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涉众型经济犯罪9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3-0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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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公布涉众型经济犯罪9个典型案例
1、东华经贸(集团)公司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间,东华经贸(集团)以其下属企业东华生态养殖发展养殖蚂蚁为名,承诺35%—60%不等的高额回报,通过在13个市(县、区)设立的分公司和代办处,面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近30亿元人民币,除用于偿还部分本金及高额利息近22亿元外,有近8亿元被用于挥霍性投资项目、广告宣传、企业庆典、赞助、偿还个人贷款、借给个人或单位使用等。基本作案手法为:先以高额回报诱使群众投资所谓的“养殖蚂蚁”,并由设在当地的分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一个指定的银行账户,投资者将投资款存入该指定账户后,与该分公司签订《蚂蚁购销合同代办授权委托书》,约定由该分公司代表投资者与东华养殖公司签订《蚂蚁购销合同书》及《奖励蚁种投养人补充协议》。该合同期限为一年,约定由东华养殖公司向投资者出售一定数量的蚁种,经养殖后东华公司于一年回收蚁干,并以奖金的形式付给养殖户35%至60%的利息。自投资者购买蚁种之日起,每37天为一个周期,由东华养殖公司向投资者返还十分之一的本金及利息,全年为10个周期。
2004年12月后,东华集团资金链断裂,陆续停止向养殖户返款付息,各地养殖户纷纷围堵各分公司索要本息,并到公安机关报案。2005年12月,市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终结。2006年5月,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该案起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2、“必得利”公司集资诈骗、非法经营案
. 2004年3月,某、某通过中介公司,在美国成立必得利财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必得利”公司),在设立办事处,并以现代新农业股份(下简称“现代新农业”)即将在海外上市为名,向公众非法出售现代新农业股票。2004年5月,必得利公司与王某任股东的唐宇药业股份签订协议,帮助其在海外上市,并代理注册境外控股公司及融资。6月,、二人通过中介公司,以王某等人名义在美国成立“王氏国际控股公司”(下简称“王氏公司”),并印制王氏公司股票1000,采用拨打等方式,以每股0.6美元的价格对外出售。7月至10月,、成立晔利投资咨询和炯利投资管理,并设立销售点,以销售1万股提成1.5万元的经营方式,对外销售王氏公司股票。9月,唐宇药业终止了与必得利公司的合作,但、二人通过私刻王氏公司印章并伪造王某签名等手段,继续制作王氏公司股票并对外销售。在销售王氏公司股票过程中,、等人故意隐瞒王氏公司、唐宇药业、必得利公司的真实状况,通过制作“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战略投资人说明书”等虚假宣传材料,夸大公司经营规模和业绩,并以投资周期短、回报率高和承诺回购等为诱饵,诱骗投资者上当。此外,、二人还诱骗部分投资人将原先购买的现代新农业股票转为王氏公司股票。截至案发,共骗取252人购买王氏公司股票430余万股,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其部分被、二人占有和挥霍。
2006年8月,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对该案被告人作出了判决。
3、飞镖科技发展涉嫌经济犯罪案
2004年5月,、、和等地公安机关侦破飞镖科技发展(以下简称“飞镖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经查,飞镖公司于1997年12月12日在市工商局注册成立,
. 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2000年至2004年间,该公司在省市、市、番禺市、市、市、市,省市、市、市,省市,市等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以“购机返租”的方式向群众销售飞镖机,即客户通过签订合同以每台3.6万元人民币(后提高到每台3.9万元)的价格,向群众销售飞镖机7400余台,涉案金额约2.6亿元人民币。基本作案手法:飞镖公司通过在各地设立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向广大群众承诺,投资者购买飞镖机后,返租给公司并由公司向酒吧等娱乐场所投放经营,每月可以获得1200元回报,4年期满后机器作废,投资者最终可得5.76万元,净赚1.86万元,年收益率达到11.92%。为达到蒙蔽客户的目的,飞镖公司每销售一台飞镖机都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市分公司投保。
2005年11月2日,省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成某等10名犯罪分子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4、“8•12”集资诈骗案
2006年8月,省市公安局侦破一起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的特大集资诈骗案。2005年11月以来,省幸福实业法人代表、总经理晋诚在传销失败并被工商部门查处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敛聚资金,指使手下以开设专卖店、发展股民入股、定期高额返还红利或提成等方式,骗取群众资金。截至2006年7月,幸福公司非法集资数额高达8000余万元,加盟店166个,受骗群众达2万余人,遍及全国5个省、1个直辖市及省11个省辖市。
5、巨额假保单诈骗案
. 2006年4月以来,省、等地相继发生利用假保单进行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以伪造的保险公司保单、发票及印章,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骗取“保险金”。其中,某合同诈骗案以及林某、某合同诈骗案的涉案金额高达83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