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派刷天下
上海张静实业有限公司
2014年1月
甲方:上海张静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梅家浜路1500弄三湘财富广场广场39号
电话:021-********
乙方:
地址:
电话:
—、总则
为了保证银行卡收单商户拓展工作合法、公正、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 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 建立合作关系,就收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采取协议方式,合作推广拉卡拉银行卡收单业务。双方约定按照本协议内容分 享利润、承担损失及商业风险。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为乙方发展的商户提供 POS终端、终端耗材、银行卡受理、资金清算及相关服 务并向乙方开放、提供业务交易情况的明细。
2、 甲方授权乙方在 一般类,餐娱类,民生类 行业开展银行卡收单特约商户
的(以下简称商户)发展、签约并协助甲方完成相关风险调查等工作。
3、 甲方负责乙方商户入网审核、密钥下装及资金清算等核心业务并为商户提供专业化服务 培训工作。
4、 甲乙双方原则上按照商户手续费收入分配比例承担银行卡受理风险。对于由乙方过失引 起的风险则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优先从乙方收益分润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5、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户签约所需的拉卡拉《特约商户银联卡受理协议书》 、《特约商户 受理境外银行卡业务合作协议书》等相关协议范本及受理手续费扣率标准。
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完成商户银行卡交易的调单、退单、银行卡风险调查及实地核查 等工作。
7、 甲方应按照《收单管理办法》及《银联卡争议处理实施细则》处理相关差错交易,对于 外卡的处理方式遵循相关卡组织规则,甲方应尽可能保全双方利益。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手续费分润,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支付延误的,甲方不承 担相应责任
9、 因乙方或乙方签约的商户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从收单分润扣收相应金额。
10、 甲方由于风险原因关闭商户交易,应及时通知乙方。
11、 甲方发现乙方发展的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冻结该商户结算资金,乃至立即停 止该商户POS攵单服务,如乙方知晓并参与下列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涉嫌套码、移机、虚假申请等,以及有调单失败风险等违规情况;
※涉嫌参与洗钱、套现、赌博、侧录等违法犯罪活动;
※无理由拒绝受理持卡人或商户使用甲方 POS进行交易;
※故意诋毁或损害甲方声誉;
※甲方认定的其它风险事件或违规行为;
12、甲方若终止与乙方合作,其授权乙方开展的业务自动终止,同时终止收单收益分润,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后续工作。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在甲方授权行业开展商户拓展等相关业务,对自身发展的商户负有风险管理义务 并承担相应的受理风险。
2、 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同意,不可私自转给其他第三方及不得私自使用“拉卡拉的品牌及 形象”从事其他产品的推广及应用,如有违反,甲方将追偿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乙方应确保商户入网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如因乙方提交的商户入网资料不真实、不 准确造成任何业务风险,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4、 乙方在开展业务时需遵守甲方制定的《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5、 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向甲方获取手续费分润。
6、 双方合同期限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并同意甲方在乙方 的手续费分润内扣除。
7、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需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 30000元(¥ 叁万元整) 作为保证金,以保证其经营的合规性和控制业务风险,在乙方开发商户达到 300户以上或协 议终止时(乙方无违规情况)甲方需在 7日内退回保证金。
四、 拓展商户指标
1、乙方拓展商户的任务指标为 20 户/月。
五、 合作模式
1、 甲乙双方采取手续费分润的模式,具体分润比例详见《附件一》 。
2、 甲乙双方的分润模式
1) 内卡:甲方向乙方提供基准费率(结算价格)及最低签约费率(请参考《附件一》 ),乙
方签约费率不得低于基准费率,乙方当月所有在网商户的手续费收入为每笔交易手续费收入 的总和,每笔交易手续费收入二每笔交易金额X(签约费率一基准费率) ,乙方当月手续费分
润二手续费收入X分润比例,分润比例请参考《附件一》。
2) 外卡:甲方向乙方提供基准费率(请参考《附件一》),乙方签约费率不得低于基准费率, 乙方当月所有在网商户的手续费收入二月交易金额X(签约费率一基准费率)X 30%
3、 甲方向乙方开放银行卡收单产品及相关应用(请参考《附件一》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 况更新产品类型。
4、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上一自然月乙方的手续费分润。甲方应于每月 _J0_日前将上一自 然月的交易分润数据提供给乙方对账,乙方确认无误后提供相应数额的服务费发票给甲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手续费分润,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六、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 出现违反上述任一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并停止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向乙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2、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 出现违反上述任一条款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同时乙方有向甲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3、 由于不可抗力及国家法律规定、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 止,甲乙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 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5、 合作期间内,若一方欲变更或终止本协议,须提前六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 一致可变更协议或终止协议。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须赔偿对方 因此而遭受的经济及法律损失。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包括各自的经营管理人员和雇佣人员)中的任何一方均应对双方的合作内容等一 切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提供、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许可其使用,不得将前述信息、数据、 资料使用于本合约内容以外其他任何用途。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 失。
八、 其他约定
1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此协议转让、外包给第三方。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如遇有争议并无法协商解决的,甲乙 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自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本协议到期前 30天,甲乙双
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是否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
4、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之《附件一》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诚实信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 则,并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甲方:上海张静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2、价格体系
POS机及SIM卡采购价如下:
备注:最终销售价以甲方公布的当期销售价为准。
3、分润比例
1)内卡:
甲乙双方结算的基准费率、乙方最低签约费率及建议签约费率:
乙方手续费分润标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fc42070be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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