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确认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28 18:52: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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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确认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确认制度的实施原则、办法和要求。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三条 “安全确认制”是指在行为实施前对行为实施对象、行为实施的环境的确认、确信、确实的统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全确认制”可分为四种:

(一)操作确认制。即在操作作业时,必须做到认清被操作对象的名称、作用等,确认无误时,才能操作。同时在生产现场行走时,要走安全通道,而且上下左右都要看清楚,按照“查看、判断、通过”的程序,对现场是否具备安全通行条件予以确认,确无危险时,才能通过。

(二)联系呼应确认制。即在长线作业时,必须由一人指挥,不能多头指挥,指挥者发出的指令一定要简明扼要,被指挥者要复诵无误后,才能进行工作,并做好记录。

(三)开停车确认制。即对设备开停车时,对开停车各环节予以确认,确认无误后,才能操作。

(四)安全措施审批和安全确认制。即在操作、检修、施工及清理作业前,严格执行《施工、清理、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章  制定“安全确认制”的工作要点

第四条 操作确认制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想、看、动、听、查”的确认程序。

(一)想:操作者在对操作对象实施操作前要想一想本工种的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内容,以确认安全注意事项;

(二)看:操作者要查看所操作的对象和人机结合面是否存在隐患和缺陷,显示器、控制器、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操作定位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安全作业条件;

(三)动:操作者要严格按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实施作业;

(四)听:操作者进入现场后要仔细听听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听听周围环境有无异常声响,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五)查: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每做完一个操作动作都要检查动作后对象反馈的信息是否正确。

第五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岗位操作人员所操作设备、作业区域、周围环境的特点及其它特殊性,制定操作确认制。

第六条 操作确认制的制定,必须符合“想、看、动、听、查”确认程序的原则要求。其内容包括以下要点:

(一)操作者确认自己已处于安全状态条件下。

(二)确认所操作的设备已符合安全要求。

(三)确认联系制度已正确执行完毕。

确认能够保证周围人与物的安全。

第七条 联系呼应确认制主要适用于在正常的生产过程中、施工检修过程当中,尤其是立体交叉作业与长线作业过程中,下级对上级指令的确认,被指挥者对指挥者指令的确认。

第八条 各单位在具体细化制定联系呼应确认制时,要包含以下重点内容:

(一)指挥者确认其指令与执行者执行的指令相一致,其指令与生产系统中的安全要求相符合,与作业区域或者作业空间的安全要求不矛盾、不冲突。

(二)指挥者要明确确任其指令是令行,还是禁止。执行者必须按指令做到令行禁止。

第九条 开停车确认制适用于各类窑、炉、磨、泵、槽、压力容器及管道、变配电系统、起重设备与机车等开停车及检修作业。制定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和停电挂牌等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一)检修或施工完的设备开车

1. 确认开车总指挥者和安全总负责人(应是同一人);

2. 确认下一级的开车指挥者和安全负责人(亦是同一人),并且实行直线联系负责制。

3. 确认谁有权送电,谁有权开车。

4. 开车指令下达前确认工作票制度已正确执行完毕。

(二)备用设备开车

1. 确认工作票制度已正确执行完毕。

2. 确认上一级指挥者谁同意送电。

3. 确认上一级指挥者谁同意开车。

4. 确认所开车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符合安全条件要求。

(三)设备停车

1. 确认停车的目的。

2. 确认停车的安全规程、工艺规程已执行完毕。

3.停车检修的设备,必须进行以下几种操作确认:

1)断电;

2)断料;

3)断汽(水);

4)挂警示牌、锁安全锁;

5)监护人等。

第十条 安全措施审批和安全确认卡制,适用于重点操作、检修、施工及清理作业之前,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隐患和违章,在预想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出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确认,并严格实施。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重点操作、检修、施工及清理项目的主要内容及可能出现的隐患和违章操作;

(二)拟采取的安全措施;

(三)单位负责人对工程内容、现场及所采取措施的确认;

(四)现场操作人员确认签字;

(五)施工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的确认。

第三章  “安全确认制”实施措施的制定

第十一条 制定“安全确认制”实施措施,要做到“三结合”(班组岗位人员、车间技术人员、厂(矿)部技术及管理人员相结合)。

第十二条 各车间工种、岗位、设备的安全确认实施措施,依据“安全确认制”实施要点,以车间为主制定,厂(矿)部负责指导、审核确认。

第十三条 厂(矿)组织的多工种配合作业、设备检修、项目施工以及锅容管特运行与检修等的安全确认实施措施,依据“安全确认制”实施要点,以厂(矿)部为主制定,公司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审核确认。

第十四条 公司组织的大修、技改项目实施前,项目主管部门要和设备所在单位、设备使用单位依据“安全确认制”实施要点,共同制定实施“安全确认制”的具体措施,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确认。

第十五条 公司及各单位将对此项工作的落实与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安全奖惩制度》及绩效管理进行考核,严格按要求对“安全确认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公司实施的设备大修及科技、技改项目施工现场的检查,由设备及项目所在单位、施工(检修)单位、工程发包单位进行全过程的监控检查,公司及各单位要组织日常巡检和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依照《安全奖惩制度》实施考核。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076184cfc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3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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