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1.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主要政策有那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
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灵活就业并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7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3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3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税收优惠:持《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
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