全市邮储存款余额的40.44%。
调查中发现改制为邮储银行支行的网点,在实际运行中又按照邮储银行总行要求,根据网点储蓄余额的归属和办理业务的差异化需要,分为一类支行和二类支行,其中一类支





(二)代理网点多头管理,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按照改革方案要求,代理营业网点的人事、财产、金库、押运、安保及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由邮政局管理,机构网点装修改造、车辆及设备的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由邮政局负责,代理营业网点的市场准入、变更及退出、人员培训和业务监督指导由邮储银行负责。对代理网点的管理职能由原来的邮政局独家管理变成邮政局和邮储银行两家共管,同时代理网点的业务在邮政局内部又分属多个部门管理。此种模式客观上导致管理部门多、环节多,一个事项往往需经双方反复协调后才能解决,特别是邮储银行没有对代理网点工作人员的考核权和处置权,邮储银行对代理网点的稽查和处罚只能通过邮政局这一平台才能实现,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另外,由于二类支行人员和业务的管理实质上仍由邮政局负责,邮储银行缺乏对此类机构的控制权,二类支行的管理实际上仍由邮政支局长负责。行使对代理网点管理的协调职责,但由于部分支局长协调渠与邮储银行沟通不够,协调效果不理想管理误区仍显而易见。
(三)代理网点人员数量少、业务素质低的矛盾十分突出,不适应发展要求。首先是从业人员数量不足,双鸭山市34个代理网点共有从业人员199名,网点平均人数为6名,


其中临柜人员155名,平均临柜人员为4.5名,个别农村网点仅有3名从业人员,不仅难以满足业务需求,而且存在明显风险隐患。其次是整体学历水平偏低,199名从业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60.74%90%以上非全日制教育,中专及高中学历占33.78%,初中以下学历占4.48%,同各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处于明显劣势。三是从业经验少,从业5年以上的105人,5年以下的94人,分别占52.76%47.24%199人中,合同工18人,劳务工181人,分别占9.45%90.55%劳务工多数是成立邮政储蓄银行以后系统才的培训过,专业素质偏低,很难适应邮储银行实现现代商业银行的现实需要。
(四)代理网点安全防范设施不到位,案件防控面临较大压力。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的督促指导下,邮储机构安全设施建设整体加强,但仍有部分网点安全设施建设滞后,存在明显风险隐患,此类问题在农村代理网点中表现比较突出,对案件防控工作构成较大威胁。此外,由于代理网点农村网点多、临时用工多、学历较低者多,这类从业人员风险意识相对淡薄,制度执行力较差,不遵循规章制度的现象比较普遍,存在较大操作风险。加之在岗位轮换、强制休假、授权授信、稽核监督、奖惩机制及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的先天缺陷和不足,给代理网点的风险管理和案件防控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五)现行机制难以满足风险管控需要,稽查力量薄弱。为了确保改革期间稽查工作不被弱化,确保邮储资金安全,邮储银行辖内审计工作继续履行原储汇局稽核检查职能,稽查工作管理关系不变,稽查频次不变,稽查范围与深度不变,问题整改和落实要求不变。但由于受编制所限,基层支局只有部分稽查人员划归邮储银行,大部分仍留在邮政局,造成稽查人员分属邮政局和邮储银行两个部门的现状,稽查队伍存在较大不稳定性,加大了管理难度。市分行审计部稽查人员,既要履行对市区机构的日常性稽查,还要组织开展对县域支行及代理网点的稽查,工作强度大,履查履犯现象普遍。
逐步理顺代理营业网点管理体制,把邮储银行打造成现代商业银行
(一)理顺管理体制,强化邮储银行管理邮政金融业务的主导地位。基于目前改革不能一步到位,按照有利于代理网点持续发展和风险防控的要求,建议在不影响产权归属、收益分配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将对代理网点的人员考核权、处置权及业务经营管理权交由邮储银行,以便邮储银行对代理网点有效集中管理。邮政总公司与邮储银行总行应尽快沟通协调及时出台相关的管理细则和具体办法,将委托代理行为的框架设计变成实实在在的细节管理,建立合法有效、权责分明的业务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各级邮政局


和邮储银行在金库管理、现金押运、安全保卫、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维护、网络安全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核、人员培训和业务审计监督等方面的权利和责任,健全定期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和经常性业务联系管理办法,强化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二)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经营理念,提高对代理网点的风险管控能力。两家机构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适合代理营业网点特点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业务流程的严密性,杜绝办理业务的人为性和随意性。要重视人才培养,改善用工和绩效分配机制,加强业务的经常性培训,积极吸纳有从业经验的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充实到邮储队伍,使员工文化结构和业务素质得到整体提高。自上而下建立并倡导操作风险管理文化,把操作风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和基础工作来抓。加强合规意识教育,搞好案件风险隐患排查,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定期轮岗、强制休假、授权授信等各项制度,提高内控制度执行力。重视代理网点安全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装修改造、迁址、撤并等方式彻底消灭安全不达标机构,全面提高代理网点的风险防控能力。
(三)建立完善稽查机制,强化稽查内审监督职能。针对目前稽查力量薄弱,现行机制难以满足风险管控需求的实际,各级邮政局和邮储银行要充分重视稽查队伍建设,选聘


本部门业务骨干或向社会招聘熟悉金融业务的人员充实稽查队伍,壮大稽查力量,提高稽查水平。建议赋予邮储银行对稽查人员的处置权,对全部稽查人员实行集中管理,建立必要的激励惩戒机制,充分调动稽查人员工作积极性,保持稽查队伍基本稳定。目前阶段,邮政局和邮储银行要建立有效的稽查工作协调机制,保证稽查工作顺利开展,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整改落实。要加大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认真落实案件责任追究制,确保稽查效果。
(四)按照现代商业银行运行要求,进一步深化代理网点体制改革。代理网点种种问题反映出邮政储蓄机构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目前,可将代理营业网点由邮储银行进行托管,由邮政局以委托方式将邮储银行代理网点的人员、业务、经营管理和考核监督职责全权委托给邮储银行管理,并由邮政局向邮储银行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从而实现对代理营业网点的专业化管理,二类支行也可参照上述模式进行改革。时机成熟以后,在将所有的代理网点、人员、设施及管理职能统一划转邮储银行,邮储银行按照现代商业银行运行要求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与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建立独立的信息技术系统和专业人才队伍,实行人员和业务的专业化垂直管理,保证业务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邮政总公司可以股东身份通过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对邮储


银行进行控制和管理,并通过分红的方式取得收益,针对邮政局因承担部分国家政策性业务造成亏损的实际情况,国家财政可将邮储银行上缴的税收以财政补贴的方式部分返还邮政局,用于弥补政策性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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