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8级研究生新生

发布时间:2018-10-08 03:56: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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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18级研究生新生

户口迁移须知

一、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若入学第二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内没有办理入户的学生,不得再办理户口迁移。

二、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持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

2. 《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

3. 《户口迁移证》原件

4. 《结婚证》复印件1份(已婚学生)

三、新生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

1. 《户口迁移证》上“户口迁往地址”栏,五山校区与大学城校区统一填写为:广东省广州市华南理工大学。

2. 《户口迁移证》的“出生地”、“籍贯”两栏地址须具体到XXXX市(县)。

3. 《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

4. 《户口迁移证》中“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得手写或涂改。

5. 《户口迁移证》上所盖的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的不能入户。

6. 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填写有误、字迹不清的须更换户口迁移证,不得擅自涂改。

7. 已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不再更换身份证。所以在办理户口迁移时不要将身份证交还当地办证部门,也不要将身份证剪角。身份证遗失的在当地公安部门挂失。

咨询电话:五山校区02087111440 大学城校区02039380170

华南理工大学保卫处

2018420

户口迁移证样本如下图: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63e1c4e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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