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之公文中一些词语的词义辨析及用法

发布时间:2019-01-15 10:44:4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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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中一些词语的词义辨析及用法问题

  用词准确是起草公文的基本要求,但是达到这个要求有时并不容易。究其原因,往往是对一些词语的词义及用法不甚了解。笔者根据工作实际,挑出公文中容易用错的一些词语试加辨析、讨论,或许有益于减少公文用词不当的硬伤。讨论主要依据商务印书馆第5版《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词典》)和《人民日报》等。

  1.称谓问题

  (1)介绍领导,有时职衔在前、姓名在后,如“局长××”;有时姓名在前、职衔在后,如“××局长”。两者在表达效果上有些区别:前者是客观性表述,后者则含有敬意(敬称)。公文一般采用前一种方式,即客观性表述;当然,如果介绍上级领导,也可使用敬称。

  介绍离职领导经常用到“原”字,“原”的位置也有讲究。例如,“原××局局长××”和“××局原局长××”,前者表示这个局已不存在,当然××也不是局长了;后者表示虽然局长换了,但这个局仍然存在。所以,“原冶金工业部副部长××”的用法是正确的,因为现在已经没有冶金工业部了;“海南文昌市委原书记××”的用法也是正确的(可参见《人民日报》2008828日第10版),因为不存在的只是这个书记而已。

  与此类似的还有“前”字,如“前苏联”、“××(国家)前总理”。但是“前”只用于国家、政党及其政要等,我们的“级别”不够,只能用“原”而不能用“前”。

  (2)采用客观性表述时,很多人习惯在职务和姓名之后加上“同志”二字,如“局长××同志”。其实,这是口语的习惯说法,书面语中这个“同志”是多余的。我们看《人民日报》介绍党和国家领导人,职务和姓名之后也没有“同志”。“职务+姓名+同志”的用法,常见于讣告、悼词(可参见《人民日报》2008828日第4版)。

  公文使用“同志”一词还需注意两点。①这个词有特指和泛指两种含义(参见《词典》第1368页)。干部任免文件中,如果是党委任免干部,被任免人姓名之后要加“同志”二字,这里的“同志”特指党内干部,是“党内互称同志”的体现;如果是行政任免,一般不加“同志”,因为行政干部不一定都是党员。以上是特指的例子;而领导讲话或工作报告里的“同志们”则是泛指。②主送本系统、本单位的公文,对于众所熟知的领导,可以仅用“同志”称谓而不必冠以职衔。例如印发局长在本单位某次会议上的讲话,标题可拟为《关于印发×××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这样既节约用字,又淡化“官位”意识。

  2.“班子成员”的外延

  严格地讲,“班子成员”是一个外延不确定的概念。每个单位一般都有几套班子,党委一套,行政一套,纪委一套,还有工会、团委的班子等。那么,“班子成员”到底指哪一套的呢?实际工作中,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界定其外延的。总局所属各局院的班子成员包括:行政班子全体成员,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控股公司的情况稍复杂一些,原则上总局委派的董事、监事也应进班子。这些人员,都是总局管理的干部。

  还有两个相关问题。(1)总局管理的二级单位,总会计师进班子;三级单位(如各地勘院)的总工程师进班子。(2)局院的工会主席本身不进班子——这里面有体制的原因和历史的原因。但是目前各局院(包括控股公司)的工会主席都是党委副书记兼任的,他们以党委领导的身份进班子。

  3.主管、分管

  这两个词的意思很接近,但在词性上有区别。“分管”是动词,“主管”兼有动词、名词两种词性。常用词组如“财务主管”、“一级主管”,“主管”都是名词;作为动词,主管的意思是“负主要责任管理(某一方面)”,口语中用得较多。

  起草班子成员分工的文件,应使用动词“分管”,如“××副局长分管地矿业”,“××副局长分管人事处”。查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介绍国资委领导的分工,用的也是“分管”。

  顺便再提两件事:(1)党委领导同志分管行政工作,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审计处”,前面最好加上一句“受局长委托”(党委领导兼任行政领导职务的除外)。(2)班子分工文件,如果不涉及党委领导同志,则以行政行文;如果涉及党委领导同志,则以党政联合发文为宜。

  4.会议的出席、列席、参加

  出席和列席都是参加,区别在于:法定成员参加本组织的会议叫做出席,其他人员(上级领导除外)参加叫做列席。例如召开局党委会议,局党委委员出席会议,非党委成员——哪怕是局领导——只能列席。原则上,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等。

  上级领导参加会议也叫出席,不能“降格”为列席,尽管上级领导并不参与表决。这种“出席”,姑且算做特例。

  5.制订、制定

  前者强调过程,后者侧重结果(含有确定下来的意思)。两者在词义上难以区分,基本可以通用。

  6.施行、实施

  词义十分接近。对于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既可施行,也可实施。只不过在习惯上,“本条例(规定、办法等)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用“施行”;而条例“施行”之后,还可以制订“实施”细则。

  同“制订”、“制定”一样,笔者认为“施行”、“实施”的使用只有习惯上的区别,而没有对错之分。语言中的“习惯势力”非常强大,有些用法单从语法上、逻辑上很难判定谁是谁非。例如,纪要是把会议、会谈的情况“记”下来,但习惯上写成“纪要”而不是“记要”;“年轻(人)”、“年青”和“青年”,分清他们之间的差别很伤脑筋;“大将”和“将军”、“教师”和“教书”,同一个字、同样的意思,用在不同的词里读音却不同。还有极难区分的“作”和“做”。“写作”、“作文”、“作报告”都用“作”,“做文章”却用“做”;“做人”用“做”,“作为……的人”却用“作”;“当做”、“叫做”只用“做”,而“做客”和“作客”、“做成”和“作成”、“做法”和“作法”的用法都是规范的……如此等等,连语言学家也为之头疼。诸如此类解释不清的问题,只好归为“习惯用法”。掌握习惯用法,只有“不讲道理”地死记硬背,舍此似无更好的办法。

  7.其他、其它

  “其它”仅指事物,“其他”既可指物、指事也可指人(《词典》第1070页)。“他”用于指物并不鲜见,如:他乡、他日、他山之石。笔者意见,一律使用“其他”而不用“其它”,似乎更加保险。

  “他”也不仅限于指代男性。古汉语没有“她”字,“她”是“五四”时期刘半农先生发明的,所以古典小说里无论男女一律都用“他”作代词;现代汉语中,“他”同样可以用做不分性别的泛指,例如指称有男有女的若干人时,用“他们”而不用“他(她)们”或“他们和她们”。

  8.权利、权力

  权力总与职务相关联,有职才能有权(力),所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只是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普通人享有的是“权利”,如公民的权利、党员的权利等,当然领导干部作为普通公民、党员的时候,这些权利同样享有。权利同义务相对应,具有法定性。公文中使用“权利”的场合比“权力”要多一些。

  9.账、帐,像、象

  “账”、“帐”过去通用,如过去常用的“帐户”、“帐号”等。后来不通用了,涉及财务方面的事情,一律使用“账”,如:账目、账号、账单、对账等;“帐”只用在帐篷、青纱帐等词语之中。

  与此类似的,还有“像”、“象”。过去的“好象”、“象……一样”,现在一律改为“好像”、“像……一样”。

  10.“隶属”之后不加“于”

  有人习惯在“隶属”后面加上介词“于”,如“总局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管理”。隶属是“(区域、机构等)受管辖;从属”的意思,这个词本身就是带有被动含义的及物动词。所以,上句话应改为“总局隶属国务院国资委”,“管理”二字也删去。

  顺带提一句:“从属”是不及物动词,后面要加“于”(见《词典》第228页该词条下的例句)。

  11.“凯旋”不要“归来”

  “凯旋归来”很常见,可惜用得不对。凯旋是“胜利”和“归来”的组合,“旋”的本意就是返回、归来。《词典》(第760页)“凯旋”词条的例句“欢迎凯旋的体育健儿”,初读起来可能不太顺口,但是明白这个词的含义后,就会慢慢习惯的。

  与此类似的还有“悬殊”。悬殊形容“有差距,而且差距很大”,如“贫富悬殊”、“双方力量悬殊”的用法都是正确的。在“悬殊”前面加上“相差”或者在后面加上“很大”,都是不规范的。

  12.少用“进行”

  公文中“进行”用得较滥,虽然不算错,但按简洁性的要求,多数“进行”都可删去。如“对××进行了检查”可改为“检查了××”,“在××工地进行施工工作”可改为“在××工地施工”等。这样一改,不伤文意,反而干净利索。

  13.慎用“接见”

  某单位公文中有句话,大意是某月某日局长接见了几名上访职工。显然,这里的“接见”应改为“接待”。“接见”一词“官味”较浓,说局长“接见”职工,难免招致“领导高高在上”的非议。领导亲自处理职工来访原本是件好事,然而用词不当却伤害了原意的表达。

  14.简称问题

  公文使用词语简称,应注意三点。(1)提倡使用简称,但这个简称应该是大家熟悉的、规范化的简称,如“奥林匹克运动会”简称“奥运会”,“地质勘查”简称“地勘”。总局系统内部行文,各单位的名称多数情况下也以简称为好,如“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局”简称“××局”,既节省文字,又显得亲切。(2)如果简称是大家不熟悉的,或者不规范的、容易引起歧义或误解的,应该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紧跟其后加注“(以下简称×××)”。例如向国资委行文,使用“总局”的简称经常采用这种办法,因为我们在150多家央企中知名度并不太高,而且国资委管理的“总局”并非我们一家。(3)简称中必须使用全称的字眼。例如“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不再使用过去的简称“中国冶勘”,因为全称里面已经没有“勘”字了。

  15.岩芯、岩心

  《词典》(第1566页)对“岩心”的解释是:进行地质勘探时用管状的机件从地层中取得的柱状岩石标本。看来,我们过去常用的术语“岩芯”,似应改为“岩心”。事实上,《地质勘查导报》一直使用“岩心”。但“岩芯”也未废除,大概是指岩体的中心部分(参见《词典》第1544页“芯”字释义举例)。《词典》对“岩心”、“岩芯”的解释,笔者总是感到可疑:依照简称的原则,岩体的中心部分恰好简称“岩心”;而钻机取出的柱状标本,在形状和提取方式上又恰与“笔芯”、“灯芯”的“芯”相类似。这两个词条的释义如果对换一下,似乎才能让人接受。

  《词典》(第761页)对“勘查”、“勘察”的解释同样不能令人满意:从专业的角度看,这两个词并不通用,如“地质勘查”、“工程勘察”中的“查”、“察”不能互换。也许,《词典》虽然权威,但毕竟不是工程技术类的工具书,我们似乎不应苛求于《词典》涉及的专业问题吧。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cbbe4c6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b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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