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职能

发布时间:2011-10-28 16:16:3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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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学校》篇

历史化学院 历史学 2007 1053407011 李文斌

摘要: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是其思想的精华所在,以往学者研究多关注于《原君》和《原臣》两篇,对《学校》篇投入研究较少。黄宗羲在此篇中继承了传统“清议”的民主精神,又创造性地将学校作为一个议政的国家机关。本文试从时代背景、理论渊源、建构模式和对我们今天的民主建设的启示及其局限性等几方面加以论述。

关键词:黄宗羲 学校 议政

时代背景

黄宗羲开篇即云:“学校,所以养士也”。自隋创立科举,学校就成为一个重要的培养士人的机构。然而在明代,虽然统治者高度重视学校的设立,大兴社学,但此时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设立学校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提高百姓的文化水平,而是通过教育向学生灌输封建思想,稳定统治,培养具有“宦官宫妾”之心的忠实奴才。朱元璋曾命令民间子弟“读御制大诰者赴京,礼部较其所诵多寡次第给赏,又令兼读律令”。他用这种方法去鼓励民间诵习明朝的律令、《大诰》,以使百姓安分守己。明代中后期,学校培养出的士人只是把入仕看成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当时学风泛滥,不务实用,应试者往往读书非常之少,作文多是模仿他人。参加科举人数不断增加,而招生的名额有限,录取率不断降低,进入仕途的难度加大,以致科场舞弊盛行,“而其所谓学校者,科举嚣争,富贵熏心”。然而大多数士人还是与仕途无缘,又别无他长,造成了生存困境,毒害了明代的学校不仅没能达到必使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的目的,反而“究竟养士一事亦失之矣”

理论渊源

我们在研究黄宗羲的《学校》时,不能把他的思想同传统理论割裂开来,两者存在一定的继承关系。《左传》中有《子产不毁乡校》一文,这里所谓的乡校,既是地方的教育机构,又是百姓议论政治得失的地方。虽然带有原始的民主制痕迹,但用于托古改制还是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士人受儒家传统思想影响,向来有“从道不从君”的意识。既然官办学校多以应付科举考试为目的,教学内容空洞,教学形式呆板,许多有识之士为弥补这一缺陷,故建立书院以弘扬圣教。书院在宋始兴,明中后期繁荣发展。虽然书院与地方官学教授的内容相似,但其主持者往往有较大的自主性,鼓励学生们的自由的思想。“清议”是一些秉持公正的士人针对政治得失而发表言论,讥弹朝廷,议论国是的一种方式。它是士人们积极参与政治,争取言论自由的一种表现。士人清议传统源远流长,“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避其贬议。宋诸生伏阙捶鼓,请起李纲所以还有一些书院议论国事,号召知识分子关心国家命运,如东林书院,提出事事关心,但这又使书院卷入了政治斗争的风波之中,遭到明政府的禁毁。黄宗羲对明政府的这种专制行径可谓恨之入骨,“有所非也,则朝廷必以为是而荣之;有所是也,则朝廷必以为非而辱之。伪学之禁,书院之毁,必欲以朝廷之权与之争胜,使他感到必须限制君主的权力。由于其父是东林党人,所以黄宗羲熟悉东林书院的清议模式,对他建构理想中的学校有很大的启发。

黄宗羲关于议政组织模式的思想来源于自宋朝形成的“乡约”。乡约”始于于北宋时期,它是在反对王安石倡导的保甲制的基础之上而形成的一种以伦理教化为主要目的的民间基层组织形式。吕大均兄弟大力倡导的《吕氏乡约》被认为是我国最早的“乡约”。在当时情况下,吕氏兄弟身体力行,蓝田民风乃至关中风俗为之一变,达到了“化民成俗”的作用。正德十五年时,任巡抚、右佥都御史的王守仁颁布了《南赣乡约》, 乡约是对同约之民之间的相互劝诫的一种自愿、自治的基层管理形式,内容涉及同约之民生活的诸方面此“乡约”一改以往由民众自发参与的形式,它成了依靠朝廷权力推动民众参与的地方性组织形式。到吕坤的《乡甲约》在全国推行以后,保甲与乡约有机结合,才使其在全国全面推行成为可能。“乡约”发展到万历年间,开始推请乡士大夫为约正。他们成了帝王的专门宣读圣谕的臣属了。黄宗羲借鉴了乡约公推主持人的做法和其组织形式,在此基础上又有较大突破。“乡约”主要是针对下层民众自身,而学校议政则针对的是上层统治者。“乡约”发展到万历年间,变成了皇权的附庸,从而丧失了村民自治的意义。而学校的作用则是保持社会舆论对皇权的监督。

建构模式

黄宗羲所设计的学校“养士为学校之一事,而另一个重要职能就是“公其非是于学校,学校最重要的是作为一个议政机关。他不赞成“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天子荣之,则群趋以为是;天子辱之,则群擿以为非的做法,而是要达到“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必须有制度上的保障。学校分为中央太学和地方学校两大类。中央太学设祭酒一人主持,推择当世大儒”由其地位与宰相相当或高于宰相。地方学校又府、州、县学以及小学。黄宗羲设想在地方普及学校,让更多的人接受教育,“凡在城在野寺观庵堂,大者改为书院,经师领之,小者改为小学,蒙师领之,以分处诸生受业。其寺产即隶于学,以赡诸生之贫者,把道观寺院改为学校,用寺产来办教育,这一点无疑具有进步意义地方学校设“郡县公议,请名儒主之”原来历代的太学负责人和教师多是由中小官员出任,明朝则规定:“祭酒一人,从四品;司业一人,正六品,其属,绳想厅,监垂一人,正八品;博士厅,五经博士五人,从八品,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助教十五人,从八品,学正十人,正九品;学录七人,从九品,典簿厅,典簿一人,从八品,典籍厅,典籍一人,从九品。”现在太学中教师的地位被拔高,自然增加了话语权,地方上也是如此。上自天子,下至地方官吏都必须定时来上课,违者罚之,都就弟子之列,执弟子之礼。黄宗羲想通过行师生之礼来约束君主及地方官员,以便能共公开议政。他主张,在京师,每月朔日太学讲学,“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在地方,每月朔望学官讲学,对“郡县官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与众”

太学中的生源有一部分是皇亲国戚及大臣之子,“天子之子年十五则与大臣之子就学于太学但大部分是地方报送上去的,“州县学每岁以弟子员之学成者,列其才能德艺以上之,不限名数,缺人则止。太学受而考之”。这样天子之子和大臣之子和普通百姓家的学生能够接触,了解更过的民间疾苦,“使知民之情伪。黄宗羲希望以此能培养出开明的统治者,以使学校的议政功能得以实现。

启示及局限

黄宗羲在《学校》这篇文章中继承了传统清议的士人民主精神,而且有所突破,设计出一个合法的专门的议政机构——学校。这里的学校不仅有教育的功能,还有监督政治得失,参与议政的政治功能,这对于今天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很大的启发。但黄宗羲并不主张推翻君主专制制度,而是寄希望于开明君主的出现,希望以脆弱的师生之礼来约束君主。但只要存在君主专制制度,不管皇帝是否“开明”,都不会“公其是非于学校”,而是根据他个人的喜恶。君主专制制度实现这种议政的最大障碍,不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就缺少了前提条件,根本无法实施。徐复观说:“在专制之下,不可能容许知识分子有独立的人格,不可能容许知识分子有自由的学术活动,不可能让学术作自由的发展。”这一观点对于我们重新审视黄氏的学校议政思想的局限性,有启示意义。并且“学校一旦真地变成了议政场所,就有可能使学术丧失独立性、纯洁性,极容易坠入为政治而政治的地步,学术沦为政治的附庸”。到那时,学术的政治化会越来越强,士人也会陷入政治漩涡之中,更不用提用学术来指导政治了。黄宗羲没能跳出这个怪圈,他的设想只能是幻想。

参考文献

1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学校》。

2《明史》卷七十三《职官志》二

3李维武.徐复观文集(第五卷),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 2002

4孙卫华:试论《学校》对清议和乡约的继承与转化,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2f8e25c312b3169a451a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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