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中华饮食文化的一位“传教士”

发布时间:2023-12-28 04:12: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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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中华饮食文化的一位传教士
作者:洪烛
来源:《现代青年·精英版》2019年第03
梁实秋(190316-1987113日),生于北京,19238月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留学。1924年到上海。1949年到台湾,任台湾师范学院(后改师范大学)英语系教授,1966年退休。一度携妻子旅居美国,1974年其妻辞世后重返台湾。梁实秋以人性作为文学的核心与唯一标准,一再强调:文学发于人性,基于人性,亦止于人性。梁实秋的书,最让我感到亲切的是《雅舍谈吃》。在雅舍谈吃,不仅一点不俗,不仅未落俗套,还把大俗升华到大雅。我甚至读出了淡淡的哀愁。他是带着一种乡愁来重温记忆里的美食。中间不仅隔着拉不回的时间,还隔着望不穿的空间,又岂止是一道海峡乃至整座太平洋所能形容?故乡,回不去了。童年,回不去了。能回的,只剩下记忆了。可这记忆也终究要丧失的。幸好,文字还是可靠的,梁实秋用文字来为美好的回忆结绳记事。如今,这位热爱生活的老人也不在了,可他的记忆并没有失传,他的爱并没有失传,那些系成心结的文字仍然带有他的体温。
梁实秋的幼女,现定居于美国西雅图的梁文蔷回忆:我在台湾与父母一起生活了10年,因为哥哥姐姐的失散,成了独生女。我们经常坐在客厅里,喝茶闲聊,话题多半是。话题多半是从当天的菜肴说起,有何得失,再谈改进之道,话题最后,总是怀念在故乡北京时的地道做法,然后一家人陷于惆怅的乡思之情。


读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便会发现,美食家并不见得非是贵族,也有穷人,甚至可以说,清贫的美食家更能深谙其味。饱食终日的富豪,味蕾也变得迟钝了。这其实是一种个人化的精神追求:有物质条件自然如虎添翼,没有条件的话也不会死心——宁可创造条件。举个例子:梁实秋有个亲戚,属汉军旗,又穷又馋,冬日偎炉取暖,百无聊赖,恰逢其子捎回一只鸭梨,大喜,当即啃了半只,随后就披衣戴帽,寻一只小碗冲出门外的大风雪。约一小时才托碗返回,原来他要吃榅桲拌梨丝,找配料去了。从前酒席,饭后一盘榅拌梨丝别有风味(没有鸭梨的时候白菜心也能代替)。老人家吃剩半只梨,蓦然想起此味,不惜在风雪之中奔走一小时,以促成自己的愿望。梁实秋说:这就是馋。馋比饿更难对付,它是一种瘾。所谓美食家,瘾君子也,有瘾而不得满足,痛苦哉。求贤若渴如能达到这种境界,则民族大幸也。但换个角度来说,一个社会,如果人人都有条件或权利做美食家,人人都能像美食家那样热爱生活并且玩味生活,同样是民族的大幸。梁实秋讲述的是老北京的故事。那老头馋瘾发作之时,像个孩子。像个孩子一样天真。民以食为天,但孩子的馋与美食家的馋绝对是两种境界,后者应该属于文化了。所谓的饮食文化,基本点是对付饿,但最高境界则是对付馋的。这是一种解馋的文化,美食的和美学的,是同一个字。
对于北京的传统小吃,文人自有不同的态度。譬如梁实秋与周作人,就各持褒奖与贬斥之一端。周作人处世为文都以超脱与宽容自命,偏偏对北京的茶食倍加挑剔(几近于吹毛求疵),并且丝毫不对这座名城掩饰自己的遗憾。梁实秋则与之相反,对北京的小吃大加赞美,甚至连小贩的吆喝声在他听来也抑扬顿挫、变化多端,类似于京剧情趣盎然的唱腔。他还专门写过一篇《北平的零食小贩》,完全凭借记忆罗列了数十年前北京城里的风味小吃:灌肠、羊头肉、老豆腐、烫面饺、豌豆黄、热芸豆、艾窝窝、噌儿糕、豆渣糕、杏仁茶……我边读边数,计有数十种之多。但他仍然强调:以上约略举说,只就记忆所及,挂漏必多。这篇文章本身就是一首声情并茂的赞美诗,或理解为对北京传统小吃执拗的敬礼,简直不像出自一位大学者之手。他回忆遥远的零食时肯定怀着一颗顽固的童心。
我很纳闷:都是一代文豪,对待同一事物的看法,为什么却有天壤之别?联系到他们各自的身世,才得出答案。周作人是从风物世情皆滋润雅致的江浙鱼米之乡远道而来,即使是评判京华的小吃,也无法调整其外乡人的视角,自然是挑剔的食客。南北风味本身即不可调和,何况淡淡的乡愁又不时触动他对异乡食物的偏见或不相适应,在饮食习惯上也就很难移情别恋、入乡随俗。至于梁实秋,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推荐旧北京城里沿街贩卖的各色零食时自然如数家珍,那里面维系过多少儿时天真的快乐,已成为记忆中最久远的财富。况且他写《北平的零食小贩》时已是暮年,又远在千里之外的台湾,哪怕是最粗糙的往事,也会被岁月消磨得光滑可鉴,更别提是故乡口味独特、堪称传统的美食了。可以说是故乡的美食促成了他这篇美文。他谈论北京的零食自始至终都洋溢着主人的自豪,对故乡特有的食物如此(譬如他强调面茶在别处没见过,或北平的酪是一项特产),对各地俱有的也如此,他会进而辨别各自滋味的高下,譬如北平的豆腐,异乡川湘的豆花,是哆哩哆嗦的软嫩豆腐,上面浇一勺卤,再加蒜泥,以及北平油鬼,不叫油条,因为根本不作长条状……离开北平的人没有不想念那种油鬼的。外省的油条,虚泡囊肿,不够味,要求炸焦一点也不行北平酸梅汤之所以特别
好,是因为使用冰糖,并加玫瑰木樨桂花之类,甚至杏仁茶也是北平的好,因为杏仁出在北。至于沿街兜售的切成薄片的红绿水萝卜,对于北方煨在火炉旁边的人特别有沁人脾胃之,梁实秋特意用了八个字来形容:这等萝卜,别处没有。这很明显有一种爱屋及乌的情绪了,思乡而兼及于故乡的一切。在他那篇美文中,我不知道北京的美食是否是他不吝笔墨美化的结果,但仅仅作为读者,我已油然有向往之情。

我曾对照梁实秋的《北平的零食小贩》,在北京徒步勘探。有些小吃终于一识庐山真面目,并没让我失望,难怪老先生描述得美不胜收呢。但也有少数,怎么也找不见,譬如所谓的噌儿糕之类,不会已失传了吧?我只能永远靠想象去体会了,体会其被文字渲染的风采。梁实秋本人也承认:数十年来,北平也正在变动,有些小贩由式微而没落,也有些新的应运而生,比我长一辈的人所见所闻可能比我要丰富些,比我年轻的人可能遇到一些较新鲜而失去北
平特色的事物……这些小贩,还能保存一二与否,恐怕在不可知之数了。但愿我的回忆不是永远的成为回忆!对于那些确实消失的小吃,应该感谢文人忠实的记载。文字毕竟比记忆要长寿与持久,否則我辈如何知晓它们曾存在过呢,并且抚慰过一代人的忆念。
豆汁被老北京夸耀为好东西,系用发酵的绿豆汤熬煮的既酸又带霉味的稠粘的热汤,常喝的人像上瘾似的,对此孜孜不倦。豆汁在北京本地小吃中最有代表性,在清朝与民国年间极流行。在台湾岛上不忘豆汁的,大有人在。梁实秋算一个。在《雅舍谈吃》一书里,他纵横评述天下美食,豆汁是不可能缺席的(哪怕只是在想象中存在),那是他对故土的一个斩不断理还乱的念头。尤其值得重视的是他的评价:北平城里人没有不嗜豆汁者,但一出城则豆渣只有喂猪的份,乡下人没有喝豆汁的。外省人居住北平三二十年往往不能养成喝豆汁的习惯。能喝豆汁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北平人。豆汁居然还有类似试金石的功效:它是北京人的专利,又是外地人无法培养的嗜好。
甚至对喝豆汁时的气氛,乃至配料,梁实秋也一一加以回忆:坐小板凳儿,围着豆汁儿挑子,啃豆腐丝儿卷大饼,喝豆汁儿,就咸菜儿,固然是自得其乐。府门头儿的姑娘、哥儿们,不便在街头巷尾公开露面,和穷苦的平民混在一起喝豆汁儿,也会派底下人或者老妈子拿沙锅去买回家里重新加热大喝特喝。而且不会忘记带回一碟那挑子上特备的辣咸菜,家里尽管有上好的酱菜,不管用,非那个廉价的大腌萝卜丝拌的咸菜不够味。咸菜作为豆汁的伴侣,说简单也简单,说重要还真不可或缺:佐以辣咸菜,即棺材板切细丝,加芹菜梗,辣椒丝或末。有时亦备较高级之酱菜如酱黄瓜之类,但反不如辣咸菜之可口,午后啜三两碗,愈吃愈辣,愈辣愈喝,愈喝愈热,终至大汗淋漓,舌尖麻木而止。
在现实中,豆汁的滋味,离他很近,又很远。那是属于前半生的滋味吧?看来喝豆汁真会上瘾的。梁实秋,真乃豆汁之瘾君子也。可惜梁实秋他后来再也没有机缘回北京喝豆汁了。这不能说不是他生命里的一个小小的遗憾。他在文章中叹息:自从离开北平,想念豆汁儿不能自己。我觉得,与其说他爱豆汁,莫如说更爱的是原汁原味的老北京。与其说他嗜好豆汁的滋味,莫如说嗜好的是北京的滋味。这中间肯定有一层爱屋及乌的意思,增添了豆汁的魅力。在他心目中,豆汁无形中已成为故乡的象征。正如鲁迅先生所言:让幼小时喜欢吃的那些东西,蛊惑我们一辈子吧。与其说这是食物的蛊惑,莫如说是乡情的蛊惑。


梁实秋怀念老式的烤鸭:北平烧鸭,除了专门卖鸭的餐馆如全聚德之外,是由便宜坊(即酱肘子铺)发售的。在馆子里亦可吃烤鸭,例如在福全馆宴客,就可以叫右边邻近的一家便宜坊送了过来。自从宜外的老便宜坊关张以后,要以东城的金鱼胡同口的宝华春为后起之秀,楼下门市,楼上小楼一角最是吃烧鸭的好地方。填鸭费工费料,后来一般餐馆几乎都卖烧鸭,叫做叉烧烤鸭,连闷炉的设备也省了,就地一堆炭火一根铁叉就能应市。同时用的是未经填肥的普通鸭子,吹凸了鸭皮晾干一烤,也能烤得焦黄迸脆。但是除了皮就是肉,没有黄油,味道当然差得多。有人到北京吃烤鸭,归来盛道其美,梁实秋问他好在哪里,那人说:皮,有肉,没有油。梁实秋告诉他:你还没有吃过北平烤鸭。
梁实秋分析北平烤羊肉为何以前门肉市正阳楼为最有名:主要的是工料细致,无论是上脑、黄瓜条、三叉、大肥片,都切得飞薄,切肉的师傅就在柜台近处表演他的刀法,一块肉用一块布蒙盖着,一手按着肉一手切,刀法利落。肉不是电冰柜里的冻肉(从前没有电冰柜),就是冬寒天冻,肉还是软软的,没有手艺是切不好的。他还拿烤肉宛烤肉季来比较:正阳楼的烤肉支子,比烤肉宛烤肉季的要小得多,直径不过二尺,放在四张八仙桌子上,都是摆在小院里,四围是四把条凳。三五个一伙围着一个桌子,抬起一条腿踩在条凳上,边烤边饮边吃边说笑,这是标准的吃烤肉的架势。不像烤肉宛那样的大支子,十几条大汉在熊熊烈火周围,一面烤肉一面烤人。女客喜欢到正阳楼吃烤肉,地方比较文静一些,不愿意露天自已烤,伙计们可以烤好送进房里来。烤肉用的不是炭,不是柴,是烧过除烟的松树枝子,所以带有特殊香气。烤肉不需多少佐料,有大葱芫荽酱油就行。当然,正阳楼的烧饼也是一绝,与烤羊肉构成绝配:薄薄的两层皮,一面粘芝麻,打开来会冒一股滚烫的热气,中间可以塞进一大箸子烤肉,咬上去,软。普通的芝麻酱烧饼不对劲,中间有芯子,太厚实,夹不了多少肉。梁实秋在青岛住过四年,想起北平烤羊肉馋涎欲滴。可巧厚德福饭庄从北平运来大批冷冻羊肉片,他灵机一动,托人在北平专门订制了一具烤肉支子:支子有一定的规格尺度,不是
外行人可以随便制造的。我的支子运来之后,大宴宾客,命儿辈到寓所后山拾松塔盈筐,敷在炭上,松香浓郁。烤肉佐以潍县特产大葱,真如锦上添花,葱白粗如甘蔗,斜切成片,细嫩而甜。吃得皆大欢喜。他离开青岛时把支子送给同事赵少侯,此后抗战军兴,友朋星散,这青岛独有的一个支子就不知流落何方了。
在那个古风犹存的时代,各地都有春天吃饼的习俗。梁实秋所谈的春饼,专指北平的吃法,且不限于岁首:吃一回薄饼,餐桌上布满盘碗,其实所费无多。我犹嫌其麻烦,乃常削减菜数,仅备一盘熟肉切丝,一盘摊鸡蛋,一盘豆芽菜炒丝,一盘粉丝,名之曰简易薄,儿辈辄欢呼不已,一个孩子保持一次吃七卷双张的记录!他把吃春饼当作一种仪式在家常生活中保留着。
梁实秋不只讴歌北方的饮食,对南方的美味也无偏见。我一直视之为北京人,其实他的祖籍却是浙江杭县(今余杭)。出于血液里对老家的认同,他对金华火腿颇有感情,特意写过一篇以《火腿》为题的文章:一九二六年冬,某日吴梅先生宴东南大学同仁至南京北方全,予亦叨陪。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鲜美无与伦比。先生微酡,击案高歌,盛会难忘,于今已有半个世纪有余。而这对于他个人来说,也相当于半辈子了。火腿的滋味,几乎可以漫延他的一生。况且他是在台湾孤岛上,回忆大陆的火腿,思念中的火腿肯定比黄金制作的还要昂贵。他回忆上海大马路边零售的切成薄片的天福字熟火腿,用了这样两句话: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他得到一只货真价实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估计收藏有年),持往熟识商肆请老板代为操刀劈开。火腿在砧板上被斩为两截,老板怔住了,鼻孔龛张,好像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嗅了又嗅不忍释手,并要求把爪尖送给他。梁实秋在市井中總算遇见同好了,赞赏老板识货,索性连蹄带爪一并相赠。喜出望外的老板连称回家后好好炖一锅汤喝。这就是真正的金华火腿,连边角料都使人如获至宝。这才是真正的美食家,一锅火腿蹄爪煮的汤就使他欣喜若狂,畅饮之后没准三月不知肉味。
梁实秋还说,火腿是南方人的至爱,北方人不懂吃火腿,嫌火腿有一股陈腐的油腻涩味,总觉得没有清酱肉爽口……不知这是什么原因由此也约摸可以推算出两者审美观与价值观的区别。追求空灵虚幻的闲适文人,还是适宜生存在南方。北京人是务实的,他们或许更重视大碗喝二锅头大块吃清酱肉。梁实秋并不排斥清酱肉,但他还是为火腿做了适当的辩护:只是清酱肉要输火腿特有的一段香。这种绕梁的余香正是火腿的奥妙。
余香绕梁,余味绕梁,余音绕梁,使梁实秋心旌摇荡,歌之咏之,无意识地成为中华饮食文化的一位传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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