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制度
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六)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抢救工作制度
一、 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有临床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承担,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遇重大抢救应立即报医务处、护理部、并上报院领导,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 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 各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抢救技术和抢救用药,熟悉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四、 参加抢救人员应全力以赴、分工明细、紧密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执行医嘱,用药、处置正确无误。
五、 若遇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实施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措施。
六、 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实施特别护理,及时评价护理计划的完成情况。
七、 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种类要进行详细交接。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据实补写医嘱。药品空安瓶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八、 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记录应准确、及时、完整,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九、 抢救工作进行同时,要通知病人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如家属不在,应及时与病人家属联系或通知有关部门。
一十、 抢救完毕,及时清理用物,补充药品、器材,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等。
护理文件书写与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一、 护理文件书写严格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四川省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 护理文件书写必须由具体独立执行资格的护理人员完成。
三、 护理部、科室定期对护理文件书写质量监控、检查、评价、反馈、促进书写质量持续改进。
四、 体温单、医嘱单、长期医嘱执行单、一般护理记录单、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归入病历保存。
五、 病房护士长负责医疗文件的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办公室护士负责管理。各班人员均须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六、 住院期间的运行病历,要求定点存放,病历用后必须归还原处。白天由办公室护士管理,中班、夜班由当班护士加锁保管,防止丢失。
七、 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伪造,保持完整、真实。
八、 病人及家属不能私自翻阅病历及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由工作人员携带病历。
九、 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统一交病案科室保管,办公室护士做好审签和登记,护士长审核后在病历封面签名。
一十、 病人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资料,须经医务处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
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一、 护理病例讨论范围:疑难、重大抢救、特殊、罕见、死亡等病例。
二、 护理病例讨论方法:护理部或科室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形式采用科内和几个相关 联合举行。
三、 护理病例讨论要求
1、 讨论前明确目的,护士长或分管床位的护士准备好病人及相关资料,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做好发言准备。
2、 讨论会由护理部或护士长主持,分管床位护士汇报病人存在的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及效果,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参加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讨论,讨论结束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
四、 护理病例讨论重点
1、 讨论疑难、重大抢救、特殊病例:根据面临的疑难、特殊问题及时分析、讨论、提出护理方案,及时解决问题,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2、 讨论罕见、死亡病例:结合病人情况,总结护理实践的成功经验,找出不足之处,不断提高护理实践能力。
3、 病例讨论应做好记录,讨论资料归于业务技术管理档案中,作为业务技术考核内容。
护理查房制度
1、 护理业务查房:护理部每季度组织全院性护理业务查房一次;病区护士长每月组织本病区护理人员业务查房一次。
2、 护士长夜查房:护理部每周组织护士长夜查房一次,按查房内容详细检查登记。
3、 行政查房:由院长率领,护理部召集护士长参加,每月一次,内容,包括:行政管理,护理质量,护理安全、病房管理、医院秩序、卫生清洁等,查房结束后,详细记录工作质量,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 教学查房:对实习、进修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护理病例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月一次,由各科护士长安排。
护理会诊制度
一、 护理会诊范围:凡在护理业务、技术方面存在疑难问题,本科 室难以解决时,可请求他科或者多科进行护理会诊,共同分析、 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二、 护理会诊要求:申请科室会诊前应做好各种资料准备,会诊时报告病情,做好会诊记录,会诊后认真组织实施会诊意见。
三、 护理会诊种类
1、 会诊科室:由本专业主管护师以上(含主管护师)人员书写会诊单,注明病人一般资料、护理会诊理由等,经护士长签字后送邀请科室。应邀护士应为主管护师以上(含主管护师)人员,一般于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应在会诊单上注明“急会诊’字样被邀请人随请随到。
2、 疑难病例会诊:经过科内,科间仍不能解决,需要进行院内大会诊时,由申请科室护士长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组织进行会诊。
3、 院外会诊:由申请科室护士长填写会诊单,送到护理部,护理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安排会诊,必要时可携带病历或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寄发有关医院,进行书面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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