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湾区起步区(横沥岛尖)房屋征收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明珠湾区起步区(横沥岛尖)房屋征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BJJZCGGZ-NS2017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明珠湾区起步区(横沥岛尖)房屋征收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3051.191814万元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共设三个子包。具体子包划分、规模以及发包价见如下:
特别说明:(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总价及综合单价限价为无效投标。
(2)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注:本项目分三个子包,同一投标人对以上三个子包分别独立参加报名及投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3个子包的投标(可采用同一套项目班子),但不可以兼中,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①开评标顺序将按子包一、二、三的顺序进行。某投标人在评审时被推荐为某子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视为自动放弃后续评审子包的第一中标人(中标)资格,但仍参与后续子包的评审;若该投标人在后续评审的某个子包(或多个子包)排名第一,则由该子包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②如果出现某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则仅在该子包内从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排名从前至后的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子包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依次上升替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子包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子包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在其他子包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子包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影响其他子包中标人的确定;
③若某子包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任何原因导致该子包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子包中标人的确定。
④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子包内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⑤合同最终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价且不超过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安排资金(本项目费用包括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要的直接和间接的一切费用,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南沙区财政局核定为准)。
七、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属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详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备注:请各投标人凭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原件核对)
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③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原件核对)
④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原件核对)
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
6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4)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16日起至2017年9月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2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5日上午9:00-9:30)
4、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21楼
5、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9月5日上午9:30
6、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21楼
7、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采购人联系人:梁工
电话:131******** 电话:020-********
传真:020-******** 传真:020-********
联系地址:广州越秀小北路65号21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
邮编:510050 邮编:511466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说明:
注: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要求或商务要求,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一、★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4月-6月)内的纳税和社保相关材料复印件)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属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详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本项目共设三个子包。具体子包划分、规模以及发包价如下:
特别说明:(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总价及综合单价限价为无效投。
注:本项目分三个子包,同一投标人对以上三个子包分别独立参加报名及投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3个子包的投标(可采用同一套项目班子),但不可以兼中,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①开评标顺序将按子包一、二、三的顺序进行。某投标人在评审时被推荐为某子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视为自动放弃后续评审子包的第一中标人(中标)资格,但仍参与后续子包的评审;若该投标人在后续评审的某个子包(或多个子包)排名第一,则由该子包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②如果出现某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则仅在该子包内从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排名从前至后的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子包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依次上升替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子包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子包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在其他子包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子包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影响其他子包中标人的确定;
③若某子包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任何原因导致该子包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子包中标人的确定。
④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子包内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⑤合同最终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价且不超过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安排资金(本项目费用包括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要的直接和间接的一切费用,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南沙区财政局核定为准)。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项目概述: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一个子包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共确定3家中标供应商。
2、工作内容:
中标人负责按照采购人的委托开展征收摸底调查、动迁及拆除工作,完善各项协议手续至项目结案工作完成。配合评估机构对房屋开展价格评估工作,并进行征收摸查,掌握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回迁等所有征收数据。协助临迁户寻找临迁房源、征收人对被征收户临迁费的定期发放和被征收户的资料整理;办理补偿协议书的签订(与采购人签订)。该地块建设项目确定后,完成补偿安置工作。
(1)中标人实施工作内容如下:
1)、动迁工作: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资料、户籍资料、现场青苗附着物清点拍照等);
按南沙区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开展谈判工作;
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的签订;
完善合同资料并归档。
2)、拆卸工作:
包人工、包机械、包运输、包交通、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完成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拆卸工作;
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余泥排放证等一切拆卸施工手续;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或构筑物拆卸至建筑物室外地面,整个场地大体平整,拆卸后现场清理干净,并须经甲方现场验收;
拆除的建筑废料允许原所有权人取走,未取走的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运输到指定地点。
3)、其他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2)工作要求:
1)、动迁工作:以被征收方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为目标和衡量标准;
2)、拆卸工作:完成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拆卸并清理干净现场。
3、计费标准:
按2010建筑定额执行。
4、其它要求:
(1)中标人必须清楚: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服务的产生,委托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采购人对本项目服务的需要数量。
(2)中标人应当配合委托人,完成其他与委托业务相关的工作。
(3)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征收安置工作的重点、要点分析及相对应的解决方法、措施。
(4)投标人必须保证按期完成拆迁安置工作的措施。
(5)投标人必须提供做好被征收户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避免不出现被征收人非法越级上访的办法措施。
★(6)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服务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在内,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提供承诺书)
(7)协议执行期内,投标人须保证安排子包一、子包二有七组以上人员和子包三有二组以上人员负责该项目相关的协调工作(每组不得少于2人)及房屋清点丈量登记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8)中标人在协议执行期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安排人员协调。
(9)协议执行期内车辆保障、车辆违章,发生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出现人员伤亡或财务损失的,均由中标人依法负全责并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偿。
(10)中标人在协议执行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部门查处核实,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协议,委托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协议服务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2)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3)签订服务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委托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
4)服务质量不合格的;
5)在协议期限内累计2次以上故意不配合委托人工作的;
6)拒绝接受委托人、采购人跟踪核查的;
7)与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存在恶意串通的。
(8)中标人需提供小车(含油费、路桥费等费用)用于配合采购人的房屋征收工作,在房屋征收期间采购人可无偿使用该车辆,并在房屋征收完毕后归还中标人。(具体数量为义沙村2辆,分别为传祺GS8、GS4;长沙村2辆,分别为传祺GS8、GS4;大元村1辆,传祺GS4)。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年限:服务期限从房屋征收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全部房屋征收完成止。
2、地点:南沙区义沙村、长沙村、大元村
3、付款方式:
(一)委托人按中标人工作进度支付费用。
(二)支付时间及费用:委托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组织人员进场,原则上,按进度支付动迁劳务费,每半年结算一次,若任务提前完成,则提前结算。
4、结算要求
(一)结算按委托协议约定,经采购人确认签证为依据进行结算。
(二)征收项目完工后十五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备齐结算资料向采购人办理结算;采购人应在征收结案后十天内清付余款。特殊情况的应报采购人认可后予以结算。
(三)中标人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及被征收人置换房屋的价值并经采购人确认的,可认定为己完成的工作量。
5、征收工作完成日期与验收
(一)交地时间: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发出委托征收安置授权书起 120天内(暂定)完成征收安置服务工作。15天考核一次,工作进度超过总工期的50%的,动迁工作应相对完成超过50%;若不能按期完成任务,按同期未完成任务的比例乘以合同金额,向采购人支付1%违约金。
(二)交地后由中标人整理相关资料,提请采购人组织结算。
(三)各征收地块的移交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场地移交签认书,并相互确认盖章。
(四)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做好房源资金核销、办理接撤管等手续。
拆迁项目定位图:暂无(各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
拆迁项目中部分建(构)筑物照片:暂无(各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2.2 “监管部门”是指: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5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7 “投标保证金”是指:按照采购项目总预算一定比例的,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缴纳的金额,用于规避采购人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可能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风险。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服务” 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
3.2“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
3.4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5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按各子包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包含招标代理费及评标专家费),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例如:某服务招标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
(2000-1000)万元×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3.2 +2.25+2.5=9.45万元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招标文件的答疑
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6.2预期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6.3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潜在投标人应于受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若24小时之内没书面回复则认为已有效传达。因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立即以电邮的形式回传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澄清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6.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若24小时之内没书面回复则认为已有效传达。因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投标人在收到修改文件后应立即以电邮的形式回传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澄清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4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距离开标时间不足15天时,如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书面同意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监管机关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备选方案
11.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2. 联合体投标
1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3.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4.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4.3 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
14.4 对照招标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服务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投标人在阐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投标人在投标中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15. 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金额:子包一:¥50000.00元(人民币万元整)
子包二:¥50000.00元(人民币万元整)
子包三:¥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15.3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及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提交。
15.4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17: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105 0165 5300 0000 0040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岳支行
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BJJZCGGZ-NS2017001子包 投标保证金”字样, 以便查询。
15.5以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必须符合《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详见www.gdgpo.gov.cn)的要求。
15.6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5.7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5.8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5.9 请投标人按《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样本,采购代理机构将据此退还投标保证金
15.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依法处理:
1) 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放弃中标。
3)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5) 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6)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16. 投标的截止期和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的截止时点见投标邀请函,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2 投标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3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陆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内装投标文件纸质一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件要求光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和副本 伍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唱标信封一份,单独封装。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7.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和唱标信封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字样。电子光盘与正本密封在一起。
18.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8.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9.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19.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0. 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0.3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1.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由7名单数组成,由2名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5名专家组成。
21.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步审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报价评分。
21.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评标办法、步骤及标准”。
22. 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2.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2.3凡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如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单独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2.4投标人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2.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2)采购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盖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的;
(3)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书的;
(4)采购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5)采购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非实质性响应指标5个以上(含5个),有重大偏离的;
(6)投标人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
(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9)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采购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10)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
(11)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
(12)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条款的。
22.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3.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 投标的评价
24.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5. 授标
25.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排名前1名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2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果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家数超过3家时,将进入下一阶段详细审查(服务及商务打分),按综合得分高至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少于三家投标申请人为招标失败。
25.2本项目分三个子包,同一投标人对以上三个子包分别独立参加报名及投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3个子包的投标(可采用同一套项目班子),但不可以兼中,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25.3开评标顺序将按子包一、二、三的顺序进行。某投标人在评审时被推荐为某子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视为自动放弃后续评审子包的第一中标人(中标)资格,但仍参与后续子包的评审;若该投标人在后续评审的某个子包(或多个子包)排名第一,则由该子包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5.4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5.5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6.2本项目分三个子包,如果出现某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则仅在该子包内从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排名从前至后的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子包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依次上升替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子包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子包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在其他子包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子包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影响其他子包中标人的确定;
26.3若某子包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任何原因导致该子包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子包中标人的确定。
六、质疑和投诉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8. 合同的订立
28.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通过的申报方案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或方案承诺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关备案。
29. 合同的履行
29.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9.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8.2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0.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1、评标方法
(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报价的比较与评价。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3)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报价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报价分。
32、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和详细评审:
(一) 初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审查表”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初步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二)综合比较与评价
1、技术评价: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技术评分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技术打分表;
2、商务评价: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商务评分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商务打分表;
3、价格评价:评分标准(公式):投标人价格得分=×价格分值
评标基准价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中的最低投标总价。
3.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3.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3.1.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1.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1.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3.1.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4、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总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报价得分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报价综合评价的计算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商务得分高者服务得分高者。评委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1名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2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果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家数超过3家时,将进入下一阶段详细审查,按综合得分高至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分三个子包,某投标人在评审时被推荐为某子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视为自动放弃后续评审子包的第一中标人(中标)资格,但仍参与后续子包的评审;若该投标人在后续评审的某个子包(或多个子包)排名第一,则由该子包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十、废标处理
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一、定标
34.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将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情形的。
35. 本项目分三个子包,如果出现某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则仅在该子包内从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排名从前至后的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子包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依次上升替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子包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子包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在其他子包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子包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影响其他子包中标人的确定;
36.若某子包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任何原因导致该子包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子包中标人的确定。
37.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采购结果确认函》送采购人。同 时通知评委会推荐的中标人在二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的原件(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送采购人核对与该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依法确认中标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无效投标处理。核对发现有不一致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视为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由监督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
38.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上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初步审查表
注:
1.评审时评委对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符合”标记为“○”,“不符合”标记为“×”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 ,出现一个“×”为“不通过”。
技术评分表(40分)
备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评分为零分。
(2)仅对已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小数点保留至0.1;
(3)技术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余下的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商务评分表(40分)
备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评分为零分。
(2)仅对已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小数点保留至0.1;
(3)同类项目是指2013年1月1日至今房屋征收项目。
(4)商务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余下的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价 格 评 分 表
(20分)
1、以下合同为参考版本,最终以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版本为准。
2、框架协议: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个月内,各个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分别签订。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中标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二、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三、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 付款方式(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一)委托人按中标人工作进度支付费用。
(二)支付时间及费用:委托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组织人员进场,原则上,按进度支付动迁劳务费,每月结算一次,若任务提前完成,则提前结算。
六、 结算要求
(一)结算按委托协议约定,经采购人确认签证为依据进行结算。
(二)征收项目完工后十五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备齐结算资料向采购人办理结算;采购人应在征收结案后十天内清付余款。特殊情况的应报采购人认可后予以结算。
(三)中标人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及被征收人置换房屋的价值并经采购人确认的,可认定为己完成的工作量。
七、 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 保密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1)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乙方的财产。如果乙方有要求,甲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乙方。
九、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拒绝接受任务安排,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次作为罚款;
2) 中标人未按任务要求完成服务内容,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次作为罚款,至项目完成验收合格为止,如遇实际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需征采购人同意方可顺延工期(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除外)。
3)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一十、 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十一、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一十二、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一十三、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一十四、 合同生效:
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投标文件须编页码,且页码必须连续)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投标文件目录
一、 自查表
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 唱标信封另单独封装,按以下顺序装订:
2.1 投标函
2.2投标报价一览表
2.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 投标保证金交付凭证复印件
2.5 退保证金说明
一、 自查表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子包号:
注:投标人须按“技术评分表”及“商务评分表”的内容,或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附上的内容进行填写。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3 ★号条款自查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子包号:
注:1.本表列出招标文件中所有★号条款的内容,请投标人自行填写。
2.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投标函
致: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明珠湾区起步区(横沥岛尖)房屋征收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子包号: ), (投标人名称、地址) 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 (被投标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 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 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招标采购单位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9.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投标人地址)
备注: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2.电话: 传真: 邮编: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地址:
日期: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投标人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 ) 的招投标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说 明】1.此表除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外,另封装一份于唱标小信封中。
2.此表内投标报价为最终价,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3.后附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明细表
备注: 1、此表乃报价总表之各分项报价明细表。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明细表》至少须包含本表所列项目内容。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表中所涉项目,但所列项目必须能反映投标价格的具体构成。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价及综合单价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总报价包含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要的直接和间接等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在此表中少报或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隐含在投标总标价中,招标人无须再向投标人支付投标总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此表乃报价总表之各分项报价明细表。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明细表》至少须包含本表所列项目内容。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表中所涉项目,但所列项目必须能反映投标价格的具体构成。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价及综合单价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总报价包含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要的直接和间接等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在此表中少报或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隐含在投标总标价中,招标人无须再向投标人支付投标总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8546652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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