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及格式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级标题用二号黑体,正文内容用小三宋体,行间距1.5倍,表格内的字体用小五宋体,数字用Times New Roman
一、培养目标(小三黑体)
各二级学院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的相关专业“业务培养目标”的要求和模式,并突出本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和特色。
二、培养规格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
(2)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具有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上具有一专多能的知识结构;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我校规定的四级外语水平;正确使用普通话。
(3)具有较好的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4)具有健康体魄和一定的军事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各专业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制订出具体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
三、主干学科和专业主干课程
四、学制、修业年限、毕业学分和学时要求、学位授予。
本专业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学生在校期间应修满学分***分,完成***学时。
毕业授予学位:****学士学位
五、课程体系结构表
六、各学期教学周数分配表
七、周学时分配表
八、课程教学计划
1、通识教育课程安排表
2、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安排表
注:根据自己专业情况进行选择填写。
3、专业课程安排表(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方向课)
(各专业根据情况,可以在本栏加专业选修课)
4、实践教学课安排表
注:非师范专业要求把实践课程名称,学分数,周数开设学期,开展地点写具体。
九、课程编码规则
我校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采用八位数字编码。编码规则如下:
说明:
1、学院编号(AB):按教务管理系统中学院编号填写;
2、层次编号(C):按招生专业层次填写;
0—本科
1—专科
2—专升本
若专科、本科(含专升本)同时开设,计划课时和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课程,按同一课程对待,按本科层次编号,其他层次选用。
3、开设对象编号(D):按开设对象填写;
0—面向本院各专业开设的课程
1—面向全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选修课
2—面向全校文科类专业开设的课程
3—面向全校理科类专业开设的课程
4、开设学期顺序号(E);
0—不分学期开设的课程统一填0;
1…8—分学期开设课程的学期序号。如大学英语等分几个学期开设的课程,每学期算一门课程。
5、课程顺序号(FGH):按课程承担单位对开设的课程统一编写顺序号。
(1)对本单位开设的课程从000—800依次编写;
(2)对跨院开设课程从801—900依次编写;
(3)面向全校开设的课程从901—999依次编写;
(4)同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开设的,课程顺序号不变,学期序号按顺序编写;
(5)课程名称相同,计划课时不同或要求不同的,按不同课程对待,课程顺序号分别编写。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师范类)
一、培养目标
各二级学院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的相关专业“业务培养目标”的要求和模式,并突出本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和特色。
二、培养规格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
(2)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具有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上具有一专多能的知识结构;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我校规定的四级外语水平;正确使用普通话。
(3)具有较好的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4)具有健康体魄和一定的军事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各专业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制订出具体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
三、主干学科和专业主干课程
四、学制、修业年限、毕业学分和学时要求、学位授予。
五、课程体系结构表
六、各学期教学周数分配表
七、周学时分配表
八、课程教学计划
1、通识教育课程安排表
2、专业(学科)基础课程安排表
注:根据自己专业情况进行选择填写。
3、专业课程安排表
(师范类专业不设方向课,需要开设选修课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设选修课)
4、实践教学课安排表
5、教师教育课程安排表(师范专业)
九、课程编码规则
我校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采用八位数字编码。编码规则如下:
说明:
1、学院编号(AB):按教务管理系统中学院编号填写;
2、层次编号(C):按招生专业层次填写;
0—本科
1—专科
2—专升本
若专科、本科(含专升本)同时开设,计划课时和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课程,按同一课程对待,按本科层次编号,其他层次选用。
3、开设对象编号(D):按开设对象填写;
0—面向本院各专业开设的课程
1—面向全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选修课
2—面向全校文科类专业开设的课程
3—面向全校理科类专业开设的课程
4、开设学期顺序号(E);
0—不分学期开设的课程统一填0;
1…8—分学期开设课程的学期序号。如大学英语等分几个学期开设的课程,每学期算一门课程。
5、课程顺序号(FGH):按课程承担单位对开设的课程统一编写顺序号。
(1)对本单位开设的课程从000—800依次编写;
(2)对跨院开设课程从801—900依次编写;
(3)面向全校开设的课程从901—999依次编写;
(4)同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开设的,课程顺序号不变,学期序号按顺序编写;
(5)课程名称相同,计划课时不同或要求不同的,按不同课程对待,课程顺序号分别编写。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a9aab6a7275a417866fb84ae45c3b3567ecdda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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