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31 11:42: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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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三、医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四、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五、医院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医院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本制度所称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业务。

六、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财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的前提下,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以及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七、医院财务报表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等会计信息的书面文件。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

(一)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二)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三)医院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以及有关附表。

本制度第五、六部分规定了医院会计报表的格式和编制说明,以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的内容。

(四)医院的财务报表分为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的财务报表称为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

(五)医院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它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六)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八、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九、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十、本制度自 X月X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三、净资产类


38 3101 累积盈余

39 3201 专用基金

40 3301 本期盈余


四、成本类

41 4101 生产成本

七、其它类

57 7101 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库存现金。

二、医院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现金收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按照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按照存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从零余额账户中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三)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照借出金额,借记”其它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它应收款”科目。

(四)因其它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医院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它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它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它收入”科目。

有外币现金的医院,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照”银行存款”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存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医院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在”其它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医院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核算,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收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医疗收入”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库存现金”、”应付账款”、”医疗成本”、”科教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医院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费财务用。

(一)以外币购入药品、设备等,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固定资产”、”药品”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二)发生外币兑换业务时,如为购入外币,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购入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的外币账户,按照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的人民币账户,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等科目;如为卖出外币,按照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的人民币账户,按照卖出当日的汇率将卖出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的外币账户,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等科目。

(三)会计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或借记”财务费用”科目。

五、医院应当按开户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医院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款项。

10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医院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尚未动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

(二)购买医疗设备、药品等支用额度时,借记”固定资产”、”药品”、”医疗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中的注销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医院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

医院依据下年初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中的恢复额度,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下年度医院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支用的零余额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1004 其它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各种其它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本票或汇票的收款单位等设置明细账。

三、外埠存款,是指医院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医院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药品”、”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指医院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医院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医院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药品”、”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当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银行汇票存款,是指医院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医院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医院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药品”、”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信用卡存款,是指医院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医院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医院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医院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七、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医院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医院向银行交纳保证金,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药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

八、医院应加强对其它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按上述规定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持有的其它货币资金。

11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医院年终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设置”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

年度终了,医院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财政直接支付上年未支付的预算指标数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

年度终了,医院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中的注销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医院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

医院依据下年初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中的恢复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下年度医院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1111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住院病人收取的医疗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在院病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应收住院病人医疗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科目。

(二)住院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医疗费时,如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大于其预交金额,应按病人补付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病人预交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贷记本科目;如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小于其预交金额,应按病人预交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退还给病人的差额,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结转住院病人自负部分以外的应收医疗款或结转病人结算欠费,按应收病人医疗款总额中扣除病人自负部分以外的金额或病人结算欠费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结算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1112 应收医疗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医疗保险机构等收取的医疗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医疗保险机构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医疗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结算门诊病人医疗款时,发生门诊病人欠费的,按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科目。门诊病人发生的医疗款中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科目。

(二)结转出院病人自负部分以外的应收医疗款或结转出院病人结算欠费,按应收病人医疗款总额中扣除病人自负部分以外的金额或病人结算欠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

(三)收回应收医疗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医院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医疗款进行全面检查,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已转销的应收医疗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收回的应收医疗款。

1115 其它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以外的其它各项应收、暂付款项,包括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利润等。

二、本科目应按其它应收款的项目分类以及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它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时,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它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所分派的利润,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持有的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已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应于确认利息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它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利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应收取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三)发生的其它各种应收、暂付款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医院,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销。财会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经过本科目核算。

四、医院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它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它应收款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其它应收款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已转销的其它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其它应收款。

1116 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对应收医疗款和其它应收款提取的坏账准备。

二、医院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

三、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医院根据应收款项的性质等自行确定,能够采用的方法有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医院应当以适当方式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并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医院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医院以往的经验、债务人或债务单位的还款能力,以及其它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

四、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本科目贷方余额(或+本科目

借方余额)五、坏账准备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冲减坏账准备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医疗款”、”其它应收款”科目。

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后期间又收回,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其它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医疗款”、”其它应收款”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1121 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预付给商品供应单位或者服务提供单位的款项。

医院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等预付的工程价款、备料款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预付工程款”、”其它预付款”及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预付工程款

按合同规定向施工企业预付工程进度款时,按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预付工程款),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建拨款”等科目。

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医院应承付的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预付工程款余额,贷记本科目(预付工程款),按其差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等科目。

(二)其它预付款

因采购药品、物资、设备等而预付款项时,按照实际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其它预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药品、物资、设备等时,按照应计入购入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药品”、”库存物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基建工程——设备投资”等科目,按预付的款项,贷记本科目(其它预付款),按退回或补付的款项,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医院对其预付账款,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并不符合预付款项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先将其转入其它应收款,然后再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将预付账款账面余额转入其它应收款时,借记”其它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预付的款项。

1201 药 品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存放在药库、药房的药品。

二、本科目应设置”药库”、”药房”两个一级明细科目,并按西药、中成药、中草药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药品管理部门应按品名、规格分别设置数量金额明细账。药品仓库应按每一种药品设置收、发、存数量明细账和卡。

三、药品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医院药品在取得时,应当以其成本入账,具体如下:

1.医院购入的药品,其成本按照药品进价(含增值税额,下同)确定。外购药品验收入库,按药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药库),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应付账款”等科目。

2.自行加工或委托加工完成的药品,其成本包括加工领用药品的成本、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合理方法分配的与药品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和其它成本(指除领用药品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加工完药品入库所发生的其它支出)。自行加工或委托加工完成的药品验收入库,按所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药库),贷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3.接受捐赠的药品,其成本比照同类药品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确定。接受捐赠的药品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药库),贷记”其它收入”科目。

(二)医院药品在发出时,应当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药品的实际成本,具体如下:

1.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按照领取药品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药房),贷记本科目(药库)。药房卖出药品结转药品销售成本时,按卖出药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医疗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药房)。

2.医院在开展医疗活动中内部领用药品,按照领用药品的成本,借记”医疗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药库)。

自行加工或委托加工发出药品,按照发出药品的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药库)。

对外捐赠或用于免费救治发出药品,按照发出药品的成本,借记”其它费用”、”公益性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药库)。

四、医院的各种药品,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现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的药品,按照药品成本,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并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药品,按照同类药品的市场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它收入”科目。

(二)盘亏、变质、毁损的药品,按其实际成本,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按照药品成本扣除能够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其它费用”科目,按照能够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它应收款”等科目,按照药品实际成本,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所储存药品的实际成本。

1203 库存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它材料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库存物资的类别,如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和其它材料等设置一级明细科目,其中对于高值耗材,还应当设置专门的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物资管理部门应当在明细账下,按品名、规格设置数量金额明细账,仓库应设置实物收、发、存数量明细账和卡。

三、库存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库存物资在取得时,应当以其成本入账,具体如下:

1.外购的卫生材料,其成本按照采购价格(含增值税额,下同)确定。外购的其它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其成本包括采购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它可归属于物资采购成本的费用。

外购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

经过基本建设项目购入的可直接使用的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应当于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工器具采购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工程——设备投资——工具及器具”科目。

2.自行加工完成或委托加工收回的低值易耗品或材料,按照加工前发出物资成本、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合理方法分配的与物资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和其它成本(指除加工前发出物资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物资达到当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它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

3.接受捐赠的低值易耗品或材料,其成本比照同类物资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确定。接受捐赠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其它收入”等科目。

(二)库存物资在发出时,应当根据不同类别物资的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或者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内部领用或加工发出低值易耗品或材料,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医疗成本”、”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对外出售卫生材料,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医疗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3.对外捐赠或用于免费救治发出低值易耗品或材料,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其它费用”、”公益性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按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变价收入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医疗成本”等科目。

四、医院的各种库存物资,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变质、毁损等物资,应当按照库存物资的实际成本,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并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库存物资,按比照同类物资的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它收入”科目。

(二)盘亏、变质、毁损的库存物资,按照库存物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按照库存物资账面余额扣除能够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其它费用”科目,按照能够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它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库存物资的账面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库存物资的实际成本。

1205 委托加工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药品、卫生材料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委托加工物资的类别和受托加工单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了。

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给外单位加工的药品、卫生材料等,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药品——药库”、”库存物资”科目。

(二)医院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委托加工完成的药品、卫生材料等验收入库,按加工前发出物资的成本、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合理方法分配的与物资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和其它成本(指除加工前发出物资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物资达到当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它支出),借记”药品——药库”、”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加工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1301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等。

二、医院的待摊费用应当按照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医院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费用。

三、待摊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二)按照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当按照摊销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或者协议或评估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具体如下:

1.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协议或评估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它收入”科目或借记”其它费用”科目。

3.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协议或评估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照累计摊销额,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它收入”科目或借记”其它费用”科目。

以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协议或评估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它收入”科目。

4.以库存物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协议或评估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投出库存物资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物资”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它收入”科目或借记”其它费用”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非追加(或收回)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保持不变。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时,按照宣告分派的利润中属于医院应享有的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收益,借记”其它应收款”科目,贷记”其它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利润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它应收款”科目。

(三)处理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所处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已宣告分派的利润,贷记”其它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其它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国债等债权性质的投资。

二、本科目应按债权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还应设置”成本”、”应收利息”两个明细科目。

三、长期债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长期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如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权投资,借记本科目(应收利息),贷记”其它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如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权投资,借记”其它应收款”科目,贷记”其它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长期债权投资或到期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债券初始投资成本和已计未收利息金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应收利息)或”其它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它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持有的长期债权投资的价值。

1501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是指医院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 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医院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以及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三、医院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出租、出借或作为担保的固定资产,应设置辅助簿进行登记。

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另设辅助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四、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不经过基本建设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成本。

1.外购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在建工程——设备安装”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发生安装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设备安装”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设备安装”科目。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原价后的净额确定。

将固定资产转入改、扩建时,应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按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原价,贷记本科目。在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支出,按其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在改、扩建过程中收到的变价收入,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改、扩建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比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设备安装”科目[需要安装],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它收入”科目。

(二)经过基本建设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基本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成本。

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对于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按建筑工程成本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借记本科目,按建筑工程成本,贷记”基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建筑工程——××工程”科目,按该项工程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贷记”基建工程——待摊投资”科目;对于交付使用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需安装设备,按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借记本科目,按设备采购成本,贷记”基建工程——设备投资——在安装设备”科目,按设备的安装工程成本,贷记”基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工程——××工程”科目,按该设备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贷记”基建工程——待摊投资”科目;对于交付使用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不需安装设备,按设备采购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工程——设备投资——不需安装设备”科目;对于交付使用的直接购入的现成房屋,按取得现成房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工程——其它投资”科目。

(三)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提取的折旧金额,借记”医疗成本”、”科教支出”、”其它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四)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能够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或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其它后续支出,如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修理费等,应当计入当期费用,借记”医疗成本”、”科教支出”、”其它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医院固定资产在处理(包括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等)时,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所处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协议或评估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它收入”科目或借记”其它费用”科目。

3.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按照发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发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其它费用”科目。

五、医院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入账,并确认为当期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先扣除能够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将净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一)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它收入”科目。

(二)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按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积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能够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其它费用”科目,按照能够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它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1502 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所对应固定资产的类别及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医院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医院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医院一般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当提取的折旧总额,其中应当提取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

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采用与自有应折旧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四、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为加工药品及卫生材料所使用固定资产,按应计提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为提供医疗服务所使用固定资产,按应计提的金额,借记”医疗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专门用于科研、教学活动的固定资产,按应计提的金额,借记”科教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按应计提的折旧额,借记”其它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应计提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于具有多种用途、混合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2.固定资产处理或盘亏时,按照所处理或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有关科目,按已提取的折旧,借记本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1511 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以非基建项目资金进行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等发生的实际支出。

医院取得的不需安装固定资产,经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等一级明细科目,并按照具体工程项目和安装设备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建筑工程”明细科目核算医院为建造、改建、扩建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

(三)”设备安装”明细科目核算医院购置的待安装设备的成本以及进行设备安装所发生的实际支出。

三、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医院应承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按预付工程款余额,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医院为在建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

(二)将固定资产转入改、扩建时,应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按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在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支出,按其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在改、扩建过程中收到的变价收入,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改、扩建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

(三)购入或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借记本科目(设备安装),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发生安装费用,借记本科目(设备安装),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设备安装)。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完工的以非基建资金进行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

1512 基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所发生的实际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它投资”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明细科目核算医院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本明细科目应设置”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并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明细核算。

(二)”设备投资”明细科目核算医院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开展医疗活动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本明细科目应设置”在安装设备”、”不需安装设备”和”工具及器具”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单项工程和设备、工具、器具的类别、品名、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摊投资”明细科目核算医院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分摊计入有关工程成本和在安装设备成本的各项间接费用支出。本明细科目应按待摊费用支出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本明细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工程管理费,指经批准单独设置基建项目管理机构的医院所发生的基本建设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工器具使用费、印花税及与工程有关的其它管理性质的支出。

2.征地费,指经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等,不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3.可行性研究费,包括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等。

4.临时设施费,指按照规定拨付给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包干费。

5.筹资费,指医院借入的基建投资借款在建设期内发生的借款利息。

6.合同公证费及工程监理费,指支付的合同公证费及工程监理费。

7.其它,指除上述各种待摊投资以外的其它应分摊计入工程项目成本的费用支出,如相关税费、供电贴费、商业网点费等。

(四)”其它投资”明细科目核算医院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购置现成房屋和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医院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本明细科目核算。本明细科目应按其它投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基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根据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医院应承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按预付工程款余额,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建拨款”等科目。

(二)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购入需安装设备、不需安装设备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时,按构成设备及工器具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设备投资——在安装设备、不需安装设备、工具及器具),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建拨款”等科目。

(三)医院基建工程发生的有关待摊间接费用,先在本科目”待摊投资”明细科目中予以归集;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合理的分配方法,摊入相关工程成本和在安装设备成本。

1.发生的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相关税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投资),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建拨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2.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报经批准后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待摊投资),贷记本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3.基建工程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根据应计利息,分别情况处理:属于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基建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待摊投资),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属于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4.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应按一定的分配方法分配待摊投资,待摊投资的分配对象是房屋建筑物等建筑工程和需要安装设备。待摊投资的分配方法,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按实际分配率分配。适用于建设工期较短、整个项目的所有单项工程一次竣工的建设项目。

实际分配率=待摊投资明细科目余额÷(建筑工程明细科目余额+安装工程明细科目余额+在安装设备明细科目余额)×100%

(2)按概算分配率分配。适用于建设工期长、单项工程分期分批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

概算分配率=(概算中各待摊投资项目的合计数-其中可直接分配部分)÷(概算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合计)×100%

(3)某项固定资产应分配的待摊投资=该项固定资产的建筑工程成本或该项固定资产(需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和安装成本合计×分配率

(四)医院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购入现成房屋、无形资产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其它投资),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建拨款”等科目。

(五)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对于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按建筑工程成本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建筑工程成本,贷记本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建筑工程——××工程),按该项工程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贷记本科目(待摊投资);对于交付使用的需安装设备,按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设备采购成本,贷记本科目(设备投资——在安装设备),按设备的安装工程成本,贷记本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工程——××工程),按该设备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贷记本科目(待摊投资);对于交付使用的不需安装设备,按设备采购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设备投资——不需安装设备);对于交付使用的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按工器具采购成本,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设备投资——工具及器具);对于交付使用的直接购入的现成房屋、无形资产,按取得现成房屋、无形资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其它投资)。

四、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医院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基建工程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

1521 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及其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处理资产价值”、”处理净收入”以及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出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处理资产价值),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相关税金,按照实际发生额,借记本科目(处理净收入),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所收回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理净收入);应当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它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理净收入)。

(四)出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清理后,借记本科目(处理净收入),贷记”应缴款项”等科目;同时,借记”其它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理资产价值)。

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

1601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为开展医疗活动、出租给她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且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类别和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1.以非基建项目资金购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它支出。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发生的相关税费确定。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它收入”科目。

3.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借记”科教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由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无形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工程——其它投资”科目。

(二)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按照各期摊销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 。

(三)经批准出售无形资产,按照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所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收到的出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贷记”应缴款项”等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其它费用”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账务处理参见”1401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已入账无形资产的账面原价。

1602 累计摊销

一、本科目核算对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所对应无形资产的类别及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累计摊销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月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处理无形资产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其它费用”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本科目,按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

1701 长期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医院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医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

18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

三、医院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财产物资,应当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年度终了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盘盈的药品及库存物资,按比照同类药品、物资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借记”药品”、”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盘亏、变质、毁损的药品及库存物资,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记”药品”、”库存物资”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比照同类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按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积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二)上述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在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处理时,作如下账务处理:

盘盈的药品、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它收入”科目。

盘亏、变质、毁损的药品、库存物资以及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成本或账面价值扣除能够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其它费用”科目,按照能够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它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实际成本或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年度终了报经批准处理后,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

二、负债类

2101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向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按照实际借得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发生短期借款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2201 应缴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按规定应缴入国库或应上缴行政主管部门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应缴款项类别设置明细账。

三、应缴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出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清理后,按照清理收入(包括保险理赔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理净收入”科目,贷记”应缴款项”等科目。

(二)经批准出售无形资产,按照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所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收到的出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贷记”应缴款项”等科目;

(三)按规定计算确定或实际取得的其它应缴款项,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上缴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医院的应缴未缴款项。年终缴清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2301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因购买材料物资、固定资产和接受服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医院为在建工程和基建工程项目与施工企业结算发生的应付工程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付工程款”、”其它应付账款”以及债权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应付工程款

医院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医院应承付的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预付工程款余额,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应付工程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实际支付应付工程款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本科目(应付工程款),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二)其它应付账款

发生应付账款时,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其它应付账款)。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其它应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确实无法支付或由其它单位承担的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其它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2302 预收医疗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预收住院病人的预交金和社会保险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付款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住院病人预交金或社会保险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按实际预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住院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医疗费时,按病人预交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贷记”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按病人补付或退还给病人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发生出院病人结算欠费时,按病人预交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其欠费,借记”应收医疗款”科目,按其补交数,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应付的医药费金额,贷记”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

(三)医院与社会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时,按社会保险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借记本科目,按社会保险机构应付医院的医疗保险金,贷记”应收医疗款”科目,按社会保险机构补付或医院退还给社会保险机构的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向住院病人和社会保险机构预收但尚未结算的款项。

2304 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险金等。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它个人收入”、”应付社会保险金”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明细科目,核算医院应付未付的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职工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明细科目,核算医院所在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单位自己出台的津贴补贴。

”应付其它个人收入”明细科目,核算医院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以外的其它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应付社会保险金”明细科目,核算医院按规定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计算分配应付的职工薪酬,借记”医疗成本”[从事医疗活动人员(包括从事药品采购、管理、销售人员)发生]、”生产成本”[从事药品和卫生材料加工人员发生]、”管理费用”[行政管理和后勤人员发生]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采用国库直接支付方式支付职工薪酬的,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代发工资银行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表,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采用国库授权支付方式支付职工薪酬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采用银行存款等其它方式支付职工薪酬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如代垫的房租、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它应收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2305 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按照有关国家税法规定应当交纳或代扣代缴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医院应缴纳的印花税不需要预提应缴税费,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应交的税费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义务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税费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出售不动产应交的税费]、”其它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发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发生其它纳税义务的,按照应交纳的税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交纳的税费。

2308 其它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应付、暂收其它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付和暂收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它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的各项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其它应付款项。

2401 预提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按照规定预先提取的已经发生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提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规定预提短期借款利息等时,按照预提的金额,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际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

2501 预计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对因或有事项所产生的现时义务而确认的负债。

二、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经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如医院由医疗纠纷所引起的未决诉讼等。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应当将其确认为负债,以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予以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予以反映:

(一)该义务是医院承担的现时义务;

(二)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含有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资源流出医院;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预计负债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预计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举例如下:

(一)确认预计负债时,按照应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际偿付负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转回预计负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已预计尚未支付的债务。

2601 代管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接受委托代为管理收支,与医院自身业务无关的各类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代管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收到代管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各类代管款项尚未动用的余额。

2701 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向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基建借款”、”其它借款”两个一级明细科目,并按贷款单位和具体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借入长期借款时,按照实际借入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为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根据应计利息,分别情况处理:属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工程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其它的长期借款利息属于筹建期间的,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正常业务期间的,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归还长期借款本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

2702 长期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发生的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应付款项,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长期应付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长期应付款时,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长期应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各种长期应付款。

三、净资产类

3101 累积盈余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历年收入减去费用后的滚存盈余。

二、累积盈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会计期末,将本期盈余转入累积盈余时,如”本期盈余”科目为贷方余额,借记”本期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本期盈余”科目为借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

(二)医院按规定向主管部门上交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注销结余额度等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科目。

(三)存在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的,借记或贷记”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历年滚存的盈余。

3201 专用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按规定设置、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如留本基金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基金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专用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各项留本基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留本基金)。

(二)按规定提取其它基金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使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按规定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净资产的金额。

3301 本期盈余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当期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

二、本期盈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会计期末,应将各收入、费用类科目的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期盈余。按照各收入类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借记”财政补助收入”、”基建拨款”、”财政调剂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科教收入”、”其它业务收入”、”其它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各费用类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成本”、”科教支出”、”其它业务支出”、”公益性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它费用”科目。

(二)经过上述结转后,还应将本期盈余的期末余额结转入累积盈余。如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累积盈余”科目;如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借记”累积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应无余额。

四、成本类

4101 生产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自制药品、卫生材料等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

二、本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如药品品种、材料类别等)设置明细科目,归集自制药品、卫生材料等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费用。生产多种药品、卫生材料发生的间接费用,单独设置明细科目予以归集,会计期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和方法,分配计入有关药品、卫生材料的成本。

三、生产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各项直接生产费用,借记本科目(××药品、材料),贷记”药品”、”库存物资”、”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发生间接生产费用时,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期末按照受益对象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分配时,借记本科目(××药品、材料),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一般能够按生产工人工资、生产工人工时、机器工时、耗用材料的数量或成本、直接费用(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或药品、材料产量等进行分配。医院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选择分配方法。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已经生产完成并验收入库的药品、卫生材料,按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药品——药库”、”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加工完成的各种药品、材料的成本。

五、收入类

5101 财政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拨入的财政性补助经费。

医院收到的拨付统筹使用的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或资金额度等,不在本科目核算,经过”财政调剂收入”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经常性补助”、”科研补助”、”教学补助”、”其它专项补助”等一级明细科目,并可在各专项补助一级明细科目下按具体的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拨时,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应在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确认财政补助收入;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应在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确认财政补助收入。

其它方式下拨的财政补助,应在实际取得财政拨款时确认财政补助收入。

四、财政补助收入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医院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借记”药品”、”库存物资”、”在建工程”、”医疗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度终了,医院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医院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度终了,医院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其它方式下,实际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将本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

五、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102 基建拨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收到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基本建设拨款。

医院收到的拨付统筹使用的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或资金额度等,不在本科目核算,经过”财政调剂收入”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基建拨款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拨时,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应在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确认收入;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应在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确认收入。

其它方式下拨的基建拨款,应在实际取得拨款时确认收入。

四、基建拨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借记”基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度终了,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其它方式下,实际收到基建拨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将本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

五、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103 财政调剂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收到的拨付统筹使用的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或资金额度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财政调剂收入的种类和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调剂收入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拨时,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应在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确认财政调剂收入;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应在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确认财政调剂收入。

其它方式下拨的财政调剂收入,应在实际取得财政拨款时确认财政调剂收入。

四、财政调剂收入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医院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借记 ”在建工程”、”医疗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度终了,医院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医院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度终了,医院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其它方式下,实际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将本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

五、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104 上级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从主管部门、上级单位、主办单位等取得的补助收入。

二、本科目应按”科研补助”、”教学补助”和”其它补助”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上级补助收入应当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予以确认。

四、上级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

五、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1 医疗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活动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药品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两个一级明细科目,并在一级明细科目下按挂号、床位、诊察、检查、药品、治疗、手术、化验、护理和其它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对于药品收入,还应设置”西药”、”中成药”、”中草药”等三级明细科目。

三、医疗收入应当在已提供医疗服务(包括已发出药品)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已提供医疗服务并预计很可能收到医疗款项时,按照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计算的金额确认入账。

四、医疗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实现医疗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或应当收取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

五、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2 科教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因承担科研、教学任务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财政调剂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外的科研、教学经费收入。

二、本科目应设置”科研收入”、”教学收入”两个一级明细科目,并可在一级明细科目下按具体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科教收入应当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予以确认。

四、科教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各项科研、教学经费时,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

五、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301 其它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实现或取得的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等非主要业务收入。

医院后勤部门(如食堂)提供服务对外取得收入的,所取得的收入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它业务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医院对外投资实现的投资净损益,应单设”投资收益”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三、其它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后勤服务收入等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收入,按每期租金金额,借记”其它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投资收益

1.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1)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时,按照宣告分派的利润中属于医院应享有的部分,借记”其它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2)处理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所处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已宣告分派的利润,贷记”其它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2.长期债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1)持有的长期债券投资,应在债券持有期间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如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如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投资,借记”其它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2)出售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债券成本和已计未收利息金额,贷记”长期债权投资——成本、应收利息”科目或”其它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四)会计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1 其它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除财政补助收入、基建拨款、财政调剂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科教收入、其它业务收入以外的其它收入,如财产物资盘盈、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它收入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它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盘盈的药品、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在经批准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接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捐赠(留本基金除外),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接受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捐赠,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按实际支付的相关费用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三)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按照经批准核销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六、费用类

6101 医疗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发生的各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耗用的药品及材料的成本、计提的医疗用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和医疗用无形资产的摊销额等。

医院采购药品、卫生材料发生的相关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等,直接计入本科目。

二、本科目应设置”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药品费”、”材料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其它公用经费”等一级明细科目,并可按照具体的费用类别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医疗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开展医疗活动中,内部领用或销售发出的药品、材料等,按药品、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药品——药库”、”库存物资”科目。

开展医疗活动中发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待摊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102 科教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从事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医院利用科研、教学经费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

二、本科目应设置”科研支出”、”教学支出”等一级明细科目,并按具体的费用类别和项目设置二级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科教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科研、教学专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折旧、摊销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

开展科研、教学活动中发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201 其它业务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教学、科研之外的其它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如救护车折旧及维修费,培训支出,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等。

医院后勤部门提供服务对外取得收入的,为取得收入所发生的相关支出能够独立辨认计算的,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其它业务支出的种类设计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它业务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为救护车、出租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二)发生的其它各项应计入其它业务支出的支出,按实际支出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会计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301 公益性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从事社会公共事故抢救、自然灾害抢救、其它免费救治等社会公益性救助业务所发生的支出。

二、本科目应按照公益性救助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益性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各种公益性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药品”等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401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行政管理和后勤部门为组织、管理业务活动及提供后勤服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发生的公务经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以及应由医院总体负担的开办费摊销、坏账损失、预计负债损失、工会经费、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

后勤部门发生的能直接计入医疗成本、科教支出、其它业务支出、生产成本等的费用,不在本科目核算,在相关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管理费用的种类和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各种管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待摊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坏账准备”、”预计负债”、”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402 财务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为筹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计入当期费用的借款利息(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为购建固定资产取得的专门借款,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借款利息应予资本化,不在本科目核算;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财务费用的种类和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务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汇兑收益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501 其它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本期发生的,无法归属到上述医疗成本、科教支出、其它业务支出、公益性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中的费用,包括财产物资盘亏、毁损损失,捐赠支出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它费用种类和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它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盘亏、变质、毁损的财产物资,按照实际成本或账面价值扣除能够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能够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它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实际成本或账面价值,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二)发生捐赠等其它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七、其它类

7101 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年度结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盈余的事项。

二、医院年度结账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盈余的事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经过本科目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盈余,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二)经上述调整后,应同时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累积盈余”科目。如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累积盈余”科目;如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借记”累积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医院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盈余的事项,应当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

第四部分 预算信息的提供

一、为了加强预算管理,真实、准确地提供有关预算收支执行及结余情况的信息,医院应当采用适当的方法,按照与预算相一致的口径和基础对预算收支、结余情况进行记录,并编制预算收支表(格式见第五部分会医03表)。

二、医院应当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记录预算执行信息,据以编制预算收支表:

(一)方法一:设置预算会计科目

本方法下,医院应当设置如下预算会计科目,按照与预算相一致的基础和口径,与财务会计科目平行登记。

1.预算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编号 名称


58 8101 预算收入

59 8102 预算支出

60 8103 本期结余

61 8201 累计结余


2.预算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8101 预算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本期取得的各项预算收入。

与财务会计各类收入相比,预算收入不包括接受实物捐赠、固定资产盘盈等不引起预算资金实际增加的项目。

二、本科目应按照预算收入类别设置”财政拨款(含基建拨款,下同)”、”财政调剂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科教收入”、”其它业务收入”、”其它收入”等一级明细科目。其中,”财政调剂收入”明细科目核算医院收到的拨付统筹使用的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或资金额度等。

”财政拨款”、”财政调剂收入”一级明细科目下应设置”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两个二级明细科目;二级明细科目下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同时在”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下按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其中,对于基建拨款或调价收入,还应在”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下单设”基建项目”三级明细科目,在”基建项目”三级明细科目下按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与预算相一致的基础和口径进行记录。

确认财政拨款收入时,借记”本期结余——本期财政拨款结余(基本支出结余、项目支出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确认财政调剂收入时,借记”本期结余——本期财政拨款结余(基本支出结余、项目支出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调剂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确认其它预算收入时,借记”本期结余——本期其它资金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科教收入、其它业务收入、其它收入)。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本期各项预算收入的累计数。本科目期末余额不结转下期。

8102 预算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本期发生的各项预算支出。

与财务会计各类费用相比,预算支出包括基本建设等资本性支出,但不包括不构成本期预算资金实际支出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对外捐赠实物支出、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处理固定资产价值损失、由未决诉讼引起的预计负债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减少待摊费用、增加预提费用等项目。

二、本科目应按预算支出分类设置”财政拨款支出”、”其它基本支出”、”其它项目支出”、”其它支出”等一级明细科目。其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科目核算医院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财政调剂收入发生的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一级明细科目下应设置”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两个二级明细科目;二级明细科目下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与”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同时在”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下按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其中,对于基本建设支出,还应在”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下单设”基本建设支出”三级明细科目,在”基本建设支出”三级明细科目下按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本科目应按照与预算相一致的基础和口径进行记录。

确认财政拨款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贷记”本期结余——本期财政拨款结余(基本支出结余、项目支出结余)”科目。 确认其它预算支出时,借记本科目(其它基本支出、其它项目支出、其它支出),贷记”本期结余——本期其它资金结余”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本期各项预算支出的累计数。本科目期末余额不结转下期。

8103 本期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本期取得的各项预算收入扣减各项预算支出后的结余数额。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 ”本期财政拨款结余”、”本期其它资金结余”等一级明细科目。

在”本期财政拨款结余”一级明细科目下应当设置”基本支出结余”、”项目支出结余”两个二级明细科目;二级明细科目下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同时在”项目支出结余”明细科目下按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其中,对于基本建设结余,还应在”项目支出结余”二级明细科目下单设”基建拨款结余”三级明细科目,在”基建拨款结余”三级明细科目下按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与预算相一致的基础进行记录。

确认财政拨款收入时,借记本科目(本期财政拨款结余——基本支出结余、项目支出结余),贷记”预算收入——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科目;确认财政调剂收入时,借记本科目(本期财政拨款结余——基本支出结余、项目支出结余),贷记”预算收入——财政调剂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科目;确认其它预算收入时,借记本科目(本期其它资金结余),贷记”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科教收入、其它业务收入、其它收入”科目。

确认财政拨款支出时,借记”预算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财政拨款结余——基本支出结余、项目支出结余)。 确认其它预算支出时,借记”预算支出——其它基本支出、其它项目支出、其它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其它资金结余)。

会计期末,将本期结余结转入累计结余时,借记或贷记”累计结余——财政拨款累计结余、其它资金累计结余”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本期财政拨款结余、本期其它资金结余)。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本期预算收入超出预算支出的结余数;贷方余额为本期预算支出超出预算收入的负结余数。本科目期末结转后应无余额。

8201 累计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历年滚存的预算结余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拨款累计结余”、”其它资金累计结余”等一级明细科目。

在”财政拨款累计结余”一级明细科目下应当设置”基本支出结余”、”项目支出结余”两个二级明细科目。二级明细科目下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设置二级明细账,同时在”项目支出结余”明细科目下按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其中,对于基本建设累计结余,还应在”项目支出结余”二级明细科目下单设”基建拨款结余”三级明细科目,在”基建拨款结余”三级明细科目下按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与预算相一致的基础进行记录。

会计期末,将本期结余结转入累计结余时,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财政拨款累计结余、其它资金累计结余),贷记或借记”本期结余——本期财政拨款结余、本期其它资金结余”科目。

医院按规定向主管部门上交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注销结余额度等时,按实际上交或注销的额度金额,贷记本科目(冲减本科目贷方金额)。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历年滚存的预算结余资金数额。本科目期末余额结转下期。

(二)方法二:设置备查簿

本方法下,医院应当参照方法一中的预算科目体系设置相应的备查簿,按照与预算相一致的基础和口径,在备查簿中登记有关预算收支、结余信息。

三、本制度鼓励医院采用方法一对预算收支、结余情况进行记录,并编制预算收支表。


会计报表附注

医院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以下内容:


(一) 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

(二) 单位整体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的说明;

(三) 重要会计政策(如折旧政策)的说明;

(四) 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六)财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七)计提坏账准备情况的说明;

(八)或有事项情况的说明;

(九)本期财务口径收入、费用和盈余与预算口径收入、支出和结余的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

(十)本期预算批复数及其调整数与预算实际执行数之间的差异及产生的原因,以及本期预算执行进度的简要说明。

(十一)以前年度盈余调整情况;

(十二)有助于理解和分析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957ded38562caaedd3383c4bb4cf7ec4bfeb664.html

《医院会计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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