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25 00:58: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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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第一条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是指立足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按照“生产+加工+经营+科技”全产业链发展要求,发挥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功能作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现代农业建设水平领先的区域农业经济发展平台。第二条通过开展国家级、市级、区县级产业园创建及认定工作,形成以国家级为龙头、市级为骨干、区县级为基础的“三级联创”发展格局。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产业园建设。创建国家级产业园应首先遵循此办法。区县级产业园可参照此办法执行。第二章建设标准第四条发展导向。主导产业提质增效,示范引领产业振兴;产业链条要素集聚,示范引领优先发展;拓展延伸农业功能,示范引领融合驱动。第五条建设任务。制定完善建设规划,夯实基础建设配套,强化主导产业发展,推动科技集成运用,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探索实践改革创新,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第六条建设指标。1、主导产业。主导产业12个,覆盖产业园面积达到50%以上,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50%以上;主导产业80%以上实行产业化经营;围绕主导产业,有2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初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2.51(或二三产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51)。2、要素集聚。有2家以上科研单位为技术支撑,新型职业农民占农业生产经营者比例达到20%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5%以上;农业机械化率、信息化水平分别高于所在区县平均水平5%10%以上;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60%以上;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高于产业园所在地区平均水平30%以上。3、绿色发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用薄膜全部回收处理,亩均化肥和农药施用量比所在区县平均水平低30%以上;产业园内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比例达到80%以上。4、联农带农。农户参加合作社的比例达到70%以上;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产业园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第三章申报创建第七条国家级产业园在市级产业园中择优推荐创建。第八条市级产业园申报工作原则每年组织一次申报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194f11b7175a417866fb84ae45c3b3567ecdd89.html

《重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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