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5·12”地震受灾

发布时间:2019-03-14 20:04:3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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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5·12”地震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州政办发[2008]163号【发布部门】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08.09.12【实施日期】2008.09.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5·12”地震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08)16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省属驻甘南各单位:《甘南州“5·12”地震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二OO八年九月十二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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