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
衡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责任人:
政府采购办实行主任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三、职权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财政部、省政府财政厅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文件。
四、受理范围:
衡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以政府信誉或财产担保的租赁(借贷)资金金和政府所有的其他资金采采购物质或服务的行为。
五、申报条件和材料::
采购项目与采购资金金批准计划、采购预算详细细清单、工程采购还须提供供财政投资预算评审意见。。
六、政府采购程序::
政府采购程序应依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采购法》第33条至40条条相关规定执行。
七、、政府采购资金管理:
财政直接拨款的政府采购购项目资金应设专户管理,,实行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的的结算方式,对于分期付款款的采购项目应凭正规的专专家验收报告支付并加盖政政府采购办公室公章。
八、采购范围:
(一一)价值1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修缮?装饰饰等工程项目(湖南省财政政厅湘财购[20XX]88号文件规定)必须依法执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预预算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出具意见;
(二)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由采采购方依法依规自主组织采采购,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三)20万元以上上的货物按照采购金额的级级别执行不同的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6条至32条规定执行;;
(四)20万元以下下的货物采购采取定点供货货的方式由采购方自主选择择经公开招标已经中标的供供应商和已中标的产品,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只负责商商品价格承诺的核定;
(五)没有纳入采购目录录的商品或没有实行定点供供货的物质采购价值在200万元以内可由采购方自主主组织依法依规采购;
(六)公用机动车辆保险险、维修、供油和会议接待待等服务项目均应在经公开开招标的定点单位采购,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只负责价价格承诺的核定。
九、、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购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来源以及询价方式采购。招招标方式的批复应根据《政政府采购法》第27条至332条相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检查:
(一一)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办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每个环环节都必须有原始记录和经经办人签字;
(二)县县人大,县纪委以及政府其其他有关部门依其职责对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工作进行行监督检查;
(三)通通过公开公示采购信息的形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责任追究:
按《《衡南县财政局行政过错责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管理制度 第一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政府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单位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购项目的行为。
各单位位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时,,其采购方式及委托的采购购代理机构等审批手续,均均由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定进行办理
第三条 属属于当年公布的*市市级政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集中采购:
(一)货物物、服务及其他工程类项目目,其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值15万元至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的政府采购预算中,列明应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目;
(三)属本单位有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的项目。
第四条 实行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政府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监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和负责责政府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成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 各单位的政府采购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含市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购,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保存。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少于十五年。
采购文件件、资料包括:已确定资金金来源的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活动情况记录、采购购(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准、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购结果确认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质疑及投诉情情况答复和处理决定以及其其他相关的文件。
第七七条 采购办是我市政府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单位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指导导和监督管理,并定期向市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第二章 部门集中采购的操操作程序
第八条 各单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在实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时,应按按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一)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各单位采购属于本办办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项项目时,应按《*市政府采采购市级工作程序》(东财财〔*〕63号)中关于部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编制政府府采购计划表的规定,编制制政府采购计划。
1、、应填写有“部门集中采购购”字样的政府采购计划表表。
2、属市财政安排排资金的采购项目应根据下下达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填填报采购形式。使用年度政政府采购预算以外的资金采采购(包括单位自筹资金))纳入当年《*市市级政府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采采购项目,应根据限额标准准填报采购形式。
3、、政府采购计划表应用A33纸编制一式四份,连同有有计划表电子文档的软盘报报送到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科。
4、政府采购计划划表报送的时间要求:应于于每年12月1日前(节假假日顺延,下同)报送下年年度第一季度的《采购计划划表》,每年在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前分分别报送本年第二季度、第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采采购计划表》,逾期报送《《采购计划表》的,如无合合理理由,将视为报送下一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
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采购计划,但不得超过两次次。
5、部门集中采购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判、询价、单一来源进行采采购。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购的主要方式。
各单位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在填报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应自行行确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的采购方式。
(二)政政府采购计划的资金确认和和批复。
1、一般情况况下,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科收到各单位报送的部门集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计划后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拟拟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目资金来源情况进行审核。。
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后,将一式四份的政府采购购计划退一份给采购人,同同时各抄送一份给采购办和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支付中心)。
2、如有有关单位因采购项目特殊,,要求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门集中采购的,应在报送政政府采购计划的同时,向采采购办提出书面申请(详细细说明原因)。市财政局业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的《采购计划表》连同采购购人的书面申请转采购办对对其采购方式进行批复。
采购办对采购项目是否否符合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门集中采购的要求审核完毕毕后,即向相关单位作出批批复,并将《*市市级单位位政府采购计划批复书》((下称“计划批复书”)和和政府采购计划发回采购人人各一份,送市财政局业务务主管科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心(国库支付中心)各一份份。
(三)政府采购计计划的调整。
政府采购购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需调整的,按原报批程序执执行。
(四)委托采购购代理机构。
各单位在在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将将拟委托实施项目采购的采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清楚,并并在收到市财政局确认采购购资金和方式进行部门集中中采购的政府采购计划(需需要采购办批复的项目,应应在收到计划批复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采购计划(或计划批复书))送达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并按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书面的的委托协议。
(五)编编制采购(招标)文件。
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理小组应当派出专门人员会会同有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编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标)文件。如采购项目技术术复杂的,应邀请有关专家家协助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招标)文件中应明明确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标地点。开标、评标地点原原则上应在*市政府采购招招投标服务大厅,应由采购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提出使使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务大厅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申申请。如因市政府采购招投投标服务大厅无法安排开标标室和评标室的,由采购人人向采购办提出改换开标、、评标地点的申请,经采购购办同意后才可指定地点进进行开标、评标。
(六六)确定部门集中采购的中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遵照照《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有关关政府采购的规范性文件的的相关规定,对部门集中采采购项目进行公告、开标、、评标,并推选出部门集中中采购项目的候选中标(成成交)供应商。
各单位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依法对对推选出的部门集中采购项项目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应商进行书面确认。采购结结果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构按《*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公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采采购结果公示。
组成部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委员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在相关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库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照《*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家管理办法》关于随机抽取取评审专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行随机抽取。
(七)申申请中标(成交)通知书编编号。
采购结果公示完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向采购办申请统一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并向向有关中标(成交)供应商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书。
没有申请统一中标标(成交)通知书编号的部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不得发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采购合同。。
各单位与中标(成交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招标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部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合同。
采购合同自签订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各各单位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采采购办备案。
第九条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部门集中中采购项目的相关采购资料料报采购办备案。
第十十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履行合合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合同履行完毕后,政府采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对采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属大型或技术复杂的政府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与验收。
第十一条 各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应按合同的规定及时办理有有关款项的拨付手续,资金金拨付的程序按市财政局印印发的《关于我市市级政府府采购资金拨付若干问题的的通知》(东财〔*〕144号)执行。
第十二条条 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在每月14和28日,将接接受委托的部门集中采购项项目的有关情况反馈采购办办。
第三章 违规责任任
第十三条 各单位政政府采购管理小组有以下行行为之一的,采购办将要求求其进行整改,并由采购办办定期向市人民政府通报相相关情况:
(一)采购购项目未经市财政局确定资资金,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机构进行采购的;
(二二)超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定的采购项目,未向政府采采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擅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行采购的;
(三)有拆拆分项目行为,规避公开招招标的;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成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同的;
(五)采购结束束后,不按规定将采购活动动相关资料送政府采购管理理部门备案的;
(六))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款款项给供应商,被相关供应应商投诉的;
(七)一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委托同同一采购代理机构的;
(八)拒绝接受政府采购购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检查的。
第十四条 各各单位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购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行为的,取消其实施部门集集中采购的资格一年。
有关单位被取消实施部门集集中采购的资格后,一年内内其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按按集中采购的有关程序执行行。
第十五条 采购代代理机构在实施采购过程中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867d908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8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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