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索、拿、卡、要行为的处罚办法

发布时间:2016-04-06 10:25:2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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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索、拿、卡、要行为的处罚办法

为严禁员工索、拿、卡、要行为,增强员工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要求

全体员工应当忠实维护公司利益,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严禁下列行为:

(一)以困难作业、高温(或寒冷)补助等理由私自向客户、代理公司、外来司机等索取钱财;

(二)接受关联企业、潜在合作者以及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宴请、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或明知本人亲属收受了可能影响本人正确履行职务的礼金物品等好处而不退还;

(三)对客户或关联单位故意刁难,在履行职责时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授意、指使、强令他人违法乱纪,损坏公司形象;

(四)有其他向客户或关联单位索、拿、卡、要的行为。

二、处罚办法

(一)有索、拿、卡、要行为者,责令退还其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并视情节轻重作出但不限于以下处理决定:

1、通报批评,待岗7-1个月;

2、警告处分,待岗1-3个月,扣发10%的年终奖;

3、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扣发20%-30%的年终奖;

4、降职或免职,扣发全部年终奖;

5、解除劳动合同。对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党员有违反廉洁自律管理办法的行为,除按本办法进行处分外,还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二)处罚程序

1在人力资源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公司内部对员工违规行为提出的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XXXXXXXXX

2、有索、拿、卡、要行为者,一经发现,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其所在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实反馈调查结果,人力资源部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d43f6ed03d8ce2f016623b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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