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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二、9三、四、仓储部小时工管理制度
一、
为了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用工结构多元化,满足部门
人员需求量,提高公司仓储部的投入产出比例,控制人力资源的浪费,结合公司运营的实际需求及劳动力市场资源情况,公司将采用灵活的用工模式——非全日制用工。为保障公司和非全日制小时工(简称小时工)的合法权益,规定小时工的用工制度,特制定以下方案。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仓储部门;职责分工:1、企业管理部:
(1)负责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2)小时工的招聘开发、培训组织与薪酬计算;
2、仓储部:
(1)负责小时工的仓储知识、作业技巧的培训;(2)
小时工的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招用范围:(1)
劳动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18—50周岁;
(2)身体健康(需提供本人健康证或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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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能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愿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同公司企业文化;
(3)禁止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即应聘
者应聘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身份证件;
(4)可支配的剩余时间比较宽裕,每月可提供服
务时间至少在40小时以上、且服务期限可在一个月以上的优先考虑;
小时工招聘申请流程:(1)
仓储部门填写《人员需求表》→仓储
部负责人进行复核→企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劳动关系:(1)
若小时工为兼职的在校学生,因其未取
得毕业证书仍受学校管理,故在其入职当天与其签订《实习协议》;
(2)
若小时工属于已毕业的社会人士,企管
部在其入职当天与其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3)
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实习期协
议》是以产生实际用工关系时生效;
(4)
小时工以小时计酬为主,不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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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服务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
小时工在约定的用工期限结束后方可解
除劳动关系,服务期限未结束,小时工无故不出勤而影响公司仓库正常运营的,公司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小时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用工关系的,应至少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6)
公司可根据仓库的运营需要,提前三天
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若小时工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我公司有权随时终止用工,且公司不向该小时工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薪酬绩效:(1)小时工以小时计薪为主,工作量考核为辅,
薪资结算,按天数,每月结算一次。公司除提供薪资以外,不提供其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