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
(2007年4月5日)不详 不详 |
法规名称: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办资源[2005]179号]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水利部 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建设节水型社会,重点是建立三大体系:一是建立以水权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这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二是建立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三是建立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节水工程和技术体系。《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为《评价指标体系》)围绕三大体系而构建,力图系统、全面、科学地反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进展。通过评价工作,及时掌握试点建设的进程,分析、总结试点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对试点建设的指导,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指标体系》包括综合性指标、节水管理、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生态指标共五类32项主要评价指标,具体内容见表1。评价单位可从中选择适合本地区的指标,也可视情况增补其它评价指标。 表1 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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