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银行代理网点形成现状、问题与措施(doc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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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银行代理网点形成现状、问题与措施(doc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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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网点论文范文:
邮政储蓄银行代理网点形成现状、问题及对策2008年以来,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的组建工作稳步推进,由于原邮政储蓄营业网点未能全部划归邮储银行,使代理营业网点管理方式成为这次邮储改革的一大特点,同时也对银行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邮储银行代理营业网点的形成与现状
邮储银行代理营业网点是指原邮储机构营业网点中未改制成为邮储银行支行的剩余网点,由邮政企业代为管理,继续办理基础金融业务,邮储银行按其储蓄存款额度的一定比例支付代理费的机构。双鸭山市邮储银行成立以前,全市共有83个邮储营业网点,截至2010年5月末,其中的49个网点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改制为邮储银行支行,其余34个网点则作为邮储银行的代理营业网点,仍留在邮政企业经营。截至2010年5月末,邮储银行代理营业网点占其机构总数的41%,其中:市区网点21个,县城网点5个,农村网点8个;全市邮政储蓄代理网点存款余额21.81亿元,占全市邮储存款余额的40.44%。
调查中发现改制为邮储银行支行的网点,在实际运行中又按照邮储银行总行要求,根据网点储蓄余额的归属和办理业务的差异化需要,分为一类支行和二类支行,其中一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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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理网点多头管理,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按照改革方案要求,代理营业网点的人事、财产、金库、押运、安保及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由邮政局管理,机构网点装修改造、车辆及设备的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由邮政局负责,代理营业网点的市场准入、变更及退出、人员培训和业务监督指导由邮储银行负责。对代理网点的管理职能由原来的邮政局独家管理变成邮政局和邮储银行两家共管,同时代理网点的业务在邮政局内部又分属多个部门管理。此种模式客观上导致管理部门多、环节多,一个事项往往需经双方反复协调后才能解决,特别是邮储银行没有对代理网点工作人员的考核权和处置权,邮储银行对代理网点的稽查和处罚只能通过邮政局这一平台才能实现,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另外,由于二类支行人员和业务的管理实质上仍由邮政局负责,邮储银行缺乏对此类机构的控制权,二类支行的管理实际上仍由邮政支局长负责。行使对代理网点管理的协调职责,但由于部分支局长协调渠与邮储银行沟通不够,协调效果不理想管理误区仍显而易见。
(三)代理网点人员数量少、业务素质低的矛盾十分突出,不适应发展要求。首先是从业人员数量不足,双鸭山市34个代理网点共有从业人员199名,网点平均人数为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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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临柜人员155名,平均临柜人员为4.5名,个别农村网点仅有3名从业人员,不仅难以满足业务需求,而且存在明显风险隐患。其次是整体学历水平偏低,199名从业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60.74%,90%以上非全日制教育,中专及高中学历占33.78%,初中以下学历占4.48%,同各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处于明显劣势。三是从业经验少,从业5年以上的105人,5年以下的94人,分别占52.76%和47.24%。199人中,合同工18人,劳务工181人,分别占9.45%和90.55%,劳务工多数是成立邮政储蓄银行以后系统才的培训过,专业素质偏低,很难适应邮储银行实现现代商业银行的现实需要。
(四)代理网点安全防范设施不到位,案件防控面临较大压力。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的督促指导下,邮储机构安全设施建设整体加强,但仍有部分网点安全设施建设滞后,存在明显风险隐患,此类问题在农村代理网点中表现比较突出,对案件防控工作构成较大威胁。此外,由于代理网点农村网点多、临时用工多、学历较低者多,这类从业人员风险意识相对淡薄,制度执行力较差,不遵循规章制度的现象比较普遍,存在较大操作风险。加之在岗位轮换、强制休假、授权授信、稽核监督、奖惩机制及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的先天缺陷和不足,给代理网点的风险管理和案件防控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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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行机制难以满足风险管控需要,稽查力量薄弱。为了确保改革期间稽查工作不被弱化,确保邮储资金安全,邮储银行辖内审计工作继续履行原储汇局稽核检查职能,即稽查工作管理关系不变,稽查频次不变,稽查范围与深度不变,问题整改和落实要求不变。但由于受编制所限,基层支局只有部分稽查人员划归邮储银行,大部分仍留在邮政局,造成稽查人员分属邮政局和邮储银行两个部门的现状,稽查队伍存在较大不稳定性,加大了管理难度。市分行审计部稽查人员,既要履行对市区机构的日常性稽查,还要组织开展对县域支行及代理网点的稽查,工作强度大,履查履犯现象普遍。
逐步理顺代理营业网点管理体制,把邮储银行打造成现代商业银行
(一)理顺管理体制,强化邮储银行管理邮政金融业务的主导地位。基于目前改革不能一步到位,按照有利于代理网点持续发展和风险防控的要求,建议在不影响产权归属、收益分配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将对代理网点的人员考核权、处置权及业务经营管理权交由邮储银行,以便邮储银行对代理网点有效集中管理。邮政总公司与邮储银行总行应尽快沟通协调及时出台相关的管理细则和具体办法,将委托代理行为的框架设计变成实实在在的细节管理,建立合法有效、权责分明的业务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各级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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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邮储银行在金库管理、现金押运、安全保卫、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维护、网络安全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核、人员培训和业务审计监督等方面的权利和责任,健全定期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和经常性业务联系管理办法,强化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二)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经营理念,提高对代理网点的风险管控能力。两家机构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适合代理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