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直接登记)
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2014年4月
说明
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制定章程,应包括此章程示范文本涉及的全部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作适当的补充和细化。
三、【】内的文字为制定要求,(内的文字为可选择项。四、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制定或修改章程,应当自表决通过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核准。
五、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参照本示范文本制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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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五月桃社区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上海市五月桃社区服务中心(筹)>>>>
【名称应当以已核准的名称为准。】
第二条本单位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