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批示 | 同意提请批准逮捕。 ××× 20XX年2月9日 |
法制科意见 | 同意提请批准逮捕,请局长批示。 李×× 20XX年2月9日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请批准逮捕,请审批。 刘×× 20XX年2月9日 |
呈请提请批准逮捕报告书
犯罪嫌疑人张x,男,1990年6月20日生,汉族,中专文化,身份证号码:23120219900620xxxx,户籍所在地: xx市xx区xx路x号,现住址:xx市xx区xx路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号,无业。违法犯罪经历:20XX年2月3日因涉嫌盗窃被我局刑事拘留。
现呈请逮捕犯罪嫌疑人张×,理由如下:
20XX年2月2日19时40分犯罪嫌疑人张x窜至正义路人民商场三楼神州网吧,趁顾客吴xx不备之机,将吴放在电脑桌左侧的一部诺基亚N81型手机盗走(被盗手机经xx物价鉴定机构鉴定,价值人民币2000元)。后被失主发现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吴××被盗窃手机。
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如下:被害人吴xx报案材料;扣押物品清单、赃物照片;物价鉴定结论;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张×的供述和辩解;现场勘查笔录等。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张×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有逮捕必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妥否,请批示。
××分局刑警大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143e36b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e8.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