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30 01:04:0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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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建宜居城市,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宜居城市为主线,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注重特色的原则,认真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切实改善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机构

为确保全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叶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德惠(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副县长)

副组长:李培丽(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党校

常务副校长)

马 晓(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廷军(县委督察室主任)

张发欣(县发改委主任)

赵铁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田清林(县财政局局长)

刘惊敏(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德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国琦(县林业局局长)

      王留套(县水利局局长)

       朱春生(县环保局局长)

张新国(县城管局局长)

李中明(县房管局局长)

      牛聚山(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树立(县电业局局长)

梁 波(县工商局局长)

      冯自海(昆阳镇镇长)

      杨海玉(遵化店镇镇长)

      张立辉(任店镇镇长)

      程慧香(仙台镇镇长)

      马向阳(保安镇镇长)

      张建召(廉村镇镇长)

      张跃民(叶邑镇镇长)

      郝中伟(城关乡乡长)

      兰建伟(龚店乡乡长)

      艾玉玺(马庄乡乡长)

      汪柯念(邓李乡乡长)

      李向伟(水寨乡乡长)

      付水生(龙泉乡乡长)

      樊亚杰(洪庄杨乡乡长)

      刘国平(田庄乡乡长)

      赵春晓(辛店乡乡长)

      顾东辉(夏李乡乡长)

      郭 方(常村乡乡长)

  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和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创建办,李培丽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德汉、张新国、李中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9个专业工作组,负责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完成各项任务和迎检准备、配合省检查组检查等工作。

(一)督查考核组:组长王廷军,主要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及各工作组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分、排名等工作。

(二)城市规划组:组长刘德汉,主要负责城市规划方面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组:组长张新国,主要负责城市市容环境方面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四)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组:组长王玉才(县住建局副局长),主要负责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五)市政设施管理和城市综合交通组:组长刘惊敏,主要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和城市综合交通方面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六)园林绿化组:组长杜国钢(县园林局局长),主要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七)住宅小区管理组:组长李中明,主要负责城市住宅小区管理方面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八)建筑工地管理组:组长王玉才,主要负责建筑工地管理方面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九)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组:组长马留成(县城管局副局长),主要负责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方面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见附件1),健全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城市规划,改善城市交通,加强市政环卫管理和园林设施管养,加大住宅小区管理工作力度,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争创“全省城市精细化管理优秀城市”。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落实管理责任制。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标准进行层层传达,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对管理项目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不推不拖,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考核组按照《叶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见附件2),对各责任单位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不明显、达不到管理标准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影响全县形象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责任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督促检查制度,建立层级考核办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的导向作用,营造声势,激发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

附件:1.叶县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分解及考核评分标准

(试行)

   2.叶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

附件1

叶县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分解及考核

评分标准(试行)

附件2

叶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省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机构

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县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昆阳镇、城关乡、马庄乡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城管局、房产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工商局、供电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三、考评标准

按照《叶县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分解及考核评分标准(试行)》,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排名制度。

(一)一周一督查

1.督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按照考核评分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扣分处罚,并立即通知其现场整改。

2.在限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按照考核评分标准的2倍加重扣分。

(二)一月一通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月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情况和上月整改问题,按“已整改事项、正在整改事项、整改不到位事项、未整改事项”分类整理汇总。以《城市精细化管理通报》形式,通报每月检查情况,并公布检查扣分情况。

(三)一季度一排名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按综合分数对各成员单位进行排名,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名次。

四、奖惩措施

(一)季度排名奖惩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检查考评情况进行汇总,第一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全县通报批评;一年内累计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累计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建议调整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岗位。

(二)年终荣誉评比制度

1.对年度综合评比前三名、单项工作成绩特别优秀或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报请县政府通令嘉奖,授予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荣誉。

2.对未能达到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目标,或在工作中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措施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建议取消该单位年终综合评先资格、文明单位参评资格或文明单位称号,取消该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评先资格。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市 管理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2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1126b3d27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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