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沪动物及动物产品启用二维码检查标签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动卫监[2009]第3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发布日期】2009.02.24
【实施日期】2009.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沪动物及动物产品启用二维码检查标签的通知
(沪动卫监[2009]第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进沪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防疫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有效保存市境公路道口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以下简称“道口动检站”)的检查信息,进一步开展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经与供沪产地省市的动物防疫监管部门研究,决定自2009年3月1日零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外来动物及动物产品单位“二维码”监管系统。原临时IC卡(绿色)停止使用;正式IC卡(兰色)则归入企业诚信体系管理,将根据该供沪单位信誉程度,给予快速通关等礼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与具体安排
(一)2009年2月22日零时至26日零时为过渡期
1、自2月22日零时起,全市道口动检站停止发放IC卡(正式IC卡停止写入检查信息)、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8144c6a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02247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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