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1)

发布时间:2012-10-10 15:11:5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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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不含2010级新生)。

1、国家奖学金具体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曾获2009/2010学年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以上(含综合一等奖学金);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2010级新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是前提,品学兼优是主导

1、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在评审指标内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成绩相同者,按学习成绩排名,曾获2009/2010学年校级三等以上综合奖学金;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评选工作注意事项

1、一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对学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做了规范,各院系应指导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

2、各年级评选比例由各院(系)统筹分配;

3、各院系结合以上要求自行制定学生表现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评选条件和注意事项的具体指标进行评审。并对评选办法及流程在评选前予以公示;

4、评选应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在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综合测评办法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民主评选。并将评选的结果予以公示;

5、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不同,各院系注意区分,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特别突出的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是前提,品学兼优是主导。

6、各院(系)应对获奖学生的贷款情况及其他获助情况予以掌握,并将其通报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鼓励获奖学生缴清学费并清还贷款;

7、学生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试读期间的学生;

(2)上学年受纪律处分的学生;

(3)留校察看期间的学生;

(4)休学期间学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13c131d59eef8c75fbfb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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