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专升本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5 17:55:0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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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职(专科) 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的通知

闽教考〔2012

各有关高等院校、各设区市高招办:

为做好2013年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普通本科教育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招生学校和专业的审定,招生计划的审核和调整等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招生政策制定、命题、考务管理、试卷评阅和录取管理等工作;各设区市高招办负责本地的考试组织管理等工作;承担招生任务的普通本科院校负责本校招生计划的编制、申报以及录取等工作;当年有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高校负责本校考生报名组织和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

二、招生院校、类别及专业

普通专升本招生任务主要由一般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承担,除医学类、农林类等少数社会急需、紧缺和不可替代专业外,重点建设高校要严格控制普通专升本招生规模,做好过渡和调整工作,有独立学院的重点建设高校,原则上由其独立学院承担。2013年承担普通专升本招生任务的院校为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莆田学院、厦门理工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武夷学院、福建江夏学院、宁德师范学院、闽南理工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等23所。

专业安排上将逐年减少财经类、文史类等专业的招生规模,今年起新增计划原则上安排工科类、农林类及少数社会急需、紧缺和不可替代专业的招生。招生院校、类别及专业详见附件1

三、报名事项

1. 报名条件

1)省属高校(包括省属普通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院)和在闽部属高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其中报考普通专升本临床医学(定向)专业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应届毕业生或尚未就业的2012届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同专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我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身体健康。

2.时间安排

20131318,参加201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所有考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进行网上预报名,并于19115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各设区市高招办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对网上预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办法等做出进一步安排,以方便考生报考。

3.有关事项

1)考生在预报名时,根据所学专业选择填报相同或相近类别的专业志愿(最多可填报15个院校专业志愿)。

2)现场确认时,申请报考者须提交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缴交报名考试费。

3)考生就读院校负责对本校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退役士兵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士兵退役证明、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书,于2013115日到户口所在地设区市高招办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考试时间前两周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四、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由公共基础科和专业基础科组成(见附件2),总分满分为600分。

1)公共基础科考两门,每门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英语专业的基础英语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专业基础科考一门,为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艺术设计专业的素描和色彩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

3)退役士兵考生只需参加单独命题的两门公共基础科考试,每门满分150分,总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每门120分钟。

2.命题

命题工作由省考试院负责。各科命题范围以各类考生在专科层次阶段所学课程为主要内容(考试纲要另行公布)。

3.考试时间

2013323-24日(详见附件3)。

4.考试组织

省考试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若干个设区市所在地作为考点,由设区市高招办负责组织考试。

五、阅卷

阅卷工作由考试院组织实施。承担阅卷工作的高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阅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学科阅卷组,具体负责各学科的阅卷工作,学科阅卷组组长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六、招生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高校负责制。招生高校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择优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1.划线原则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退役士兵根据单列普通专升本各类别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单独划定各类别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根据本科阶段学习要求,考生的英语成绩必须达到一定的水平方予录取。

2.录取原则

录取按各类别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公办本科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该类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降10分进行录取;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该类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降20分进行录取。

录取期间,普通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进行跨类别调整。对于未报到考生的计划余额不再组织补录取。

3.录取时间

录取工作在4月份进行,61日前通知考生录取结果。

4.录取照顾政策

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毕业生免试入读一般本科院校。

考生就读院校负责进行审核,并在考生报名确认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上加盖院校公章,各设区市进行复核。

七、学习管理和毕业生待遇

1.经选拔入学的学生取得本科生资格,高校根据《普通高等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被录取的考生如未取得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则由录取高校取消其普通专升本入学资格。

2.录取在临床医学(定向)专业的考生,根据福建省卫生厅等5部门《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卫科教〔200918号)要求,在入学注册之前应与户籍所在地卫生部门签订就业协议,新生持就业协议和专升本《录取通知书》方可按规定注册的时间办理入学手续。

3.学生实行缴费上学,缴费标准按本校相同本科专业在校生的标准收取,招生高校在招生前应将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

4.实行单独编班培养,统一管理,不得在校外设教学点及由系、部、处以及教研室等自行举办。高校应根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际情况,制定相适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确保教育质量。

5. 普通专升本学生本科阶段教育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高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后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八、招生工作要求

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是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环节多、难度大,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整个招生考试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各项规定办事,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确保此项招生考试工作的平稳顺利完成。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有应届毕业生的院校要广泛宣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使每一名考生都要了解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守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7f6121f866fb84ae45c8d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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