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办公电脑使用与保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7-11 05:19: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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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办公电脑使用规范及注意事项

1.爱护设备、规范操作、小心使用,注意清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做好责任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部门电脑由各部门经理做好责任人落实工作。

3、注意预防病毒和木马等黑客程序破坏系统、影响网络运行,对病毒库要经常升级和更新。不轻易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光盘、U盘等设备里的文件,不轻易接收或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不轻易打开不明链接,不登录色情、暴力和反动网站。

4、打开非本机的文件(如软盘、光盘、U盘、MP3、邮件附件和下载软件等)之前,应先用杀毒软件进行扫描。

5、少用或不用BTP2P软件,以免被人攻击和感染病毒,节约网络带宽。每天最好都要对自己的电脑优化一下,这样保证自己的电脑速度的提高,而且大大的减少电脑出问题的概率。

6.为了个人电脑的安全,电脑密码设置是提倡的,但电脑密码每个人必须牢记。同时每个人必须养成数据备份,减少不必要损失。

7.办公室电脑为公司工作服务,严格禁止任何人、任何时间利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聊天等。

8.在升级一些软件和系统之前,因事先在网络上查找一些升级的信息,这样可以在某些情况升级以后,避免造成系统不能使用和一些软件硬件不兼容这种情况。(必须经常在网络浏览有关这方面的信息,该升级的升级,该打补丁的打补丁,确保电脑时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工作)。

9、若要下载安装其他应用软件时,请先与管理员联系,避免在下载时被攻击和感染病毒。(一般情况不允许私自下载软件)。

10、打印机使用注意事项:

重新装纸前,请先将纸取出请勿在打印时移动控制杆或强制拉出打印纸。请使用正规的打印纸张进行打印。出现异常情况时,请勿私自拆卸,并立即通知技术人员处理。

11、提请各位员工特别注意,不要把有用的文件和程序存放在我的文档我的公文包桌面,最好在D盘或E盘上新建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一个好记且易区别的文件名,用来存放自己的文件。否则,在对电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升级和重装时,将不会逐个进行备份,容易造成的文件或程序丢失。

12、网络与共享的操作步骤:

(1)建立一个文件夹,把将要共享的文件复制进这个文件夹,在这个文件夹上右击(即单击右键),选择共享。如果想使被共享的文件只允许本机用户进行修改,而在其他电脑上只允许看而不许改的话,在单击确定之前,请选择访问权限。(若此文件是暂时共享的话应该把共享取消,按上操作去掉共享勾即可,这样是为了保证安全性)

(2)要使用其他电脑上被共享的文件,右击网上邻居”→单击:搜索计算机”→输入对方计算机名回车,也可双击网上邻居,在其中找到共享文件的电脑。(用完共享电脑里的资料后,应及时关闭,减少网络堵塞)

13、办公电脑的计算机名和IP地址等网络配置信息由网络中心统一分配,请不要随意更改,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14、在下班后每人必须把电脑电源关闭,确保安全。

房管家ERP中介管理软件使用注意事项:

1、新员工初始密码均为8888,账号分配到手之后应尽快修改密码并做好保密工作。

2、需使用笔记本在公共场所登录房管家ERP的员工,应提前申请,做好终端认证。

3、对离职员工店长应及时做好账号删除工作,防止保密信息外泄。

4、离开电脑,须退出房管家ERP,系统默认退出时间是20分钟

5、公司所有公告、新闻动态在房管家ERP的新闻公告栏公布,个人通知

6、房管家ERP中的内部论坛、业务问答为员工娱乐、学习、交流的工将通过企业邮箱发送,请所有同仁注意查看,恕不另行通知。具,禁止发布一切黄色、低俗、反动言论。

7、房源录入质量、数量,跟进质量、数量以店长/组长规定为准,在此不做统一规定。

8、成交客户须尽快做好合同登记、收款登记工作,个人业绩及业绩分配可在合同财务中查看,若对业绩分配有疑问请在当月30日之前与店长/组长联系。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局办公室负责本局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股(室)、处不得擅自在劳动局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二、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专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各股(室)、处接劳动专网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三、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四、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五、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六、各股(室)、处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县国家保密局报告。

七、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八、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公司处理。

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处理涉密资料,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三、凡涉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移动存储设备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四、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移动存储设备带出公司,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公司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保管。

五、使用电子文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文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

六、各局属单位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杀毒。并指定专人定期对其部门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以加强防护措施。

七、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公司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公司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八、专用于存储财务、劳动、纪检、劳动监察、仲裁等资料和内部文件的计算机由专人使用,并设置密码,禁止访问互联网及及其他外部网络系统。

九、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介质可用光盘、硬盘等方式,要妥善保存。

十、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要将有关资料、档案、软件移交有关人员,调离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管理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册除、异地转移存储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二、各涉密单位应将本单位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上。

三、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局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四、由信息中心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五、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一、利用计算机网络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二、在网上对外发布信息,实行保密审批制度,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

三、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批由发布信息的局公司保密组指定一至二名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对保密工作业务和本单位保密范围熟悉的党、团员负责初审,其保密组织负责人终审。

四、上网发布信息实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信息采集人、保密审查人、终审人以及信息上网时间。

五、严禁国家绝密、机密、秘密信息上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

六、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原则上不允许在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上处理和对外公布,确需对外公布的,由单位主管领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批。

七、更改原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也应进行保密审批和登记。

八、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九、对违反规定擅自上网发布信息,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保密制度

一、局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股(室)、处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局办公室登记造册。

二、各股(室)、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三、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局财政专网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局长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

四、非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涉密相混用,严禁将私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带入本局财政专网内使用。

五、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六、涉密笔记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县国家保密局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县国家保密局统一销毁,各股(室)、处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七、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公司处理。

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一、本规定所称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是指不用来存储、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储存介质。它包括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

二、 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禁止以任何形式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三、 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向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四、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的保密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68dafec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8eb9f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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