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增项目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和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法规类别】人口计划管理水利工程
【发文字号】皖政秘[2018]102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06
【实施日期】2018.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增项目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和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皖政秘〔2018〕102号)
滁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增项目已列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和《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f9dd6e7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7c3f661.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