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喜获中日韩三国教育部“亚洲校园计划”资助

发布时间:2016-09-09 15:33:5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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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喜获中日韩三国教育部“亚洲校园计划”资助

1111日,我院申报的名为“培养东亚地区具有法律、政治理念共识,能够推动东亚共同体法制形成与发展的人才”的项目喜获“亚洲校园计划”中日韩三国评委会联审通过,成为该计划首批资助项目。

本次申请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牵头,结队伙伴院校包括清华大学法学院和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日本的名古屋大学法学院,韩国的国立首尔大学法学院和成均馆大学法学院,六所大学法学院各自代表本校联合申请。我院作为中国申请方的代表,与日本名古屋大学直接参与了活动筹备和决策的全过程。本次申报工作历时五个月,经历了教育部初审、复审以及中日韩三国委员会联审三次评审后,终获通过,成为首批受该计划资助的项目,也是三国唯一一个法学教育项目。

“亚洲校园” (“CAMPUS Asia”),全称为“亚洲大学生集体行动交流计划” (Collective Action of Mobility Program of University Students),由中、日、韩三国政府主导实施,以促进中日韩大学交流与合作,尤其是学生流动为目的。该计划类似于欧洲的“伊拉斯谟”计划,旨在开展国家层面的、全方位的、有质量保障的大学交流,提升有关国家的高等教育水平和竞争力,促进中日韩及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大学间的开放与合作,构建学生交流的桥梁,实现学生在亚洲校园间的自由流动,为三国大学生提供体会不同政治、历史、社会与文化之间的异同的机会,以增进了解,开拓国际视野。

该计划申请以学校为单位,以学科为主力,三国学校自愿结队,联合申请。我院参与小组本次申请的项目名称为“培养东亚地区具有法律、政治理念共识,能够推动东亚共同体法制形成与发展的人才”,旨在通过开展法学教育合作,联合培养具有东亚地区法律和政治共识,能够为东亚一体化提供智力支撑和理论基础的国际化人才。这一主旨符合实际,顺应潮流,完全符合该项目的初衷,因此也得到了我国评委和三国评委会的一致认可,并最终获得通过。

目前,我院申报的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项目已获通过,成立大会暨第三届亚洲知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将于121011日在我校召开。亚太法学研究院作为我院以及我校国际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旨在推动人才培养和法律法学研究的国际化,并肩负有国家战略决策咨询、地区政治经济共同体推进、国际化复合型人才联合培养等重任。由于两个项目初衷的一致性,在以后的发展中,亚洲校园计划将纳入到亚太法学院的战略发展规划之中,以实现二者的有机发展和良性互动。

自从我校提出国际化发展战略以来,法学院始终紧跟学校规划和战略步伐,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努力探索国际化发展新思路,开创国际化发展新局面,通过召开“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亚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中澳法学院院长论坛”、“中美法学院院长论坛”、“中俄法学圆桌会议” 等一些列国际会议、暑期海外游学和实习、海外名家讲坛和亚太法律讲坛以及学生国际交换等内容多样的活动,目前已经成为活跃在国际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的重要力量,并为国际法学界所公认。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今天,人大法学院将以更广阔的视野和更宽广的胸怀顺应时代潮流,勇担历史重任,努力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研究的新发展。在未来的发展思路上,人大法学院将继续立足人才培养,投身国际合作,以夯实学生法学素质和正义素养为基础,以树立学生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己任,以提升学生国际视野和研究能力为目标,走出一条内涵发展与外延发展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为学校的发展和中国法学事业的振兴做出更大更新的贡献。

200910月,中日韩三国领导人第二次会议时提出了关于加强三国大学交流合作的设想。为落实此共识,中日韩三国教育部门经过多次磋商,决定成立由政府部门、大学、评估机构、产业界代表参加的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研究推进大学交流、学分互换、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等问题。

  2010416日,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日本东京举行。会议就推动中日韩大学交流与合作达成以下共识:三国将联合开展大学交流项目,该项目被命名为“CAMPUS Asia”;为此项目的开展设立两个工作组:大学交流工作组和质量保障工作组。同年1210日,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中国北京举行。会议原则通过了《中日韩有质量保障的大学交流合作指导意见》和《中日韩大学交流“亚洲校园”计划框架》,两个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政府、评估机构、大学、产业界等在大学交流项目中的职责任务,同时会议就试点项目的实施达成了一致共识。

  2011517日,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韩国济州岛举行。会议就实施“亚洲校园”试点项目相关具体细节进行了充分讨论,明确了试点项目参与院校范围、交流小组及学生数量、试点项目实施期限、政府及大学对项目给予的支持等事宜。会议一致决定,将于今年10月底确定参加试点项目的院校,并自20124月起正式开始学生交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284c87202d276a201292ea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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