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查验工作八禁止
一、禁止未对车辆的合法性、唯一性进行认定,就办理相关业务。
二、禁止为未办理“交强险”的车辆定期检审。
三、禁止为未上检测线、没有出具或违规出具检测报告的车辆办理定期检审。
四、禁止为车容车貌差的车辆办理定期检审业务。
五、禁止在办理机动车检审时,实际车型、外观以及车辆参数与车辆信息库参数不相符,并为之办理查验合格签章,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实际车辆质量参数与车辆信息库参数不相符;
2、实际车辆的尺寸参数与车辆信息库参数不相符;
3、实际车辆载客人数与车辆信息库参数不相符;
六、禁止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实际车型、外观以及车辆参数与《公告》参数不相符,并为之办理注册登记,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实际车辆质量参数与《公告》参数不相符;
2、实际车辆的尺寸参数与《公告》参数不相符;
3、实际车辆载客人数与《公告》参数不相符;
七、禁止不严格依照公安部的工作要求,为应安装但未安装侧后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的车辆办理定期检审和注册登记。
八、禁止为大吨小标、拼(组)装、盗抢等违规车辆办理注册登记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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