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举报父亲:先法律,后人伦?

发布时间:2018-09-06 15:29: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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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举报父亲:先法律,后人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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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方圆》2015年第10

        湖北高速交警官方微博接到一位女网友的举报,该名女网友向警方举报自己父亲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接打电话。后警方决定对被举报的父亲给予警告处罚;对举报交通违法的女儿给予100元的奖励。这条消息却引来网友们更是一片哗然,于是演变成舆论热点。

        因爱之名与人伦之殇

        马建红

        http//mjh2006.fyfz.cn/b/852286

        该女生的义举,笔者却不敢苟同。这名大四女生,不知道她学的什么专业,初步判断她不会是学法律的,因为一个学过法律、了解古代亲亲相隐传统的学生,断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

        亲亲相隐的原则来自《论语·子路》中孔子与叶公的对话,到了汉代,尤其是在汉宣帝地节四年直接颁布亲亲得相首匿法令后,父母子女之间、大父母与孙子女之间、夫妻之间首匿犯罪不被追究刑责,亲亲相隐原则就以正式法律的形式被普遍化。自汉迄清相沿不改。

        有人认为这是封建余毒,主张法律不应该讲温情。其实,中国古代与儒家思想结缘的法律,正因其以中国人认可的人伦亲情为基础,才使其获得了长久的生命力,得到人们普遍的认同和遵守。所谓的大义灭亲,并非法律的常态,也非法所鼓励和提倡。

        实际上,在一些成熟的法治国家也会遭遇同样的问题。哈佛大学迈克尔·桑德尔教授在其《公正》一书中,就曾讲述了两个震撼人心的故事:一个是弟弟拒绝协助调查被指控犯有19项谋杀罪的哥哥;另一个是弟弟举报哥哥可能是炸弹客。两个故事中的主人公做出了不同的选择,这种选择无法用简单的对错来判断。从社会利益的角度,人们当然更愿意支持后者,但前者所背负的对亲情人伦的歉疚,难道就不值得我们同情和关注吗?

        信任是维系社会关系的重要纽带,当你收集亲人们没有任何防范时的言行,并将其作为违法犯罪证据进行举报的时候,破坏的正是这种最可宝贵的信任关系,是一种人伦之殇。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a9b6971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971f9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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