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4-18 15:07:34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收集整理

第三章 复查审核

第四章 立卷归档

第五章 保管使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保证审计档案的质量、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促进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部审计准则》及公司《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公司审计档案,是指公司审计部门在项目审计或专项审计及日常审计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查阅和分析价值的纸质、磁盘及光盘等其他介质存储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 公司审计档案工作,是指审计部门建立审计档案并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统计和移交等活动。

  第 审计部门应设定档案管理人员,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各级审计部门和人员均有保护审计档案的义务。

第二章 收集整理

第六条 审计档案包括结论类文件资料、证明类文件资料、立项类文件资料、备查类文件资料。

(一)结论类文件材料:审计决定、审计结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审定会议纪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复核意见书、有关审计处理的请示及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的批示、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后续审计报告或相关文件材料等。

(二)证明类文件材料:审计资料清单、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承诺函、声明书等、审计工作底稿及与之相关的凭证、票据、询证函件、证明材料、审计调查记录等审计证据资料;

(三)立项类文件材料:上级部门或本单位指令性文件、年度批复的审计计划、总办会批准立项的会议纪要、审计工作协调安排函、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举报材料及领导批示等、审计通知书、审计方案、审计计划等;

(四)备查类文件材料:不能归入前3项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七条 审计工作底稿应记录审计程序实施过程、审计事项核实、审计复核意见、审计初步评价意见等,审计底稿还应注明审计项目相关信息等。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f9eedca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ef94e1f.html

《集团公司审计档案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