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22 22:24:0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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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派出到外单位的危险作业(以下简称派出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的种类、管理分工、审批手续及预先危险性分析等。

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

2 总则

2.1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指多单位、多层次、工程项目急迫复杂、有可能发生重大危险的工程项目,如:厂房局部大修、天车安装等。派出作业:也称流动作业,指派出进行有较大危险性的作业。

2.2 危险作业种类:

2.2.1高处作业:指在距坠落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2.2带电作业。

2.2.3在禁火区域进行的明火、易燃作业。

2.2.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2.2.5有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

3 职责

3.1 安技部负责审批高处作业,并对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所有危险作业的监督检查。

3.2 设备动力部负责审批带电作业,并对其实施安全管理;事前应报安全部门备案,安技环保部对其监督、检查。

3.3 保卫部负责在禁火区域、重点防火部位及要害部位进行明火、易燃作业,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并对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3.4 有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应先经煤气防护站审查、指导、借给氧气呼吸面具,再由安技部审批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3.5 危险性较大的派出作业,由派出单位的领导和安全员审批并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4 审批手续

4.1 一般性的危险作业,由本单位的领导或安技员审批。

4.2 下列危险作业,由安技部或保卫部审批:

4.2.1多个单位协同进行的作业,及在强风、雪天、雨天等特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由安技环保部审批;

4.2.2重点防火区域的明火或易燃作业由保卫部审批;

4.2.3处理爆炸物品或爆破工程由保卫部审批;

4.2.4必须进行的带电作业由设备动力部审批,并报安技环保部备案.

4.2.5重大检修项目中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由安技环保部按程序审批.

4.3 派出工作中有危险性作业的,由派出单位审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由各单位协商或由派出单位上报安技部或保卫部审批。

4.4 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检修等作业,由组织施工、检修的单位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上报安技部或保卫部备案。

5 管理要求

5.1 凡准备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作业前应编制安全作业计划,制定好安全对策,指定安全负责人,并指派安全负责人按上述管理分工到有关部门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危险性较大或重大的工程及检修,主办责任单位应根据情况成立以单位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项目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工,负责编制项目网络计划,明确各子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做好预先危险性分析,并填报《检修(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汇总表》和《预先危险性分析表》,先由本单位领导审批后,将审批表、网络计划、安全保证体系和职责分工,报审批部门备案或审批。

5.2 各审批部门在审批《危险作业申请单》及预先危险性审批表前,应深入现场对审批内容进行检查核实。上述报表审批部门留存一份,并认真做好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

5.3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检修等项目实施中涉及多个单位的,应由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定项目总体及各子项目安全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并上报安技部或保卫部备案。各单位必须遵照会议(也可印发会议纪要)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做好各自分管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全局,保证整体作业安全。

5.4 甲单位派出人员到乙单位进行有较大危险性的作业,甲单位除了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还应通知乙单位安全部门共同配合,做好整体安全管理工作。

5.5 危险性作业实行应答确认制,在同一场所或同一台(套)设备设施上同时作业的人员,若各方相互看不清且一方的工作或行为可能危及另一方时,应在采取行动前,用明确的、规范的联络信号通知相关各方人员,待所有相关人员明确的答复安全无误,并对可视区域检查确认后,再次通知相关各方后方可采取行动。必要时应由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监护,负责人和监护人对作业过程安全负责,不得脱岗。需采取应答确认制的危险性作业,主办单位应在作业前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明确相关责任人、信号和措施。

5.6 项目主办责任单位在作业前,必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按《危险作业申请单》和《预先危险性分析表》的措施进行作业,指派专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项目负责人(现场指挥)必须指定现场各独立作业小组的安全负责(监护)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要认真监督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安全负责人在工作中不得脱离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5.7 危险作业完毕后,作业单位要认真清理现场,不留隐患,及时报告审批部门。作业单位(含作业小组)、主管部门、安全、公安等审批部门应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6 考核

对于未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规定的,追究组织者或单位领导责任。

7附件

附件一 危险作业申请单

附件二 预先危险性分析

附件三 检修(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汇总表

附件四 预先危险性分析表

附件一

危险作业申请单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作业地点

起止时间

作业简要内容:

防护措施:

作业人员姓名:

现场指挥

安全监护人

项目主管领导: 主管部门负责人: 审批部门负责人:

附件二

预先危险性分析

B.1 术语

B.1.1 危险因素:是指检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如:带电、可爆气体、高处作业等。

B.1.2 触发事件:是指危险因素转化为危险状态的条件,如:接近带电体、集聚可爆气体、高处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等。

B.1.3 原因事件:是指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如:触及带电体、在可爆气体环境下产生明火、高空失足等。

B.1.4 安全措施:是指防范事故发生的办法,也叫安全对策,如:停电验电、消除火种火源、系牢安全带等。

B.2 危险等级

1级:安全的。

2级:临界的,处于事故边缘,暂时还不会造成伤害,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级:破坏性的,会造成灾难性的事故,必须立即予以消除。

B.3 预先危险性分析表。

表中各要素的逻辑(因果)关系,如图1所示。

触发事件 原因事件

危险因素 危险状态 事故

图1

B.4 预先危险性分析方法

如:母排检修的预先危险性分析中各要素的因果关系图(见图2):母排未停电 人体

母排带电 人体接近母排 触电致死或致伤

进行检修 触及母排

图2

B.4.1 根据以往经验和技术条件,分析对象出现事故的可能类型。

B.4.2 调查危险源 即危险因素存在于哪个子系统或过程中。

B.4.3 识别转化条件 即研究危险因素转变为危险状态的触发条件和危险状态转变为事故(或灾害)的必要条件;并进一步研究防止办法,针对事故链中各要素逐项研究其消除办法或避免措施。首先,危险因素能否消除,如:能否停电;其次,触发事件能否避免,如:能否系安全带或避免可爆气体泄露、集聚;再次,原因事件能否排除,如:排除可爆气体环境的火种火源、高处作业时站稳等。最后,还要检验这些办法、措施的可行性、效果。

B.4.4 确定危险等级,排出先后顺序和重点,以便优先处理。

B.4.5 执行、落实防范措施、办法。

附件三

检修(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汇总表

单位 :

序号

项目

起 止 时 间

工作 地点

作业 人数

安全监护人

危险等级

安全措施

主管领导: 主管部门负责人: 安全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

附件四

预先危险性分析表

单位: 项目:

危险因素

触发事件

原因事件

事故情况

危险等级

安全措施

主管部门负责人: 安全部门负责人: 制表人: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03ffe0b33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f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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