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出租房屋“除隐患、保安全”告知书
位于:_______________
近年来我区妇女穿“吉里巴甫”服、蒙面纱,年轻男子留大胡子等宗教极端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我区社会和谐稳定,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房东及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亟需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强化管理,根据上级要求,房东必须履行以下责任:
1、新来流动人口入住后,房东必须在3个小时内向社区包户干
部或社区民警报告新入住人员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族别、原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来本地从事的职业等。
包户干部和社区民警在接到房东报告后将在6个小时之内与新来
流动人口见面,并完成信息采集,上传比对等工作。
2、流动人口不继续租住房屋搬迁离开的,房东必须在3个小时
之内向社区包户干部或社区民警告知离开情况和区向。
社区包户干部或社区民警将在6个小时之内作注销登记。
房东未在3小时内报告的,处一千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
严重后果的,查封该出租房屋,并对房东予以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社区包户干部: 座机电话: 手 机:社区民警: 座机电话: 手 机:
/社区)综治工作站 2013年 月 日篇二:租房安全告知书
租房安全告知书
甲方(出租方): 济南安居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13969177xxx 乙方(承租方):泰州x x x建材公司 联系电话: 1861517xxxx
为确保双方人身财产安全,经甲方(房屋出租方)和乙方(房屋承租方)商定本安全租房告知,敬请乙方遵照执行。
一、本安全协议为济南市和平路路25号宿舍1单元102室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在该房屋租赁合同期内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必须严格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房屋电器用具,保障使用安全。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2013年7月21日已经安装新热水器,并将使用说明书及维修联系卡交付乙方,请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电热水器。热水器加热设定温度,蜂鸣器报警提示,使用热水时务必按照使用说明,拔掉电源插头,方可使用热水以保障安全。
2、煤气罐和煤气炉使用完毕后必须检查并关闭煤气罐阀门和煤气炉阀门。
3、空调、电视等家用电器。房屋无人时必须关掉电源开关并拔掉电源插头,保障安全使用。
4、乙方如发现电气故障等不安全苗头,除即时维护处理外,不能即时处理的要及时通知甲方解决。
三、以上事宜敬请乙方严格遵守,如果违反使用说明和规定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四、本安全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济南安居服务中心 乙 方: 泰州x x x建材公司 签 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2013年 8月 日 日 期:2013 年8月 日篇三:房租缴费通知书
房租缴费通知书
租户:
您好。
根据您/贵公司同我公司/本人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贵公司已付的房屋租金已于 年 月 日到期,现在需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屋租金及物业费。
房屋租金总计: 。(¥ )
(备注: 按照合同房租以每年 %比例增长 ,基数不变 ) 物业管理费( 元/月/㎡): (¥ ) 合计: 。(¥ )
望您/贵公司接到通知后,尽快向我公司/我缴纳房屋租金及物业费用。并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交于我公司/我。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篇四:房租催缴通知书
房租催缴通知
******公司:
按照我单位与贵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中第四条第二项相关规定,贵公司2014年9月应缴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半年的租金2014年9月起多次向贵单位致电催缴房租,至今未缴纳。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中第二项约定,“承租方逾期未交租金,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应交付所欠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鉴于我们双方多年合作关系,贵单位于2014年11月13日前缴付房租我单位将不收取滞纳金。现按每天124.173元收取滞纳金;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1月13日共计:44天,滞纳金为5463.61元。若逾期仍不缴付房屋租金的,我单位将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法律手段。
特此通知!
###################公司
#####部
年 月 日篇五: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通知书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通知书
致 :
你好!
你与我司于201 年 月 日签订《房屋租房合同》(下称《合同》)即将到期,因我司经营需要,你所使用的房屋不再出租,因此《合同》期满后,不再与你续约。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我司现向你通知以下事项:
一、请你在《合同》期满(2013年2月27日)前搬出位房屋,如期交还房屋。
二、如你逾期未搬离或未全部搬离,视为你遗弃剩余物品,我司有权自行收回房屋并清理,清理时,不会保管你的任何剩余物品,所有物品将作废品处理。
三、若你与我司因合同终止事宜发生纠纷,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要求你承担相应的损失。
本通知函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于你,一份贴于租赁房屋大门处,另一份我司留存。 特此通知!
通知人: 2012年2月1日
甲方:
乙方: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于2013年10月31日提前终止其承租 首层81#商铺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的条款约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终止该租赁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须在2012年10月31日搬离完毕。按照合同约定,乙方应做好商铺的工程恢复工作。工程恢复项目,由乙方负责恢复,甲方负责验收;除乙方自装的空调等相关设备外,保留原有装饰、照明设施、照明线路;商铺清空后需打扫干净及保持正常使用的现状。
二、乙方承诺于2012年10月31日可搬离,如乙方逾期未搬离的,甲方可自行打开租赁物的门锁,进入收楼。其逾期未搬离物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及相关权益,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处置收入不足抵付处置费用的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留用的,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由甲方自行或聘请他人清理,乙方须承担清理该杂物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乙方声明和保证逾期未撤离而抛弃的设施物品不含、也不涉及任何他人设施、物品或权益。如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须在2012年11月5日前结清商铺产生的水电费。
五、乙方搬离后须经甲方验收确认,确保乙方履行完成租赁合同和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和应尽义务。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本协议作为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日起生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b992ac56edb6f1afe001f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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