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
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保障产妇、婴儿的生命安全,确保生产过程突发事件的急救处理,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特成立院内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妇产科专家、主任医师)
副组长:(业务院长、主任医师)
(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妇产科付主任、副主任医师)
(医务科科长)
成 员:(妇产科专家、主治医师)
(外科专家、副主任医师)
(内科专家、主治医师)
(麻醉专家、主治医师)
(妇产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二、工作职责
1、产科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应急准备工作,随叫随到。
2、重危孕产妇每次抢救工作值班医生必须及时向医院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领导汇报,便于协调组织技术人员参加抢救工作。
3、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做好抢救程序的实施和协助工作。
4、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2a4de72ec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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