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家具力学性能检验
第一节 概述
家具力学性能检验是模似家具各部位在正常使用和习惯性误用时受到一次性或重复载荷的条件下所具有的强度或承受能力的试验。
一 家具力学性能检验目的
1 检查家具的内在质量的使用功能。
2 使家具产品能够在消费者的心目中建立质量信誉。
3 有利于市场的占有和扩大出口。
4 有助于合理设计,减少用料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5 对于生产者和经营者,了解有关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的基本知识,对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保证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及开拓新的市场等方面都是非常有益而且必要的。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家具力学性能测试不合格不能出厂”的规定。我国一些具有生产规模的厂家也开始自觉利用力学性能测试结果表明自己产品的质量,以取得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
二 试验水平
根据产品在预定使用条件下的正常使用频数,可能出现误用的程度,按加载大小与加载次数多少把强度和耐久性试验分为五级试验水平。详见表12-1。
表12-1 试验水平分级
试验水平 | 预定的使用条件 |
1 | 不经常使用,小心使用,不可能出现误用的家具,如供陈设古玩、 小摆件等的架类家具 |
2 | 轻载使用、误用可能性很少的家具,如高级旅馆家具、 高级办公家具等 |
3 | 中载使用,比较频繁使用、比较易于出现误用的家具, 如一般卧房家具、一般办公家具、旅馆家具等。 |
4 | 重载使用、频繁使用、经常出现误用的家具。如旅馆门厅家具、 饭具和某些公共场所家具等 |
5 | 使用极频繁、经常超载使用和误用的家其,影剧院家具等。 |
如要测定产品的使用寿命,试验应逐级通过各级试验水平,直至试件被破坏为止。如果要检查产品的力学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则试验可直接按相应等级的试验水平进行。根据试验条件,试验水平的内容包括:
静载荷试验:用于检验产品在可能遇到重载荷条件下所具有的强度,反映载荷大小的级别。
耐久性试验:用于检验产品在重复使用,重复加载条件下所具有的强度。反映受载次数多少级别。
冲击试验:用于检验产品在偶然遇到的冲击载荷条件下所具有的强度。反映载荷高度(角度)级别。
三 家具力学性能检验方法的设计原则
如前面所述,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是检验家具所具有的力学性能是否能满足人们要求的手段。然而,这里所说的对家具力学性的要求不是无限的,而是合理有条件的,它是指家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包括那些偶尔出现的,可以允许的误用)的性能要求。所以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方法设计原则,是模拟家具在实际使用情况下检验所具有的能力,具体是:
试验方法必须是模拟家具在实际使用当中的状况。试验时,对家具所施加的载荷可以适当超过正常使用时的量。为了缩短周期,试验在合理的加速情况下进行。根据这些原则,对同类的家具设计者有不同的力学性能试验项目和程序。
四 家具力学性能测试种类
1 家具产品的稳定性
在载荷作用下,具有的抗倾翻能力。这是表现家具在使用中保持体位稳定的一项性能指标。家具在使用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属于正常范围的特异情况,例如人坐在椅子上前倾或后仰,或者蹬踩,可能会顿翻;柜子的上层抽屉拉出后可能会使柜体前倾等。家具在遇到这种情况下应具有保持稳定的能力。这种性能可以通过家具稳定性试验进行测定。测定家具稳定性项目,如:椅类、柜类水平牵引稳定性,柜类的抽屉、拉门、搁板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等。
2 刚度性能检验
家具在载荷作用下,抵抗变形的能力为家具的刚度。家具在受到载荷后,往往要发生变形,家具的刚度高则出现变形小;否则会出现较大的变形。例如,柜类家具在受到水平推压时,其节点部位就会出现角位移,使框架错位;床的床头板、桌面也会因为受水平的力而引起节点错位,发生变形。实际使用时,家具应该具有抵抗这种变形的能力。对家具来说,刚度要求不是很高的,在合理的承重下不会产生过大的变形,能够保证家具结构的稳定和牢固就可以了。测定刚度的检验项目,如柜类侧面水平加载,桌面垂直加载,测量家具产生的最大变形量,由变形量表示家具的刚度。
3 家具的强度
家具在载荷作用下,不发生不允许的破坏的能力。这是家具一项重要的力学性能指标。载荷是由静载荷和动载荷两种形式表示。静载荷强度表示家具所具有的最大承载能力。它反映家具的安全使用范围。其中包括正常使用条件和偶然遇到的,可允许的误用情况。例如桌面被人坐站或者堆放重物,床板被多人集中坐
在一侧等异常情况,这些都要求家具有是够的静载荷强度,能够承受超常的负载。
另外,家具在使用中以常会受到动载荷的作用,如椅面、桌面被人体猛力坐下或被重物撞击等,这都要求家具还必须具有足够有承受动载荷能力,以承受一次或重复性的动载荷。除了对家具整体强度试验外,对家具一些部件也要求做力学强度试验如柜门、抽屉、搁板、挂衣棍等。
4 家具的耐久性检验
检验家具产品在重复载荷作用下,不发生不允许的破坏和变形能力。如椅背经常坐靠,时闻长久可能会出现松劲;沙发因为人反复起坐,而出现凹陷;弹簧软床垫经过人的长期躺卧,可以会产生永久性的变形等。这些都与家具的耐久性有关。反映家具的耐久性试验顼目很多,如椅背的耐久性、柜门的耐久性、抽屉的耐久性等。
五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要求
1 对试验样品的要球
家具力学试验样品必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它应符合以下要求:
试件应为完整组装的出厂成品,并符含产品设计图纸的要求。
拆装式家具应按图纸要求完整组装,组合家具如有数种组合方式,则应按最不利于强度试验和耐久性试验的方式组装。
所所有的五金连接件在试验前应安装牢固。
采用胶接的方法制成的试件,从制成后到试验前,应至少在一般室内环境下连续存放7天。
2 试验环境:标准试验环境温度15℃~25℃,相对湿度40%~70%。试验位置地面水平、平整,表面覆盖层积塑料或类似材料。
3 试验设备及附件:试验设备应保证完成对试件的正常施加力,须设有各种加力装置,及加载垫、加载袋、冲击块、冲击锤、绳索、滑轮、重物、止滑挡块等试验所必须的附件
4 测量精度:尺寸小于1m的精确到±0.5mm;大于1m的为±1mm;力的测量精度为±5%。
5 加载要求:强度试验时加力速度尽量缓慢,耐久性试验时加力速度应缓慢,确保试件无动态发热;稳定性试验加载时,不应限制试件的自由移动和倾翻。
六 性能评定
评定家具力学性能的前提是确定试验水平等级。如果是检验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性能要求,则其试验水平等级必须事先确定。进行评定时,可将试验结果与相应的等级规定相比较即可。如果是为了考核家具产品所具有的最高水平试验,则需要从1级开始试验并逐级通过较高等级,直到出现不允许的缺陷或规定指标为止,根据最后的等级来确定该样品所具有的最高等级。在评定样品是否合格,有两类指标:一是“定量指标”二是“定性指标”。详见后面各有关章节。
第二节 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一 试验设备
试验所用的加力设备应能保证对试件正确加力。其附件:
1 加载垫 具有坚硬、光滑表面和边沿倒圆的100mm×100mm的刚性物体。
2 冲击体
冲击体由圆柱体、螺旋压缩弹簧和冲击头三部分组成。圆柱体和冲击头之间放置压缩弹簧,三者连接后,圆柱体和冲击头之间应能沿着轴线作相对运动。圆柱体加上固定在圆柱体上的有关附件(不计弹簧)的质量为17±0.1kg,整个冲击体的质量为25±0.1kg。
冲击体的整体弹簧系数为6.9±1N/mm,可以做相对运动部分的总静摩擦力为0.25N~0.45N。全部螺旋压缩弹簧的预压缩力总和为1040±5N,其可再压缩量应大于60mm。
冲击头直径为200mm,其加载表面扁平,外面覆以皮革材料,内装干燥细砂,外形略呈弧形(见图12-1)。
3 载荷
标准砝码或经校准的金属块。如使用内装铅丸的织物布袋,应将铅丸袋分割成小块,避免试验期间铅丸移动。如果使用金属块,前排金属块应与试件表面前部边缘平齐。
4 挡块
用来防止试件移动,但不能限制试件倾翻的装置,其高度不大于12mm。如因试件结构特殊,允许使用较高的尺寸,但其最大高度应以刚好能防止试件移动为宜。
二.试验步骤
1 强度试验
⑴ 垂直静载荷试验
①主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
在桌面易于发生破坏的位置,按表中所规定的力,通过加载垫,垂直向下重复施加10次(见图12-2),每次加力至少应保持10s。
如果桌面有几个易于发生破坏的位置,则应在每个位置上加力10次,但最多只能选三个位置加力试验结束后,测量经加载的桌子整体结构的最大挠度值,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1冲击体
图12-2 主桌面垂垂直静载荷试验 图12-3副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
②副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副桌面指桌类家具上可向外伸展的延伸桌面部分。不需要时,此部分可收折起来。按表12-1中规定的力,通过加载垫,按①的方法试验副桌面(见图12-3)。如果试验时桌子可能发生倾翻,则适当加载主桌面,使桌子保持平衡。试验结束后,测量经加载的副桌面和桌子整体结构的最大挠度值,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③桌面持续垂直静载荷试验
在试验环境内按表中规定的力在实验环境内加载7天。在加载前和加载7天后尚未卸载荷时,测量桌面的挠度,并按二支承间跨距的百分比记录挠度值。试验结速后,检查桌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⑵ 水平静载荷试验
用挡块围住腿1和腿2(见图12-4)如果桌子装有脚轮,应用挡块限制脚轮活动,把平衡载荷均布加载在桌面上,载荷质量应以刚好能防止桌子在试验时倾翻为宜。但最重不能超过100kg,然后把表中规定的力,在桌面中心线一侧都位A,水平加力10次(见图),每次加力应至少保持10秒。如果桌面均布载荷达100kg,试验时桌子仍会倾翻,则应把所加的力减小到刚好不致使桌子倾翻的程度,并记录实际所加的力。
在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加载及卸载时分别测量加载点的位移值e(见图12-4)。
用档块围住腿2和腿3,以同法分割试验和测量加载部位C和D。在试验前和试验后分别检查桌子的损环程度,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4 水平静荷试验
⑶ 桌面垂直冲击试验:
按表中规定的高度即冲击器底面距被试桌面的垂直高度,使冲击器自由跌落,分别冲击支承桌面部位和桌面跨距中心部位各一次。试验结束后,检查桌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第一节规定评定缺陷。
⑷ 桌腿跌落试验
在试验场地上,将方桌任意一腿端部或长方形桌子窄向的一腿端部提升到表中规定的高度,自由跌落10次(见图12-5)。层叠式桌子仅对一腿做跌落试验,受试一腿端部与对角一腿端部的连线同地面夹角为20o。
试验结束后,检查桌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5桌腿跌落试验
2 耐久性试验
⑴ 桌面水平耐久性试验
用挡块围住所有桌腿,如果桌子装有脚轮,应用挡块限制脚轮的活动,把载荷均匀分布在桌面上(见图12-6),载荷质量应以刚好能防止桌子在试验时倾翻为宜,但最重不能超过100kg。然后按表中规定的次数把150N力,通过加载垫,按a、b、c、d顺序,依次沿水平方向施加在桌面距一端边缘50mm部位(见图12-6)。每次加力应在不小于1s的时间内完成从零到150N再返回到零的加力过程。每次循环(a-b-c-d)的累计延续时间至少为2s。为便于在加载期间测量试件结构的位移值,每个力保载的最长持续时间应为1min。如果桌面均布载荷达1O0kg,试验时桌子仍会倾翻,则应把所加的力减少到刚好不致使桌子倾翻的程度,并记录实际所加的力。如果主桌面一端附有一个副桌面,在主、副桌面上均布的平衡载荷总计重量不能超过100kg(见图12-7)。在第一次循环及最后一次循环加力和卸力时,分别测量加载部位的位移值e(见图12-8)。第一次及最后一次的循环加力和卸力的时间至少为10s。
图12-6 桌面水平耐久性试验
试验结束后,检查桌子的整体结构,并按有关规定评定缺陷。
⑵ 独脚桌垂直耐久性试验
把载荷均布在桌面上(见图12-9),载荷质量应以刚好能防止桌子在试验时翻到为宜,但最重不能超过100kg。然后按表中规定的次数,通过加载垫,把150N力施加在主桌面或副桌面上预计最容易变形的部位(见图12-9)。加载垫中心位置离桌面任何一边不能小于50mm。
每次加力应在约1s内完成从零到150N再返回到零的加力过程。如果桌面均布载荷达100kg,试验时桌子仍会倾翻,应把力减小到刚好不致使桌子翻倒的程度,然后按减小的力进行试验, 并记录实际所加的力。
图12-7副桌面水平面耐久性试验
在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加力时,测量桌面偏离水平线的挠度值e(见图12-9)。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加力至少保载10s。
试验结束后,检查桌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8 桌面水平耐久性试验位移值测量方法 图12-9 独脚桌垂直耐久性试验
三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选用何级试验水平;
2 试件试验前的有关技术数据及其缺陷;
3 每项试验和全部试验结束后试件出现的缺陷;
4 任何不同于本标准规定的试验细节;
5 试验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6 试验日期。
表12-1 桌类试验项目汇总表
实验项目 | 加载要求 | 试 验 水 平 | ||||
1 | 2 | 3 | 4 | 5 | ||
1.强度试验 | ||||||
(1)垂直静载荷试验 | ||||||
①主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 | 力N 10次 | 500 | 750 | 1000 | 1250 | 2×900* |
②副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 | 力N 10次 | 125 | 250 | 350 | 500 | 750 |
③桌面持久垂直静载荷试验 | Kg/dm2 7天 | 1.0 | 1.0 | 1.5 | 2.0 | 2.5 |
(2)水平静载荷试验 | 力N 10次 | 175 | 300 | 450 | 600 | 900 |
(3)桌面垂直冲击试验 | 跌落高度 (mm)2次 | - | 80 | 140 | 180 | 240 |
(4)桌腿跌落试验 | 跌落高度 (mm)10次 | 100 | 150 | 200 | 300 | 600 |
2.耐久性试验 | ||||||
(1)桌面水平耐久性试验 | 循环次数 力 150N | 5000 | 10000 | 15000 | 30000 | 60000 |
(2)独脚桌垂直耐久性试验 | 循环次数 力 150N | 500 | 2500 | 10000 | 30000 | 60000 |
注:*这两个力的加力中心应间隔500mm
第三节 凳类稳定性能试验
一 实验原理
本试验方法是模拟椅凳类家具在日常使用时承受载荷的条件,所具有的抗倾翻的能力。
二 试验步骤
1 实验法
⑴ 向前倾翻试验和无扶手椅倾向倾翻试验
先后把挡块靠在椅子腿的前侧和一侧二腿的外侧上(具体位置见图12-10),通过加载垫,依次在座面中心线离前沿和边沿50mm部位垂直施加6O0N力,然后把附录规定的力F,从加载垫接触座面的部位沿水平方向向外施加(见图12-10)。记录椅子是否倾翻和实际施加的力。试验背斜角度可调节的椅子时,应把背斜角调整到100o~110o(背斜角的椅背平面与水平面的夹角0;试验椅背可自由转动的椅子时,水平施力方向应通过椅背回转轴线。
⑵ 向后倾翻试验
把挡块靠在椅子后腿的外侧上(具体位置见图12-11),通过加载垫,在座面中心线上离该线与椅背中心线相交点175mm处垂直向下施加60ON力,然后把附录规定的力F,沿水平方向向后施加在椅背中心线上离该线与座面中心相交点3O0mm处。如果椅背高度低于300mm,则把力施加在椅背顶端边沿(见图12-11)。记录椅子是否倾翻和实际施加的力。
试验椅背角度可调节的椅子时,应把背斜角调整到100o~11Oo,试验椅背可自由转动的椅子时,水平施力方向应通过椅背回转轴线。
⑶ 扶手椅侧向倾翻试验
把挡块靠在椅子一侧二腿的外侧上(具体位置见图12-12),在离座面中心线一侧100mm与离座面后沿175mm~25Omm范围内的任何相交点,垂直向下施加25ON力,再通过加载垫,在离扶手外侧边沿37.5mm扶手上最不稳定的部位垂直向下施加350N力,然后把附录规定的力F,从扶手垂直力加载部位沿水平方向向外施加(见图12-12)。记录椅子是否倾翻及实际施加的力。
⑷ 凳子任意方向的倾翻试验
把挡块靠在凳子稳定性最差的一侧腿的外侧上(具体位置见图12-13),通过加载垫,在凳面中心线离边沿50mm部位垂直向下施加600N力,然后把附录规定的力F,从凳面中心部位朝止滑腿方向水平向外施加(见图12-13)。记录凳子是否倾翻及实际施加的力。
2 计算法试验
⑴ 概述
计算法不需使用座面加载垫对座面加载,而是根据绕受约束腿的正反方向力距相等的原理,在实测椅子空载稳定性的基础上计算出当座面加载使稳定性增加后所需施加的倾翻力。因此,在试验时,需测量a、b和h三个距离的参数:
a—是按实验法规定的座面载荷W加载点的垂直投影线与约束腿的约束支点间的水平距离。
b—是扶手加载点与约束腿的约束支点间的水平距离。
h—是外加水平倾翻作用力与放置椅子的水平面间的垂直距离。
⑵ 向前倾翻试验和无扶手椅的侧向倾翻试验
先后将挡块靠在椅子前腿的前侧和一侧两腿的外侧上,然后先后沿椅座面与椅背交线的中点向前和沿椅座面与椅背面交线朝侧向受约束腿方向水平施加一个递增力F0,直至与受约束腿相反方向的椅腿刚好翘离地面为止。记录此时的空载倾翻力F0,并测量h和a的距离。
按式(1)计算出假定座面加载量W为600N时倾翻椅子所需的力Fc:
Fc=F0+(W·a/h)……………………………………………………(1)
⑶ 向后倾翻试验
将挡块靠在椅子后腿后侧上,然后把一个逐渐增大的力F0,以水平向后方向施加在椅背中心线上离未加载座面上方300mm处,直到椅子前腿刚好翘离地面为止。如果椅背的高度不足3OOmm,应把力施加在椅背上沿。
以牛顿为单位记录实际所加的力F0,并测量a和h的距离。
试验椅背角度可调节的椅子时应把椅背角度调整到100o~11Oo 。试验椅背可自由转动的椅子时,应把力施加在椅背的回转轴线上。
按公式(1)计算出假定座面加载量W为600N时倾翻椅子所需的力F0。
⑷ 扶手椅侧向倾翻试验
将挡块靠在椅子一侧二腿的外侧,然后把一个逐渐增大的力F0沿水平方向由内向外施加在止滑一侧扶手上最易倾翻的部位。试验时,力与倾翻轴线应垂直。当非止滑一侧二腿刚好翘离地面时,记录实际施加的力F0,并测量a、b和h的距离。
根据式(2)计算出假定座面加载量W为600N时倾翻椅子所需的力Fc:
Fc=F0+(250a/h±35Ob/h)……………………………………………(2)
注:当扶手加载点垂直投影在椅腿约束支点外侧时,括号内两项间取减号;当扶手加载点在椅腿约束支点内侧时;括号内两项间取加号。
⑸ 凳子任意方向的倾翻试验
除把挡块靠在凳子稳定性最差的一侧腿的外侧外,其他试验方法同(2)条。
三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 试件的有关技术数据;
2 选用何种方法测定试件的稳定性(即用实验法还是用计算法);
3 根据规定加载椅子或凳子的稳定性情况以及实际加力的数值和试件是否倾翻;
4 与本标准规定的任何不同之处;
5 试验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6 试验日期。
图12-10 向前倾翻试验和无扶手椅侧向倾翻试验
图12-11向后倾翻试验
图12-12 扶手椅侧向倾翻试验
图12-13 凳子任意方向的倾翻试验
图12-14 加载垫
附录A
掎、凳类产品稳定性最小倾翻力图表
第四节 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一 原理和试验分类
1 原理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是模拟家具各部在正常使用和习惯性误用时,受到一次性或重复性载荷的条件下所具有的强度或承受能力的试验。
根据产品在预定使用条件下的正常使用频数、可能出现的误用程度,按加载大小与加载次数多少,把强度和耐久性试验分为五级试验水平。
2 试验分类
(1)静载荷试验——用于检验产品在可能遇到的重载荷条件下所具有的强度。
(2)耐久性试验——用于检验产品在重复使用、重复加载条件下所具有的强度。
(3)冲击试验——用于检验产品在偶然遇到的冲击载荷条件下所具有的强度。
二 试验设备和附件
1 试验设备和附件
⑴ 试验设备
试验所用的加力设备应能俣证下确加力。座面用的加力设备在活行时,不应限制试件的白由倾覆,也不应阻碍椅子在进行椅背试验时的水平移动。
⑵ 试验附件
①座面加载垫
外形为自然凹凸形状的刚性物体,其表面坚硬、光滑(参见图12-26)。
②小型座面加载垫
直径为200mm的刚性圆形物体,其加载表面为球面,球面的曲率半径为300mm,其周边倒圆半径为12mm(参见图12-16)。
③椅背加载垫
椅背加载垫为长250mm、宽200mm的刚性矩形物体,其加载表面为圆柱面,圆柱面的曲率半径为450mm,其四周边沿倒圆半径为12mm(参见图12-27)。
④局部加载垫(用于扶手和椅腿的加载试验)
直径为100mm的刚性扁平圆形物体,其加载面周边倒圆半径为12mm。
⑤ 座面冲击器
座面冲击器由圆柱体,螺旋压缩弹簧组件和冲击头三部分组成。
圆柱体的直径为200mm,它通过螺旋压缩弹簧组件与冲击头相连接,并能沿着冲击头(中心区域)轴线作相对运动。
圆柱体加上有关附件(不计弹簧)的质量为17±0.1kg,整个座面冲击器的质量(包括螺旋压缩弹簧组件和冲击头)为25±0.1kg。螺旋压缩弹簧组件的额定弹性系数应为6.9±1N/mm,可相对运动部分总的摩擦力应为0.25N~0.45N。螺旋压缩弹簧组件的预压缩力为1040±5N,其可再压缩量不应小于60mm。
冲击头加载表面覆以皮革材料,内装干燥细砂,外形扁平(参见图12-28)。
⑥ 冲击摆锤
一个质量为6.5kg的圆柱刚性锤头,用外径为38mm,壁厚为1.6mm的钢管作为摆杆连接在回转轴上,回转轴应装轴承。摆锤回转中心至锤头重心的距离1m(参见图12-29)。
⑦座面和椅背加载定位模板
用于确定座面和椅背加载点的模板结构及要求见附录B(补充件)。
⑧泡沫塑料衬垫
试验时放在加载垫与试件表面之间的衬垫泡沫塑料,厚度为25mm,密度为27kg/3~30kg/3。
⑨试验位置地面要求
试验位置地面应水平、平整,表面复以层积塑料板或类似材料,做跌落试验时,应铺以2mm厚的工业橡胶。
⑩挡块
用来防止试件移动,但不能限制试件倾翻的装置,其高度不大于12mm。如因试件结构特殊,允许使用较高的尺寸,但其最大高度应以刚好能防止试件移动为宜。
四 试件
试件应为完整组装的出厂成品,并符合产品设计图纸的要求。
拆装式家具应按图纸要求完整组装;组合家具如果有数种组合方式,则应按最不利于强度试验和耐久性试验的方式组装。所有五金连接件在试验前应安装牢固。
采用交接方法制成的试件,从制成后到试验前,至少应在一般室内环境下连续存放七天。
五 试验步骤
1 座面静载荷试验
⑴ 把表中规定的力,通过座面加载垫,先后在下列两个部位垂直向下旋加各10次:① 由加载模板确定的座面加载点(见图12-30);②椅面中心线上离椅面前沿100mm处的一点(见图12-15a)。每次加力至少应在加载部位上保持10s。
试验结束后,检查椅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⑵ 试验凳子时,可通过小型座面加载垫,把力施加在凳面前后中心线由模板确定的加载点上(见图12-15b)。
试验结束后,检查凳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15 座面静载荷试验
2 椅背静载荷试验
⑴ 把挡块靠在椅或凳脚上(具体位置见图12-16),然后把表中规定的平衡载荷施加在由模板确定的座面加载点上(见图12~19),再把表中规定的力沿着与椅背呈垂直的方向,通过椅背加载垫,在下列两个位置中的一个较低的位置上重复加载10次,由模板确定的椅背加载点或在椅背纵向轴线上距离靠背上沿100mm处(见图12-16)。每次加力至少应在加载部位上保持10s。
椅背加力至少410N。如果加此力后,椅子有倾翻趋势,应逐步增加座面上的平衡载荷,直到这种倾翻趋势停止为止。如果椅子装有张力可调的弹簧摇动基座,试验时,应把弹簧张力调到最大限度。如果因椅背结构特殊而影响正常试验,可借助于板件把力传递到椅背上,但板件不能接触椅背两侧的直立部件。
如果椅背角度是可调节的,应调到背斜角为100o~110o(背斜角为椅背平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在第一次和第十次加载时,测量椅背的相对位移(见图12-16)。并计算d/h的值。
式中:d=椅背中间部位的纵向长度(背长);
h=椅背顶端的位移。
试验结束后,检查椅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16 椅背静载荷试验
(2)试验脚架为矩形的凳子时,不论座面的形状如何,应依次把力水平向后施加在与矩形脚架相邻二边的每一边中点相对应的座面前沿各5次。试验脚架为三角形的凳子时,则依次把力沿任意二边中线方向加载各5次。
试验结束后,检查凳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注:座面静载荷试验的加载位置及加载数值与椅背静载荷试验中座面平衡载荷位置及加载数值相同,因此可将这二个试验合并为一个试验联合进行。每个加载一卸载周期中,均应先加载座面,后加载椅背;先使椅背卸载,后使座面卸载。
3 扶手和枕靠侧向静载荷试验
把表中规定的一对力,通过小型加载垫,在两扶手上面最容易损坏的部位,向外施加10次(见图12-17)。每次加力至少应在加载部位上保持10s。如果椅子装有枕靠(即在扶手椅上部供坐者头部休息用的两块侧向部件),还应把表中规定的力施加在两枕靠上。
试验结束后,检查椅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4 扶手垂直向下静载荷试验
把表中规定的力,通过小型座面加载垫,在扶手上最易损坏的部位垂直向下施加10次(见图12-17)。每次加力至少应在加载部位上保持10s。如果加力时,椅子发生倾翻,应在不加载的扶手一侧座面上,放置适量平衡载荷,以防止椅子倾翻。
试验结束后,检查椅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5 座面耐久性试验
通过座面加载垫,把950N的力垂直向下重复施加在座面加载点上(见图12-19)。座面加载点由模板确定,加载次数按“试验项目汇总表”规定,加载速率每分钟不超过40次。在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加载时,分别测量加载垫最低处至地面的距离,所得二数之差为试验的座面位移。
试验结束后,检查椅子或凳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相关规定评定陷缺。
图12-17扶手和枕靠侧向静载荷试验 图12-18扶手垂直向下静载荷试验
图12-19 座面耐久性试验
6 椅背耐久性试验
⑴ 把挡块靠在椅或凳腿上(具体位置见图12-20a),然后,把950N力垂直施加在座面加载点上,座面加载点由模板确定。然后通过掎背加载垫,把330N力反复施加在下列两个位置中的一个较低位置上的一个部位上;由模板确定的掎背加载点或者在椅背纵向轴线上距椅背上沿100mm处。加载次数按表中规定。加载速率每分钟不超过40次。如果椅背施加330N力时掎子发生倾翻,应把所加的力减小到刚好不致使椅子倾翻的程度。如果椅子装有张力可调的弹簧摇动基座,试验时,应把弹簧张力调到可调范围的中点。
试验结束后,检查椅子的整体结构。
⑵ 试验凳子或椅背很低的椅子时,应把力水平向后施加在座面前沿中点(见图6b)。对于座面纵、横向不对称的四脚凳,以一半的加载次数分别沿座面的纵横两条对称轴线方向加载。三脚凳则沿二条主要对称轴线方向加载。
试验结束后,检查凳子或椅子的整体结构。
图12-20 椅背耐久性试验
7 椅腿向前静载荷试验
把挡块靠在椅或凳腿上(具体位置见图12-21a),然后,把表中规定的座面平衡载荷施加在由模板确定的座面加载部位。再把试验项目汇总表中规定的力,通过局部加载垫在座面后沿中间部位水平向前施加10次。每次加力至少应在加载部位上保持10s。如果加力时椅子或凳子发生倾翻,应把所加的力减小到刚好不致使椅或凳向前倾翻的程度,并记录实际所加的力。
试验结束后,检查椅子或凳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8 椅腿侧向静载荷试验
把挡块靠在椅或凳腿上(具体位置见图12-21b),然后把表中规定的平衡载荷垂直施加在座面适当部位,但座面平衡载荷不能施加在离座面边沿150mm距离范围内,再把表中规定的力,在止滑腿对侧的座面侧边中间部位由外向里沿水平方向加载10次。每次加力至少应在加载部位上保持10s。
如果加力时,即使把座面平衡载荷放在座面允许加载区域内最靠近加力一侧边时,椅子依然发生倾翻,则应把所加的力减小到刚好不致使椅子倾翻的程度,并记录实际所加的力。
对于座面形状对称的凳子,不须再做本试验;试验三腿凳时,则把挡块靠在凳子中心线上的腿和相邻一腿外侧。
试验结束后,检查凳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9 座面冲击试验
把一块泡沫塑料放在座面上,然后把座面冲击器(见图12-30)置于表中规定的高度,使其自由跌落,冲击下列两个部位各10次(见图12-22):a.由模板确定的座面冲击部位;b.座面最易损坏的部位。
如果椅、凳为软座面时,应通过小型座面加载垫对座面施加20N载荷,并以加载下陷后的表面作为调节冲击高度的起点,然后按上述步骤试验。
试验结束后,检查椅子或凳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21 椅腿静载荷试验
图12-22 座面冲击试验
10 椅背冲击试验
把挡块靠在椅或凳腿上(具体位置见图12-23),然后把冲击摆锤置于表中规定的高度或角度,使其绕回转轴线自由跌落,朝椅背顶沿外侧中间部位由外向里水平冲击10次。试验凳子时,则冲击座面后沿中间部位(见图12-23)。
试验无明确座面后沿的凳子时,冲击力应沿着最易造成凳子倾翻的方向施加。
图12-23 椅背冲击试验
如果椅子装有枕靠,把挡块靠在受冲击枕靠的相对方向的椅腿外侧,使冲击摆锤与枕靠顶部外侧表面呈直角方向,冲击最易损坏的部位。
试验结束后,检查椅子或凳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第一节规定评定缺陷。
11 扶手冲击试验
用挡块靠在椅腿上(具体位置见图10),然后把冲击摆锤置于表中规定的高度或角度,使其自由跌落,朝未被止滑一侧扶手表面最易损坏的部位由外向内沿水平方向冲击1O次(见图12-24)。
试验结束后,检查椅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24 扶手冲击试验
12 跌落试验
把椅或凳吊起,使受冲击腿的底端与其对角线相对一腿的底端之间的联线与水平面成10o夹角,其余两腿的联线成水平(见图12-25)。如果是三腿凳,则使两腿底端的联线成水平,使受冲击的另一腿的底端到两腿底端的联线中点的联线与水平面成10o夹角,然后按表中规定高度,把椅子提起,依次跌落冲击前腿和后腿,跌落次数各为10次。三腿凳则跌落冲击任意两腿。
叠放椅、凳跌落试验的高度,应取表中规定的相应高度。
试验结束后,检查椅子或凳子的整体结构,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25 跌落试验
六 试验结果评定
试验开始前,应实测试件的外形尺寸,仔细检查试件的质量,记录零、部件和结合部位的缺陷(主要用来区别试件经试验后产生的缺陷)。
试验结束后,重新测量试件的外形尺寸,检查试件的质量,并按下列要求评定试验结果。
1 零、部件是否断裂或豁裂;
2 用手揿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时是否出现永久性松动;
3 椅背、扶手、脚或其他部件的位移变化是否大于试验前实测的尺寸;
4 是否有严重影响产品外观质量的零、部件的变形或豁裂;
5 试验试件期间是否发出清晰可辨的噪声。
七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选用何级试验水平;
2 试件试验前的有关技术数据及其缺陷;
3 每项试验和全部试验结束后试件出现的缺陷;
4 任何不同于本标准规定的试验细节;
5 试验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6 试验日期。
图12-26 自然形状的标准座面加载垫详图
图12-27 小型座面加载垫详图
图12-28 椅背加载垫详图
图12-29 座面冲击垫详图
图12-30 冲击摆锤详图
1-摆锤头,低碳钢,质量6.4kg;2-硬质实木;3-橡胶,肖氏硬度50o ;4-摆杆,
长度,950;冷拔无缝钢管,Φ38×1.6质量2.00±0.2Kg;5-高度调节装置;
6-摆锤头详见放大图摆锤头总质量6.5±0.07kg
注:摆锤头与试件冲击位置成90°直角
第五节 柜类稳定性
一 原理
本方法是模拟柜类家具在日常使用时承受载荷或空载的条件下所具有的抗倾翻力的能力。
二 试验设备与条件
1 垂直加力装置
垂直加力装置应可按规定值或渐增值对试件进行垂直加力,其结构应不阻碍受力试件的自由倾翻。如果所加的力是固定不变的,可使用金属块加载。
2 水平加力装置
可对试件加一个递增的水平力的加力装置,如手拉弹簧称。
3 挡块
用来防止试件移动,但不能限制试件倾翻的装置,其高度不大于12mm。如因试件结构特殊,允许使用较高的尺寸,则其最大高度应以刚好能防止试件移动为宜。
4 试验位置地面要求
试验位置地面应水平、平整。
5 测量精度
如无其他规定,小于1m的尺寸测量应精确到±0.5mm,大于等于1m的尺寸测量应精确到±1mm;力的测量应精确到±5%。
三 试件
试件应为完整组装的出厂成品,并应符合产品设计图纸的要求。所有五金连接件在试验前应安装牢固。
四 试验步骤
注:本标准所有的试验载荷都是以力(N)表示的。在某种情况下,试验载荷也可用质量来表示,换算时以千克为单位的质量数值为以牛顿为单位的力的数值的十倍。
1 空载稳定性试验
用挡块靠在试件前脚外侧,把所有拉门开到90o,抽屉拉出三分之二,翻门开到水平或接近水平状态。记录试件是否有倾翻趋势。
2 活动部件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
用挡块靠在试件前脚外侧,按1条规定依次打开拉门、抽屉、翻门等活动试验部件,并把力垂直施加在这些部件上,然后逐渐增大直到相对两脚中的至少一只脚翘离地面为止。以牛顿为单位记录实际所加的力,精确到个位数值。
拉门、抽屉、翻门和搁板的加力部位分别为:
拉门:距门装拉手一侧边沿50mm的门上沿中间部位(见图12-31);
抽屉:抽屉面板上沿中间部位(见图12-32);
翻门和搁板:距翻门或搁板前沿50mm的中间部位(见图12-33)。
试验时,不做试验的活动部件应关闭。如果试件有两扇对开的门,应先把一扇门开到90o进行试验,然后将该扇门置于打开状态,再把另一扇门开到90o进行试验。
3.搁板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
用挡块靠在试件前脚外侧,关闭门、抽屉等活动部件,然后在最易引起试件倾翻的搁板上离搁板前沿50mm的中间部位,垂直施加50N力。再把水平力从同一加载部位,沿水平方向向外施加,并逐渐增大直到相对两脚中的至少一只脚翘离地面为止。以牛顿为单位记录实际所加的力,精确到个位数值。试验时,其他搁板不应加载
图12-31 拉门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
图12-32 抽屉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
图12-33 搁板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
五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试件的有关技术数据;
2 按1条作空载试验的稳定性情况(试件是否翘起);
3 按2条加载活动部件的稳定性情况,以及实际所加的力;
4 按2条加载搁板的稳定性情况,以及实际所加的力;
5 与本标准规定的不同之处;
6 试验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7 试验日期。
第六节 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一 原理和试验分类
1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是模拟家具各部位在正常使用和习惯性误用时,受到一次性或重复性载荷的条件下所具有的强度或承受能力的试验。
根据产品在预定使用条件下的正常使用频数,可能出现的误用程度,按加载大小与加载次数多少把强度和耐久性试验分为五级试验水平,见附录A(参考件)。
2 试验分类
⑴ 静载荷试验 用于检验产品在可能遇到的重载荷条件下所具有的强度。
⑵ 耐久性试验 用于检验产品在重复使用,重复加载条件下所具有的强度。
⑶ 冲击试验 用于检验产品在偶然遇到的冲击载荷条件下所具有的强度。
二 试验设备与附件
1 试验设备
试验所用的加力设备应能保证对试件正确加力。
2 试验附件
⑴ 加载垫
直径为100mm,边沿倒圆12mm的扁圆形刚性物体;如果试件空间受到一定限制,则可使用直径为50mm的加载垫。
⑵ 载荷
所加载荷应不致增强产品结构,也不会改变载荷均布的位置。如果使用内装铅丸的织物袋加载,应将铅丸袋分隔成小块,避免试验期间铅丸移动。
⑶ 冲击钢块
用于试验搁板支承结构强度的冲击钢块的要求见附表4规定。
⑷ 绳索和滑轮
一根2m长的多股软绳和一个定滑轮。
⑸ 试验位置地面要求
试验位置地面应水平、平整,表面复以层积塑料板或类似材料。
⑹ 挡块
用来防止试件移动,但不能限制试件倾翻的装置,其高度不大于12mm。如因试件结构特殊,允许使用较高的尺寸,但其最大高度应以刚好能防止试件移动为宜。
三 试件
试件应为完整组装的出厂成品,并符合产品设计图纸的要求。
拆装式家具应按图纸要求完整组装;组合家具如有数种组合方式;则应按最不利于强度试验和耐久性试验的方式组装。所有五金连接件在试验前应安装牢固。采用胶接方法制成的试件,从制成后到试验前应至少在一般室内环境中连续存放7天。
四 试验要求
1 试验环境
标准试验环境的温度为15℃~25℃,相对湿度为40%~70%。
2 加载要求
强度试验时加力速度尽量缓慢,确保附加动载荷小到可忽略不计的程度;耐久性试验时加力速度应缓慢,确保试件无动态发热。
3 均布加载要求
试验时,载荷应均布在规定的试验区域内。如果使用矩形钢块加载,前排的钢块应与试件的前边缘平齐。
4 试验步骤
试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步骤进行有关各项试验。耐久性试验可分别在不同的试件上进行;强度试验在同一试件上进行。
如因试件结构特殊不符合试验步骤,则试验应尽可能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步骤进行,有关差异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如要测定产品的使用寿命,试验应逐级通过各级试验水平,直至试件被破坏为止。
如要检查产品的力学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则试验可直接按相应等级的试验水平进行。
5 测量精度
如无其他规定,小于1m的尺寸测量应精确到±0.5mm,大于等于1m的尺寸测量应精确到±1mm;力的测量应精确到±5;质量的测量应精确到±1%。
五 非活动部件的试验步骤
1 搁板试验
试验时除待试搁板外,其他用于贮物的部位应按附表2规定的载荷加载。
⑴ 搁板弯曲试验
把搁板放在支承件上,按附表3规定的载荷,均布加载7天(见图12-34)。在加载前和加载7天后,在搁板前边缘中间部位,测量搁板的挠度,精确到0.1mm,并按两支承试验结束后,检查搁板的结构,并按相应规定评定缺陷。用搁板支撑件间跨距的百分比记录搁板的挠度。
图12-34 搁板弯曲试验
⑵ 搁板支承件强度试验
按表3规定的载荷,均布加载搁板(见图12-35);在搁板上靠近支承件的一端空出约220mm长度,用表4规定的冲击钢块,在尽可能靠近支承件部位跌倒10次。在试验前和试验后,检查搁板,并测量搁板支承件的位置。
试验结束后,检查搁板支承件的结构,并按有关规定评定缺陷。
本试验不适用于玻璃搁板。
图12-35 搁板支承件强度试验
2 挂衣棍试验
试验时,除挂衣棍外,其他用于贮物的部位应按表2规定的载荷加载。
⑴ 挂衣棍弯曲试验
将挂衣棍装在支承件上,按附表3规定的载荷,均布加载7天(见图12-36);在加载前和加载7天并保持载荷的条件下,在挂衣棍中间部位测量挂衣棍的挠度,精确到0.1mm,并按两支承件间跨距的百分比记录挂衣棍的挠度。试验结束后,检查挂衣棍的结构,并按有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36 挂衣棍弯曲试验
(2)挂衣棍支承件强度试验
将挂衣棍装在支承件上,按附表3规定的载荷,在强度最弱的支承件上集中加载(见图12-37a)。如果有三个以上的支承件,则应把载荷集中施加在受荷最大的支承件的两侧(见图12-37b)。在试验前和试验1h后,检查挂衣棍,并测量挂衣棍支承件的位置。
试验结束后,检查挂衣棍支承件的结构,并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37 挂衣棍支承件强度试验
3 顶板、面板和底板试验
试验时,除待试部件外,其他用于贮物的部位应按附表2规定的载荷加载。
⑴ 顶板、面板和底板强度试验
按附表1规定的力,通过加载垫,在最易损坏的部位垂直施加10次。每次加力应至少在试件上保持10s。如果试件有若干个易损部位,最多在三个部位上各加载1O次;如果顶板、面板和底板的高度是可调节的,应把这些部件调节到最易损坏的位置进行试验。
试验结束后,检查试件的损坏情况, 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六 活动部件的试验步骤
1 拉门试验
用挡块围住柜座或柜脚,按附表2规定的载荷,加载所有用于贮物的部件。
⑴ 拉门耐久性试验
将质量为3kg的重物垂直挂在门内面的垂直中心线上,然后按附表1规定的次数,使门从全部关闭位置至全部开启位置之间作往复运动。门的开启和关闭时间各约为3s(见图12-38)。门打开时,挡块不应受力。
如果试件装有门夹装置,每往复一次,门夹必须动作一次;如果无门夹装置,门最大开启角度不应超过13Oo,在试验前和试验后,当门关闭和开至90o位置时,检查门的外形和功能,并测量门两侧的挠度。试验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38 拉门耐久性试验
⑵ 拉门强度试验
将附表1规定的载荷,挂在距拉门安装拉手一侧边100mm的内外两侧(见图12-39)。然后用手将门从离全关闭位置10o至离全部打开位置10o的范围内轻轻往复摆动10次。门从打开到关闭往复一个循环作为一次。门的开启与关闭时间各为3s~5s。门的最大开启角度不应超过180o。在试验前和试验后,当门关闭和开至90o位置时,检查门的外形和功能,并测量门两侧边的挠度。试验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39 拉门强度试验
⑶ 拉门猛开试验
将绳索一端连接附表1规定的载荷,另一端系在门上离安装拉手一侧边50mm并与拉手上部等高的位置(如门上无拉手,则系在同一侧边中部位置),绳索与门在全开位置时成90o(见图12-40),然后把门开到离门全开位置的起始位置,通过滑轮把门全部打开10次。试验时,重物应在门离全部打开位置10mm时预先落地。试验前和试验后,当门全部关闭和打开成90o时,检查门的外形和功能。试验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2-40 拉门猛开试验
2 移门和侧向启闭的卷门试验
用挡块围住柜脚或柜座,按附表2规定的载荷,加载所有用于贮物的部件。
⑴ 移门和侧向启闭的卷门耐久性试验
将启闭力施加在门的外面靠近拉手部位或拉手上,以平均约为0.25m/s的线速度,按附表1规定的次数,使门从关闭位置至离全部开启位置50mm处作往复运动(见图12-41)。如果试件装有门夹装置,每往复一次,门夹必须动作—次。在试验前和试验后,当门关闭和开启时,检查移门或卷门和滑道的外形和功能。试验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⑵ 移门和侧向启闭的卷门猛关或猛开试验
将绳索一端连接表1规定的载荷重物,另一端系在拉手上或尽可能靠近拉手部位,如门无拉手时则系在门外侧边中间部位,通过滑轮将门从离开启或关闭位置100mm处起猛关10次(见图12-42)。试验时,重物应在门离全部打开位置10mm时预先落地。试验前和试验后,当门关闭和开启时,检查门和滑道的外形和功能。试验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41 移门耐久性试验 图12-42 移门猛开或猛关试验
3 翻门试验
把附表2规定的载荷加载所有用于储物的部件;试验时,如果试件可能发生倾翻,应加大载荷或将试件固定,使之保持平稳。
⑴ 翻门耐久性试验
按表1规定的次数,使门从关闭位置至全部开启位置间作往复运动,门的开启与关闭时间约各为3s。如果试件装有门夹装置,每往复一次门夹必须动作一次。在试验前和试验后,当门关闭和开启时,检查门和铰链的外形和功能。试验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⑵ 翻门强度试验
将翻门打开,按表1规定的力,在离门角二侧边50mm等距离部位垂直施加10次(见图12-43)。每次加力应至少在试件上保持10s。在试验前、试验第十次时和结束后,在加载部位测量门的挠度。在试验前和试验后,当门关闭和开启时,检查门和铰链的外形和功能。试验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43 翻门强度试验
4 垂直启闭的卷门试验
按附表2规定的载荷加载所有用于贮物的部件。
⑴ 垂直启闭的卷门耐久性试验
按附表1规定的次数,以平均约为0.25m/s的线速度,使卷门在全开启和全关闭位置间作往复运动。如果试件装有门夹装置,每往复一次,门夹装置必须动作一次。在试验前和试验后,当门关闭和开启时,检查卷门和滑道的外形和功能。试验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⑵ 垂直启闭的卷门猛关或猛开试验
按附表1规定的次数,使门从起落平衡点自落(见图12-44)。如果卷门不能自落,应按翻门强度规定做试验。在试验前和试验后,当门关闭和开启时,检查门和滑道的外形和功能。试验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44 垂直启闭的卷门猛关或猛开试验
5 抽屉试验
用挡块围住柜脚或柜座,按表2规定的载荷,加载所有用于贮物的部件,被试抽屉除外。
⑴ 抽屉和滑道耐久性试验
按附表3规定的载荷加载抽屉内部(见图12-45),然后按附表1规定的次数,以平均约为0.25m/s的线速度启闭抽屉。每次抽出时,将抽屉从关闭位置抽出三分之二,内留三分之一或内留不小于100mm,然后由此位置推至关闭位置。每次关闭抽屉时应略有停顿。加力点应与滑道平行或略高于滑道。如果抽屉和滑道装有定位装置,启、闭抽屉时,定位装置不应受到任何作用力。在试验前和试验后,当抽屉关闭和开启时,测量抽屉面板的垂直位置和抽屉的启闭力。试验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45 抽屉和滑道耐久性试验
⑵ 抽屉结构强度试验
把抽屉放在滑道上或以类似方法将抽屉搁置,按表3规定的载荷加载抽屉,然后通过加载垫,把表1规定的力分别向抽屉面板和抽屉后板内侧面中间、离底板25mm高度部位施加10次。每次加力至少在试件上保持10s(见图12-46)。在试验前和试验后,检查抽屉的外形和功能。试验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46 抽屉结构强度试验
⑶ 抽屉猛关试验
把抽屉放在滑道上,按附表3规定的载荷,加载抽屉,将抽屉抽出三分之二,但应不大于300mm,内留不小于1OOmm,通过一台能满足表1规定线速度的试验设备,猛关抽屉10次(见图12-47)。加力点的高度应与滑道平行或略高于滑道。每次试验后,抽屉内的载荷应重新放置。试验前和试验后,检查抽屉和滑道的外形和功能。试验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4)抽屉滑道强度试验
将抽屉抽出三分之二,对带有限位功能的抽屉,应抽出其限位全长按附表1规定的力,在抽屉面板上端中心位置垂直向下加载10次(见图12-48)。每次加载时力应至少在试件上保持10s。在试验前和试验后,当抽屉关闭和开启时,测量抽屉面板的垂直位置。试验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47 抽屉猛关试验 图12-48 抽屉滑道强度试验
七 主体结构和底架的试验步骤
1 主体结构和底架的强度试验
用挡块围住柜脚或柜座1和2(见图12-49和12-50),按附表2规定的载荷,加载所有用于贮物的部件。将抽屉、翻门和卷门关闭,拉门开至90o,按附表1规定的力,在加载部位A,即在试件侧面中心线上离地高度1600mm处加载10次。对于高度小于1600mm的试件,其加载部位为试件侧面中心线的顶端(见图12-50)。每次加力应至少在试件上保持10s。在第一次及最后一次试验加载和卸载时,在加载部位测量试件的位移值d(见图12-51),并按同法试验和测量加载部位B。用挡块围住柜脚或柜座2和3(见图12-49和12-50),按同法分别试验和测量加载部位C和D。如果试验时试件发生倾翻,应把力减少到刚好不致使试件倾翻的程度,并记录实际所加的力。如果试件的加载部位难以确定,如试件高度大于1000mm,且加载部位处于试件表面空缺处(如衣柜开门后的挂衣空间),则应借助木条等物对试件加载。试验结束后,按相关规定评定缺陷。
图12-49 主体结构和底架的强度试验图
图12-50 主体结构和底架的强度试验图
八 试验结果评定
试验开始前,应实测试件的外形尺寸,仔细检查试件的质量,记录零、部件和结合部位的缺陷(主要用来区别试件经试验后产生的缺陷)。试验结束后,重新测量试件的外形尺寸,检查试件的质量并按以下要求评定试验结果。
1 零、部件是否断裂或豁裂;
2 用手揿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是否出现永久性松动;
3 任何零、部件是否出现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
4 五金连接件是否出现松动;
5 活动部件(包括门类装置)的开、关是否灵便。
图12-51 主体结构和底架的强度试验—— 位移值的测量方法
附表1 试验项目汇总表
试验项目 | 加载要求 | 试验水平 | ||||
1 | 2 | 3 | 4 | 5 | ||
搁板弯曲试验 | Kg/dm2 7天 | 1.0 | 1.0 | 1.5 | 2.0 | 2.5 |
搁板支承件强度试验 | 冲击能,Nm10次 | 0.49 | 0.74 | 1.08 | 1.66 | 2.45 |
挂衣棍弯曲试验 | Kg/dm 7天 | 4.0 | 4.0 | 4.0 | 4.0 | 4.0 |
挂衣棍支承件强度试验 | Kg/dm 1h | 4.0 | 4.0 | 4.0 | 4.0 | 4.0 |
顶、面、底板强度试验 | 力,N 10次 | |||||
顶面板至地面的高度 | ||||||
1050mm | —— | 600 | 750 | 1000 | 1500 | |
≥1050mm | 125 | 250 | 350 | 450 | ||
底板试验 | 600 | 750 | 1000 | 1500 | ||
拉门耐久性试验 | 循环次数 | 10000 | 20000 | 40000 | 80000 | 160000 |
拉门强度试验 | 质量,kg 10次 | 20 | 20 | 20 | 35 | 70 |
拉门猛开试验 | 质量,kg 10次 | 0.5 | 1.0 | 1.5 | 2.0 | 3.0 |
移门和侧向启闭的卷门耐久性试验 | 循环次数 | 5000 | 10000 | 20000 | 40000 | 80000 |
移门和侧向启闭的卷门猛关/开试验 | 质量,kg 10次 | 2.0 | 2.0 | 3.0 | 4.0 | 6.0 |
翻门耐久性试验 | 循环次数 | 2500 | 5000 | 10000 | 20000 | 40000 |
翻门强度试验 | 力,N 10次 | 50 | 100 | 200 | 300 | 500 |
垂直启闭的卷门耐久性试验 | 循环次数 | 2500 | 5000 | 10000 | 20000 | 40000 |
垂直启闭的卷门猛关/开试验 | 循环次数 | 10 | 20 | 30 | 40 | 50 |
抽屉和滑道耐久性试验 | 循环次数 | 10000 | 20000 | 40000 | 80000 | 160000 |
抽屉结构强度试验 | 力,N 10次 | 30 | 40 | 60 | 70 | 80 |
抽屉猛关试验 | 速度,5kg 10kg 10次 | 1.62 | 1.92 | 2.15 | 2.52 | 3.03 |
1.09 | 1.29 | 1.45 | 1.70 | 2.04 | ||
抽屉滑道强度试验 | 力,N | 150 | 250 | 350 | 500 | 700 |
主体结构和底架的强度试验 | 力,N | 150 | 200 | 300 | 450 | 600 |
附表2 非试验部件的加载载荷
部件 | 载荷 |
水平部件,搁板 | 1.0kg/dm2 |
抽 屉 | 0.25kg/dm3(最大7.5kg) |
挂衣棍 | 2.0kg/dm |
附表3 试验部件的加载载荷
部件 | 加载要求 | 试验水平 | ||||
1 | 2 | 3 | 4 | 5 | ||
水平部件,搁板 | kg/dm2 | 1.0 | 1.0 | 1.5 | 2.0 | 2.5 |
抽 屉 | Kg/dm2 | 0.25 | 0.25 | 0.33 | 0.65 | 0.80 |
最大kg | 7.5 | 7.5 | 7.5 | 10.0 | 15.0 | |
挂衣棍 | Kg/dm | 4.0 | 4.0 | 4.0 | 4.0 | 4.0 |
附表4 试验搁板支撑件结构强度用的冲击钢块
钢块 | 试验水平 | ||||
1 | 2 | 3 | 4 | 5 | |
质量kg | 0.5 | 0.75 | 1.1 | 1.7 | 2.5 |
宽度mm | 32 | 48 | 70 | 109 | 160 |
厚度mm | 10 | 10 | 10 | 10 | 10 |
长度mm | 200 | 200 | 200 | 200 | 200 |
冲击能N·m | 0.49 | 0.74 | 1.08 | 1.66 | 2.45 |
附 录A
试验水平选择表
(参 考 件)
试验水平 | 家具预定的使用条件 |
1 | 不经常使用、小心使用、不可能出现误用的家具,如供陈设古玩、小摆件等的架类家具 |
2 | 轻载使用、误用可能性很小的家具,如高级旅馆家具,高级办公家具等 |
3 | 中载使用、比较频繁使用,比较易于出现误用的家具,如一般卧房家具、一般办公家具、放馆家具等 |
4 | 重载使用、频繁使用、经常出现误用的家具,如旅馆门厅家具、饭厅家其和某些公共场所家具等 |
5 | 使用极频繁、经常超载使用和误用的家具,如候车室、影剧院家具等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2a35ad684254b35eefd34b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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