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依法“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报告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安监政法函[2014]67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1.25
【实施日期】2014.1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依法“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报告
(黔安监政法函〔2014〕67号)
省政府法制办: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黔府发〔2013〕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黔府发〔2014〕19号)等相关的文件要求,依据新《安全生产法 》,我局从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下放和调整下列行政审批事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d878841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d3a88d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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