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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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1(000)011
【摘要】<正>苏政发[2011]66号2011年4月30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规定:"进一步完善水利基金政策,延长征收年限,拓宽来源渠道,增加收入规模"。经国务院同意,2011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
【总页数】2页(P.38-39)
【关键词】水利建设基金;水利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单位;水利资金;维修养护;水源工程;有偿使用费;新增建设
【作者】;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F426.91
【相关文献】
1.省政府关于继续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J],
2.转发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拟定的天津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J],
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J],
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中央财政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J],
5.省政府关于调整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和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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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35bcff08c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f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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