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8级研究生新生
户口迁移须知
一、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若入学第二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内没有办理入户的学生,不得再办理户口迁移。
二、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持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户口迁移证》原件
4. 《结婚证》复印件1份(已婚学生)
三、新生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
1. 《户口迁移证》上“户口迁往地址”栏,五山校区与大学城校区统一填写为:广东省广州市华南理工大学。
2. 《户口迁移证》的“出生地”、“籍贯”两栏地址须具体到XX省XX市(县)。
3. 《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
4. 《户口迁移证》中“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得手写或涂改。
5. 《户口迁移证》上所盖的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的不能入户。
6. 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填写有误、字迹不清的须更换户口迁移证,不得擅自涂改。
7. 已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不再更换身份证。所以在办理户口迁移时不要将身份证交还当地办证部门,也不要将身份证剪角。身份证遗失的在当地公安部门挂失。
咨询电话:五山校区020-87111440 大学城校区020-39380170
华南理工大学保卫处
2018年4月20日
户口迁移证样本如下图: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63e1c4e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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