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7月1日新职称聘任方案教代会

发布时间:2015-09-02 11:18:5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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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七中职称及岗位评聘实施方案

根据《奇台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实施意见》和《奇台县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七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人员比例结构,进行设岗和聘用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七中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按岗聘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聘用人员。

2、在聘任工作中坚持择优聘任,优先一线教师,充分考虑拟聘任教师的工作岗位是否与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相配,工作业绩是否优异,工作量是否符合要求。

3、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各岗位等级数量,实施教师岗位聘任工作。

三、步骤

1、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2、根据上级部门核定的岗位数量和本单位的教师职称聘任方案实施教师岗位聘任工作。

3、对学校拟聘任的教师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人事部门审拟认定。

四、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职称聘任领导小组(群众3),负责进行教师职称聘任工作,聘任采用量化评定的方法。

5、具体聘任方法:

(一)、基本条件:受聘人员必须有与授聘岗位相对应的职称资质。

(二)、实施办法:按照 准入条件;工作类别及资质评定时间;履岗能力;工作量;工作绩效;科研能力;考勤和支教等7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价。

1准入条件。

1)、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计10,专科学历计8,中专学历计6分;(2)、中高职称取得,工资兑现5年及5年以上的,可参与高级五级的评定;中高职称取得,工资兑现3年及3年以上的,可参与高级六级的评定;(3)、小高职称取得工资兑现5年及5年以上的,可参与中级八级的评定;小高职称取得,工资兑现3年及3年以上的,可参与中级九级的评定;

4)、中一职称取得,工资兑现3年及3年以上的,可参与中级八级的评定;中一职称取得,工资兑现2年及2年以上的,可参与中级九级的评定;

2、教师资质和工作类别

1)、 教师资质计8分,小学须有小学资格证书,初中须有初中资格证书,无证书者不加分。

2)、专业技术工作类别:按照本人在学校实际从事的工作性质,将工作分为二线:一线为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线为从事于教学密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年段算起,一线教师每一年加5分,二线教师每一年加4分。按近三年算起。

3、履岗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履岗能力计分。普通教职工每年1分;担任教研组长工作每年另加1分,担任班主任工作、中层领导职务每年另加2分,担任学校校级领导职务每年另加2.5分。有多岗的就高不就低。按近三年算起。

4、工作量:按照工作量标准,一线满工作量者每年计8分,超课时也按8计分,不满工作量者按“8/标准课时*实际课时=实际得分”公式计算得分。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条件》规定的工作量核算。二线满工作量者计6分。按近三年算起。

5、工作绩效

1)、 按照近三年专业技术年终考核等次,分档累积计分,每得一次优计0.5分。

2)、工龄每年计1分。

(3)评审和兑现高级、中级(晋七、晋十)职称,按聘任上一级职称的年限。一年加一分。其他晋级的岗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按取得任职资格起始时间计算,一年加1分。

(4)评审和兑现高级、中级(晋七、晋十)岗位职称的科研能力,按聘任上一级职称的年限内的所有证书都认可,其他晋级的按近三年获取各类科研成果

(5)获得县级素质工程的优秀教学骨干、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校长、名师工作室的领衔人加1分;获得州级级加2分;获得区级加3分;获得国家级加4分。任职年限内只加一次。

6、科研能力。近三年获取各类科研成果【有国家级、区级、州级、县级及学校(学校研究通过的)下发文件为主】,每人申报五项中最高一项成果,并出示相关证明。

1)、论文按国家级:每项4分,省级3分,州级2分,县级1分;

2)、讲课赛:按国家级每项4分,省级3分,州级2.5分,县级2分【一等2分、其他1.5分】;

3)、课题研究:按国家级每项6分,省级4分,州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课题须有解题证书,论文必须是获奖的或正规刊物刊登发表的。出示的成果必须是教育和专业科研部门认可的成果。

4)、县级达标课:达二级标级加2分、达一级标级1.5加分。

5)、校级课(示范课、公开课、献课、汇报课):承担学校课改课达标的加2分,课改课加1.5分,非课改课加1分。

7、考勤和支教

1)、 县域内支教者分加1分,县域外支教者加2分,支教期间获得区级优秀支教工作者称号的可优先推荐。(只享受1次)

2)、考勤当年为主):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旷到一天3分。事假累计半个月,病事假累计45天以上者,取消年终评优选好,超过三个月者,年终不予考核。

3)、教师在评选同等条件下,教学业绩(教研室组织的专业内赛事)和考勤作为主要参考依据积极承担工作任务者优先、校龄长的优先、满三十年教龄的优先、参加课题研究者和校本课程开发者优先

4)、凡教育教学方面违纪违规的被学校通报处理的扣3分;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理的扣5分,严重违纪违规(经学校校委会认定的)一票否决。

附则:

1、依据文件规定,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和岗位管理工作(岗位晋级)按近三年考核为依据计算赋分。

2、凡未参加年度考核或在规定年限(3年)考核有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一律不予推荐评审。

3、凡在学历、奖励、科研和论文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员,一经发现,在规定年限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或晋级

4凡经学校核实教师出现教育教学事故和师德师风等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的,经学校校委会认定并处理的一票否决。

5、根据工作性质,按一定比例分类进行考核。每年考核一次,核算、公示并存档。

本方案于201571 经学校教代会讨论表决通过,从 201571开始执行。

20157 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45283f6caaedd3382c4d36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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