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零售企业国际化与商业模式创新作者:王慧来源:《商业经济研究》2017年第22期
内容摘要:“一带一路”倡议为零售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国际化发展机遇。本文对零售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非股权方式和股权方式进行了研究,着重阐述了非股权进入方式的品牌建设与保护问题和股权进入方式的知识共享与转移机制建设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一带一路”五通发展促进消费趋同背景下,零售企业要适应消费者主权时代的挑战,在国际化发展过程中结合目标市场国消费者特征,探索并提前布局线上线下相互融合、能够全方位连接消费者的全渠道零售模式。
关键词:一带一路 品牌建设与保护 知识共享与转移 全渠道零售
零售企业所提供的零售服务,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归属于十二类服务中的“销售服务”,因此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成为零售企业国际化问题的指导性文件。《服务贸易总协定》将服务贸易定义为“自一成员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提供服务”、“在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即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是国际服务贸易的四种具体方式。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世贸组织框架下的开放发展,对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我国向外资全面开放零售市场以来,大量国际零售企业已经进入我国市场,在我国境内有大量商业存在。因此我国零售企业早已面临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市场国内化的严峻竞争,走国际化发展道路成为我国零售企业的必然选择和必须探索与研究的问题。
“一带一路”倡议的机遇
2013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重要演讲,首次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2013年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演讲,首次提出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旨在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837057d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b733783.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